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9 一名被公關團隊害掉的運動員

(個人觀點,不喜勿噴,不是賣國賊,我是希望孫揚沒事的,只是站在個人的眼光看待這個事情)

昨日國際體育仲裁法庭(CAS)發佈了對於孫楊一案的最終判決,判定孫楊世界範圍內被禁賽八年,判決結果即日生效,若孫楊有異議,可在15日之前提起上訴。

一名被公關團隊害掉的運動員


看到這個新聞,實際上我也是相當震驚,現在孫楊28歲,8年後就36歲,那時候等於運動生涯的終結,這分明是針對於中國運動員的打壓與歧視。但是後來,我從網上對於這一案進行了蒐集,發現實際上孫楊如果上訴,上訴取消禁賽是幾乎不可能的事。

首先,從判決依據上說,WADA對於孫楊的指控是處於其在尿檢和血檢過程中,對於執法人員所採取的的暴力抗檢行為,這一點實際上從視頻上是可以顯示的,而目前很多國人糾結的點在於,孫楊是否服用了興奮劑一類的禁藥。這明顯是在偷換了概念。其實,從多種渠道,我發現,目前對於孫楊很不利的一點是目前,在孫楊一次上庭陳述中,說道血檢還保存在自己家中,但是按照規則以及流程的話,血檢以及尿檢,自檢測完成後,即便是當時的WADA的檢測官也無法打開,那怎麼會出現在孫楊家中?

一名被公關團隊害掉的運動員


其次,對於這一個事件,我覺得,是孫楊的團隊一步步將其推向了深淵。其一,WADA認為他們進行檢測,是作為一個集體進行統一的檢測,僅僅有一個人能證明其資質就可以,而孫楊團隊對於這一點是不怎麼認可的。另外很多人說針對中國人,我不否認WADA有針對之嫌,但是當時孫楊確實處在一個十分尷尬的時期——雅加達奧運會奪冠,一般來說,這種進行檢測是隨機的,不可能能在提前寫明一個和遠動員名字有關的授權文件。第二,孫楊之前的60次IDTM的相關檢測,都是和本案沒有任何區別的授權情況下進行的,但為何這次提出了質疑,有點不能理解。其三,孫楊團隊一直在用自己的眼光去解釋規則,這一點是極其冒險的,並且,堅決使用了一個十分危險的隊醫——巴震,他曾經有過服用禁藥使得孫楊被禁賽的歷史。其四,就是WADA的規則制定的問題,其領域中,原文是這麼要求“只要身體,衛生,道德條件允許,即便運動員有異議也要提供樣本”那麼,所謂的條件允許是什麼?這個我想以後應該制定標準,不應該憑著主觀臆斷進行。

一名被公關團隊害掉的運動員


但是我覺得這一案孫楊不應該不上訴,因為處罰實在過於嚴重,等於廢了一個優秀運動員,這不否認是世界體育的又一黑暗時刻,中國成為繼俄羅斯之後,第二個被西方迫害的國家。參照之前的處罰顯示,康塔多服用禁藥,僅僅是禁賽了兩年,要是孫楊所說屬實,其本身沒有參與暴力抗檢行為,個

人認在處罰2~8年期間選擇了最重的8年,真的是特別的過分。

一名被公關團隊害掉的運動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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