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8 疫情下租房,全部責任要租客承擔嗎?已經交了一個月房租沒人住,今天又開始催下個月房租了?

紅楓似血


我的跟你一樣情況,而且我還租兩套馬上又要交了[捂臉][捂臉][捂臉][捂臉]


浮誇34290


我有一個一居租給一個女孩,上個月她要求我給她免一個月房租,我立即回絕了。首先我們合同籤的是一年的,三個月一付,她要我免一個月理由就是疫情,她不能上班,沒有收入來源了。我家情況是,有房貸要還,我老公因為疫情暫時也不能上班,我家有個小寶要吃奶粉,我還懷了二胎,這個房租一大部分都還了房貸,如果我給她免了一個月房租,我的房貸怎麼辦,我們生活壓力也非常大,難道疫情的困難就要我們房東來承擔嗎?


大王王小王王


房東和房東不同,我老公在無錫人民醫院醫院做肺移植手術,為了方便,在醫院附近租啦房子,在裡面只住啦三天,現在又回到醫院治療,醫院封閉管理出不去,又等著用錢和房東商量,房東不同意退房,房子就在那空閒,一個月2400,我的病友就遇到一個好房東,他們把情況房東一說,房東說情況特殊理解,立刻解除合同退錢。


舞蝶22


我房東大姐給免了500元,說實話不解決任何問題,但免一分少一分負擔吧,沒辦法。


天蠍座嶽姐


《合同法》中第117條,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在租賃合同中,支付租金就是租戶的義務,能否免除責任,就是看租賃合同中是否存在“不可抗力”因素影響合同的執行。

根據相關政策,疫情期間員工帶薪隔離,因此並不影響其收入,所以該不可抗力實際上並不影響對房屋租賃合同的執行。

租戶是無權因本人該月未入住就要求或強制房東減免房租。

房東能否減免部分房屋,關鍵在於雙方能否協商解決。


王吉坤律師


疫情期一直在拖延,一眨眼又到月底了,又到了交房租的時間啦,這樣的問題又逐漸出現在網絡的熱評裡了,看著很揪心。

個人的看法是政府是否應該出臺一個有針對性的特殊法律條款來解決這樣的問題,畢竟這樣的現象會隨著疫情的拖延還會產生更大的社會矛盾。

作為社會上弱勢群體的租房人,用自己賴以生存的一點工資來維持生活上的各種開支,已經相當不易,當疫情發生後突然間收入沒了,拿什麼來維持生活?而在回不了工作崗位又回不了出租房的同時還要他們繼續交租,既不合理又不公平。

這是個人的一點看法,不喜勿噴。





壹號閑人


可以考慮免租、但請租客在疫情期間將個人物品搬離房子。


路人甲2288


我覺得要區分是商鋪還是民宅。如果是商鋪的話,疫情帶來不能營業,是可以去和房東適當協商的,當然決定權在房東人家不同意也無可厚非;如果是民宅的話就沒道理免了,因為疫情雖然是不可抗力,國家規定在家休息期間單位要發工資的,那麼就是說你有收入了只是在老家沒過來住,這個不影響租金的支付吧。不要說你老闆不發工資或者單位倒閉,這樣你應該去告老闆而不是為難房東。


鬧騰的大表姐


我房間的東西已經被狠心房東扔掉了,這個問題可以不用回答


用戶52067


房東給減是情分,不減是本分,不能道德綁架。房東也要生活,租客如果有困難和房東協商。房東如果沒辦法減免也是能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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