瓜太郎
我支持!但對教師也要從師德和為人師表嚴加管理!現在的孩子缺德!為什麼?除了家長的原因外,大部分是學校和老師的關係!學校不重視,只重視分數,老師不教德,因為他本身就無德!所以毀了孩子坑了國家呀!
碧海驕陽
談一個親身經歷的故事。
我在農村從教小學語文教學40年,感覺教學越來越難,特別是學生管理,班額不大,熊孩子卻越來越多,很是棘手。2000年9月我突然從原來的一所小學調到另一所小學任教,並擔任學校的教務工作,俗話說:新官上任三把火。我打心眼裡鼓足了幹勁,時時處處一馬當先,做一個合格的領頭雁。不但做好學校的教務工作,而且對班級工作也是做的細緻入微,不放過每一個差生,經常叫差生到教導處補課。
這事都被老師們看在眼裡,一次剛輔導完一名男差生,突然一位年長的女教師走進我的辦公室,笑了笑說:主任,你這麼認真可別累壞了,剛才出去的那個孩子,是個討債,不好管,你就別在管了。上一年級我就教他來,一次課間,他和班裡的另一個男孩打起來了,是他先下手,我就批評了他不對,他硬是不承認。不料上午處理了這樁官司,下午他的家長來到了學校找到了我,硬是說他的孩子沒錯,老師冤枉了孩子,派了老師一頓不是,發誓:誰再欺負他的孩子,就跟誰過不去!
之後,我再也不管了,讓全班同學都躲著他,別跟他交往,以免惹了身上不是。在二年級也出現一會這樣的事,現在老師們對這樣的學生都不管了,你就別再管了,還不到一年就上初中了,別好心不得好報啊。
之後,我就對這個孩子的教育注意分寸,適可而止,千萬別貿然行事。直到把他們這屆學生送入初中。
可是,一年還不到我在小學遇到他,問他怎麼有時間來小學玩,他說已經不上了。半途而廢就是這類小孩的結果吧。
Laolu
不賦予老師的懲戒權,老師不敢懲戒孩子,受害者最終是孩子。這句話並不是危言聳聽,而是有一定道理的。
人常說“嚴師出高徒”,那麼怎樣才能做到“嚴”,這就引了一個“懲戒”的問題,一旦有了“懲戒”,“威懾”立馬顯現。老師一旦產生“威懾”作用,就如同得到一把尚方寶劍。有了它,管理起學生就輕鬆得多了。
當年我在小學讀書時,教我算術的是一位上任不足一月,初中尚未畢業的民辦教師,文化不怎麼高,學問亦不怎麼深。而他的教學成績卻在全校乃至全聯區每年名列第一。這對於他的同事,對於那些老公辦教師,尤其是對於那些從名牌師範大學畢業剛參加工作不久的年輕教師來說,臉上真有點掛不住,在他們的心目中,除了對這位民辦教師的敬佩還是敬佩。
那麼,他的教書秘訣究竟是什麼呢?就是適當地“懲戒”,就是這兩個字對他的教學起了決定性起作用。在他上課時,同學們不僅會全神貫注認真聽講,甚至他不在時也會一絲不苟地完成作業。他所教的學生,老師不在和在一個樣,背後和當面一個樣,校外和校內一個樣。至於同學的遲到早退、打罵行為,那也是決然不會發生的。
多年以後,我也成了一名教師,和他在一起教書,並有機會對他的教學成績和教學工作作了細緻的全方位的觀察與思考,得出的結論是:
是他適當地“懲戒”,保障了學生良好的“紀律”;良好的紀律,又保障了學生優良的“成績”。
最後,我想對各位家長提出的忠告是:
您想讓您的孩子成才嗎?您想讓您的孩子成功嗎?如果您想的話,請您不要戒意老師對他適當的“懲戒”,適當的“懲戒”,只會使他更優秀,更早更快地出人頭地。
三晉風光美
我有四個孩子(組合家庭),兩個大孩子一個軍事人材、一個經濟人材,現在的問題是最小一個孩子,她是我的小棉襖,什麼都好,就是考試成績不佳,老師對她特別負責,我也是又打又罵,但是,成績就是上不去。有時我也想通了,她不是讀書的料,算了吧!但老師不行啊!她拉低了班上的平均分,影響了他的教績。你說,我該怎麼辦,不壓,對不起老師,壓很了,影響孩子的健康成長。
