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8 四川:從2月26日起出具的健康申報證明有效期延長至14天

各市(州)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有關單位辦公室:

根據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關於依法科學精準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聯防聯控機制發〔2020〕28號)要求和疫情形勢變化情況,從2月26日起出具的《四川外出務工人員健康申報證明》有效期由3天延長至14天。

2020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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