02.28 面對房東亂收水電費(水5元/噸,電費1.3元/度)是否合法?怎麼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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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你這棟房子為標準1公里內看一下其他房東水電的收費標準唄,反正人家貼的招租廣告,你就打手機 說你是租房的,然後問一下水電收費情況就可以了。這都是小問題,如果你覺得不合理就不租唄,又沒人逼著你。

像題主說的這種收費標準,如果是一線城市的話,就太他媽便宜了。

題主又沒有說是哪個地方租房子,我也不知道當地的情況,所以我無法確定房東是否亂收費,就這麼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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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從我個人經歷來看,正常水費4.9元每噸,收5元每噸的話,沒什麼不合理。電費得先看你的住宅屬性,民宅1.3的話,是高了點,但比起某些地方小區物業控制小區水電的費用,這個並不高。物業控制小區水電充值是怎麼個意思?就是說,你家裡沒水沒電了,必須去物業充值。而且費用比社會普通住戶高,我當時就買個這麼一個小區,水費比正常的高五毛,電費比正常的民用電高2.1毛左右,問物業原因,告知電力損耗費和充值服務費。住戶們曾經也投訴過,沒人管,到現在還是這樣。

這個例子跟您的情況是一個道理,房東控制著水電充值服務,您的房東他具有主導權,這些事本應該在租房之前協商好,並寫入合同的,可你們之前沒協商,那麼就得默認按房東的模式來了。如果覺得不爽,可以選擇退租,並以房東事先沒說明水電費特殊而拒付違約金,減少自己的損失。

如果沒轍還必須租,那隻能協商一次,協商不成,只能按房東的要求來了,因為你有比他收的這點水電費更高,更合適,更有價值的事來做。畢竟這事是周瑜打黃蓋,兩廂情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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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問這個問題了,只要租房住的都是一樣的,你這還算好的,我在廣東佛山租房電費1.5一度,水費5元旦那就是房東說說的,我只有一個電飯鍋,一臺空調,水電錶房東從來都沒有來抄表坐家裡亂寫,不管冬天夏天還是我一個月不在租房,電費最低都是500到700度電,水費最少8方,後來我搬走了那個月二十五天水費30方,說了沒有人信,但是她就是這樣收錢的,後來我問她人家開飯店一個月能用多少水,我不在租房住的時候電費誰用的,她說不出就發脾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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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外租房子水電費絕大部分房東都會加價然後賺一部分差額,本人在佛山做工租房子住面積不到50平方房租兩千,水費7.5元一噸,電費1.8元一度,租房之前問了好多家水電費都接這個價格收,而且房東們建了一個群似乎水電這一塊眾口一詞少有的齊心,反正想租你就租人在它鄉也是無可奈何。在其他地方也差不多包括我原住地也是如此,但沒有廣東那邊吃得鹹,水費4元(水廠每噸3.5)、電費1元(供電局每度0.55),本人的房子因長年在外無人居住也租給別人住,房屋套內面積101平方新房全套全新家電傢俱,帶鋪蓋直接入住房租每月二千二,水電費則交卡給房客自行充值繳扣,我不想賺房客的昧心錢,但也很反感自己在外租房被坑現實如此也是沒有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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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問題我有親身經歷,我當時在外地住房時就是這個價位。這個現象應該是不合法的。可以向當地部門舉報。但是你住房的那一片都是這個價格,好像房東們都商量好了一樣。還有一種辦法就是你在住進去之前和房說好價位。你在住。或者自己在多找找。看有沒有更好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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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法/步驟分步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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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面對房東亂收水電費時,一定不要衝動和憤怒,保持理智和思考,收集房東亂收水電費的證據,沒有證據,房東說什麼就是什麼的。

2.在有充足的證據的情況下,選擇私了。

主動找到房東,平心靜氣的說明情況,同時說明一下自己生活的艱辛與不易,一定不要和房東爭吵,因為那樣毫無意義。

3.在私了未果的情況下,選擇公了,向物價主管部門反應情況,當然可以匿名反應。

我國《電力法》規定: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在電費中加收其他費用,未按照國家核准的電價和用電計量裝置的記錄向用戶計收電費、超越權限制定電價或者在電費中加收其他費用的,由物價主管部門給予警告,責令返還違法收取的費用,可以並處違法收取費用五倍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對有關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處分。

4.如果還是無法解決,只能找尋下一個租房地點,換房東。

在無可奈何的和不想忍受的情況下,建議更換租屋地點,其實生活就是這樣,有時候充滿著很多麻煩,但我們應該充滿勇氣面對,隨地隨地為自己多做一個準備,有備無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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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水電費差不多了,首先要明白一個道理,水費計算不只是水錶多少度就多少的,還有汙水處理費、垃圾費等費用,這個不會在水錶中顯示,因地制宜,我地方就是還有其它費用和水費捆綁一齊的,出租方肯定加多一些,不然就虧,還有電費,損耗,供電局的表和出面買的表不同,沒法一樣,永遠都是供電局的多,供電局收1萬度,你的分表能抄到8000度已經好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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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費國家正規價是2元,照明用是0.558

元,除去損耗可適當調高一點,以上數字都成倍增長,是高了一些,雙方可以協商,作為租戶當然是越低越省錢,房東是強勢的一方,他開什麼價格他說了算,你認為貴了可以不租,如果房東能體涼租戶收取兩不虧的價格是最好的,租戶也要看出租行情,是容易租到或難租,租房的人少出租的多你可以討價還價,如果租房子的多,出租的少也就房東一句話說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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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房東亂收水電費,要看是在什麼時候開始的。

開始租房的時候,房租自己認為比較低,水電費多收一點直接交給房東,也是可以接受的。如果房租自己認為比較高,水電費也比正常的收費高,房租和水電費都談不下來,這個房子就不能租了,除非自己認可,就是以後很後悔,也只能認倒黴了。

租的房子在住的過程中,房東突然要把水電費的收費標準提高,這樣肯定是房東違法,而且是道德上有問題的。如果沒辦法協商,有合同就繼續拿合同辦,合同結束,合同失效。如果沒有合同,最起碼要兩個月時間繼續租,還是按原來口頭約定的辦,不行就撥打110,去派出所讓民警主持公道!

本人以前也遇到過不靠譜的房東,就是撥打報警電話,讓民警主持公道的。不相信沒有講理的地方了。



泉肖木火


房東亂收水電費,屬於違規行為,租戶可以向物價部門舉報,價格監督部門會依法查處。

我國《電力法》第四十四條規定: 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在電費中加收其他費用;但是,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按照規定執行。

地方集資辦在電費中加收費用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依照國務院有關規定製定辦法。

禁止供電企業在收取電費時,代收其他費用。

《電力法》第六十六條還規定:違反本法第三十三條、第四十三條、第四十四條規定,未按照國家核准的電價和用電計量裝置的記錄向用戶計收電費、超越權限制定電價或者在電費中加收其他費用的,由物價行政主管部門給予警告,責令返還違法收取的費用,可以並處違法收取費用五倍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對有關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處分。

根據以上法律規定,完全可以拒絕交納多的部分,房東確實要強迫交納的,要叫他向你出具收據做為證據,然後向物價行政主管部門投訴要求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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