由於我沒有證件證明我
對待孩子還是嚴一點比較好。這也是千古不變的真理。嚴師出高徒,不打不成材。但是也要注意方式方法,不能太過火。
所以明確教師的懲戒權很有必要。我小時候,班裡面有一個男同學。上課老是愛調皮搗蛋,然後那個女老師有一次無意中踢了他一腳。恰巧踢在那個小男孩兒的生殖器官上,當時就送醫院去了。
所以我覺得,老師還是一定要慎重,可以有懲罰,可以有比較嚴厲的措施,但是一定要注重方式方法,不要太過火。
比如說罰站,批評甚至是敲打都是可以的,我認為。並不是說現在的孩子就不能打,不能罵。
正因為現在的孩子都是獨生子女,在家裡面是天王老子。是小皇帝是小公主,所以在學校更應該多一些管教。
有的孩子在家裡是小霸王,可是在外面是小綿羊。在家裡面孩子可以以自我為中心,但是在學校裡面每一個孩子都是獨一無二的,
所以你只能去和別人學會和諧融洽,而不是你也成為獨一無二。所以說老師一定要在這一方面多一些教育和懲戒的權利,這樣才能讓孩子有更多的修正的機會。
其實這與家長有關,家長應該給予更多的支持和理解,尤其是老師對孩子批評以後,不要到學校和老師大吵大鬧,講一些沒有道理的話。
知道每個人都愛自己的孩子,但是如果孩子不從小就開始教育,那麼長大以後也會成為你們的悲哀,讓你頭疼。
體制公文寫作大講堂
懲戒的範圍之廣,但必在法律範圍內,我一向是個尊紀守法的退伍軍人,每一箇中國公民包括教師在內,無法外之恩、之地,更不能用一種方法去牴觸法律,學生打老師,老師打學生,好象都不合法,懲戒的方法有多種多樣,例如我上學時是一個很玩皮的學生,有一天中午睡午覺,我不但自已不好好睡,反而去打繞同位同學,老師發現後,用一根繩子從中樑上掉下來,然後掉個籮筐,把我裝在籮筐裡睡午覺,等午睡結束後,同學們都來搖籮筐,搞得我哭笑不得,顏面掃地,從那以後,特別吸取教訓,我成為了一個品學兼優的學生,懲戒學生多種多樣的方法,懲戒的目的,是使學生努力學習,在德、知、體都能得到向好的方向去發展成長,凡是有個度,也就是不能超出法律,這或許是每一位學生家長,老師、學生去思考的事。不能認為某一個人講個什麼都作為真理,或者當做行之有效,總之在我一生中始終認為,沒有誰能大過法律。因為法律是底線。
呂玉樹435
記得上小學的時候,午休時間我們幾個同學去縣城外河裡游泳,老師問我們有沒有去河裡玩水,我們不承認。老師叫班裡男生排成隊,把褲管挽起來,用手在腿上一劃,犯是玩水的同學鬱有一條白印,大夏天叫我們在太陽地下站了一節課,當時不理解老師的用心,有一天別的學校發生了溺水事故,我們才明白老師是關心我們,現在每每想起來迋感謝老師的,俗話說的好嚴師出高徒。
江湖郎中27
把不聽話的孩子送到當地部隊,找教官管上兩個月,再放出來……老師們,真的傷不起啊,剛說能懲戒了,一會又出來個要打老師的,我看學校除了男體育老師,其他的都不是個啊!懲戒的分寸難把握,家長們又都是玻璃心,還是算了吧……
用戶3040098460987
明確教師的懲戒權,即是對學生的負責,也是對教師行為劃出紅線。
一、現在的學生老師不敢管
- 因為犯錯,老師批評後,學生就尋死覓活
我們單位出現過因為語文沒背完,老師留下她背書,結果學生去攀欄杆要跳樓,嚇的這個語文老師連聲哀求,總算是勸下了學生,從此以後也再不敢嚴格要求,對這個“以死要挾”的學生更是不敢問一下。
更何況這種事件層出不窮,曾經看到一件事例:一個高中學生以跳樓做威脅,逼迫老師當眾下跪!
一所學校,有這樣一個事例,整個學校的老師都是戰戰兢兢,誰還敢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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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家長比老師更懂教育,各位老師惹不起
- 因為學生犯錯,跟家長聯繫的時候,家長張口跟老師談的是“老師你應該怎麼教育,我覺得如何如何。”完全沒有辦法溝通,在這些家長眼裡,他的教育方法是最好的,最合適的。
- 損了家長的面子,就是傷了學生的自尊,就是對學生的侮辱。
成績不能發,因為上孩子自尊;有錯誤不能在群裡問,批評,因為傷了家長的自尊,單獨溝通,家長比你還懂怎麼教育,你讓老師怎麼辦?
河南那個辭職老師為什麼能夠那麼火?因為他刺痛了絕大多數認真負責老師的心!
惹不起的家長,就像一座高不可攀的山峰,阻攔在教育的道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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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教師隨心所欲的懲戒,傷了學生,也傷了家長的信任。
現在的老師,懲戒學生太過隨意,完全
憑感覺,憑心情對學生懲戒。打手板,踢屁股,辱罵等等都是家常便飯,全看老師心情任意選擇。才出現了一些老師下手過重,目的不是教育,而且為了出氣,將學生打的皮開肉綻,還振振有詞的覺得自己在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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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不敢管,管不了,受害的是孩子!
老師管的多,管不好,受害的還是孩子!
綜合來看,只有明確教師的懲戒權,教師才“敢管”,知道“怎麼管”,掌握“管到什麼程度”,才是真正的對孩子好,才是真正有利於學生成為,才成真正完成教育目標。
芳菲三月
白巖松先生的個人意見,代表了一部分人的想法,其中也包括了一些老師的想法。值得進一步討論。
此前教育部發布了教師教育懲戒規則(徵求意見稿),應該是還在徵求意見階段。
教師對學生的懲戒權,似乎是古已有之的天然權力,古代有戒尺,專門用來懲戒學生。上世紀八十年代以前,老師懲戒學生還是常有的事兒,那個時候,家長大都認同這個做法,很少有找到學校要個說法的事。後來,逐漸就有了變化,各種師德規範來了,同時家長對老師的要求也不一樣了,家長和老師的矛盾衝突也多了。
現在,老師批評學生對注意措辭了,就怕刺激學生,一旦出問題,家長就要到學校鬧,“校鬧”這個詞也就應運而生了。
個別學生在家出點啥事,家長都得追究一下是不是老師有啥責任,弄得一些老師在課堂上不知道怎麼管理學生,每天遣詞造句想好這麼說話,批評學生時甚至留個錄音留作證據。
於是就有了一種呼聲,老師應該有適當懲戒權。
事實上,實施懲戒權,不是一個簡單的事情。
不管你出臺什麼文件,一些家長的溺愛沒變,一些獨生子女的嬌生慣養沒變,個別學生的心理脆弱沒變,個別老師的簡單粗暴沒變。試想,實施懲戒權以後,家校衝突會不會大量增加。當然,學校和老師都可以拿著懲戒規範來論理,但是如果某個學生因為懲戒而發生問題了,一樣會糾纏不清。
所以說,明確懲戒權了,老師也要慎重使用,因為懲戒度不好把握,容易給自己找麻煩。
從另一個角度講,僅僅有懲戒規則還不夠,還要有對家長的引導,對學生的教育。老師也不能用懲戒包打天下,還是要“攻心為上”,多做思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