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9 我和前妻離婚了,有個孩子判給了前妻,給撫養費也不要,也不讓看孩子,我該咋辦?

小陳Vlng


你好,很高興回答你的問題,離婚後前妻不接受撫養費不讓看小孩,可能是婚姻存續期間傷害太深,不願相見再有任何瓜葛,或者是前妻報復性心理。

離婚後你們還是最熟悉的陌生人,離婚了之前的對錯不要去計較,她已不是你的妻子,但是你還是孩子的父親,履行對孩子的義務是應該的,給生活費不要的話可以有這些方式:支付寶應該還有之前的轉賬記錄知道她的卡號,或者有微信,都可以每月固定轉給她,前幾次退回可以再轉,如果實在不行就從網上買東西寄到她家裡,買些書籍水果玩具衣服堅果零食等。做不做是你的事,讓孩子拒絕接受是她的不對。

本質上還是要讓她改變觀念,不讓探視孩子這是不對的。《婚姻法》 有規定,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一方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她不讓你探望孩子,剝奪了你探望孩子的權利。應該找個時間單獨聊聊或者微信或者電話,給她從孩子的需要父愛的角度去感化她,孩子是女人的軟肋,她可以不管自己但是不會不顧及孩子的成長與感受。


小臉貓兒


我想對於婚姻法你已經非常瞭解啦,關於法律我就不闡述啦!

分享下我哥們的經歷,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我哥們和他前妻是相親認識的,結婚後三天兩個人就出去打工了,期間因為生活三觀不一致,沒少吵架,就在吵鬧中,懷孕啦,我哥們是弟兄兩個,父母在城裡有套門面房,當初相親時說門面房是給我哥們的(我哥們是老大),結果一直是他父母在做著生意,

媳婦懷孕啦,兩個人就回老家啦,媳婦拿生孩子威脅他,讓老兩口把生意給他們做,在租個房子他們老兩口自起生意,我哥們父母和我哥們都不同意,媳婦那時候都懷孕八個多月啦,氣的直接回孃家啦,女方認為相親時候答應的條件沒有兌現,結果我哥們也是死腦筋,聽父母的,不去找媳婦,想著反正是懷孕啦,跑不了啦,

這一走就是一個月,我哥們看事不對啊,一個月媳婦也沒回來,就帶著東西去了老丈母孃家,丈母孃直接把東西給他扔出來啦,告訴他,婚離定了!

我哥們回去的路上遇到了媳婦村的同學,才知道,媳婦已經生了,就在一星期前,我哥們去了好多次,丈母孃都不接待,他父母說,沒事,看她一個女人能撐多久,離婚後,還是女的不值錢,更何況帶個孩子?然後大家肯定也想到了,女孩真的很有骨氣,孩子半歲,給我哥們辦理了離婚手續。

和樓主同樣的經歷是,女孩不要一分錢撫養費,也不讓探視孩子!

下面我分享下朋友的做法,最後是怎樣讓前妻同意啦看孩子!

1,離婚後他響了很多,他不在聽父母的話,不聯繫女孩,而是經常聯繫,女孩不接電話,他就打,女孩把他拉黑名單,他也堅持每天打

2.給女孩最好的姐妹打電話,打聽女孩的態度,懺悔自己的混蛋,做好捱罵準備,即使罵的狗血淋頭,也不放棄,讓閨蜜同情自己,心疼前妻,最終目的是讓前妻接受自己探視孩子

3.通過一些手段搞到孩子照片,然後做成相冊,照片書,寫上父親對孩子愛的語句,期望,和對媽媽的愧疚,女人都是水做的,心軟

4,打聽到丈母孃出門,老丈人出門,就去堵,畢竟世界上最愛閨女的人是他的父母,夫妻還是原裝的好,不管丈母孃,老丈人接不接,錢,撫養費,放下就趕緊跑,不給拒絕機會

5.經過多方遊說,女孩還是感覺不能和我朋友復婚,但是人心都是肉長的,女孩已經同意我朋友去探視孩子啦

這是我朋友的經歷,希望幫到你,我想若不是你傷你前妻太深,她不會這麼絕望,不要你撫養費,證明你前妻是個善良的人,心底中還是有那麼點愛你的,若不是,怎麼會不要你撫養費?女人不要男人錢,有兩種,第一,自愛,第二,太愛

我是小歪論情感,如果感覺我說的對,扣個1,讓我知道有人看到我回答!當然若是你要關注我,我會更開心


小歪論情感


你好我是惜文cc

很高興為你解答

1 我國《婚姻法》第30天規定,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分或者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由人民法院判決,

2 雙方均有探視權利

《婚姻法》第三十八條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權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後,應當恢復探望的權利。

由上可知,探望權與是否給付撫養費無關。但是如果探望女子不利於女子身心健康的,可中止探望權。

3 有空在協商一下,如果還是不行就法院起訴吧!只有拿起法律的武器保護自己的權利。

希望能夠幫助你,祝你幸福


惜文CC


你們是協議離婚還是法庭判決?

不管是如何離婚的,前妻不讓你見孩子確實不對,中國夫妻離了婚太多這樣的事情了,擁有撫養權一方把孩子佔為己有,甚至把孩子當成懲罰對方的工具。

不知道你們是為何原因分開的,前妻不讓你見孩子,要不就是對你夠恨,要不就是心裡還放不下你。

首先你可以找前妻身邊的人,讓她們勸導一下前妻,多一個人愛孩子不是壞事,別讓孩子受更大的傷害。多用你的誠心去打動她們,能約前妻心平氣和談就最好。

如果真的溝通無果,可以再考慮拿起法律去維護自己的權益,能不走這條路最好不走,鬧僵了最後更受傷的也還是孩子。

一定會經過一段煎熬的時間的,多點誠心誠意,隨著時間的洗刷會慢慢好的。


千禮林綿綿


法律上來講,撫養權給了前妻,你是有探視權的。現在前妻剝奪了你的探視權,而且你願意支付撫養費,完全可以去女方戶籍地人民法院起訴爭取探視權,就可以定期看望孩子了。

我是趙律師,希望我的回答能對你有所幫助[來看我]


趙小狀


不知道你們是協議離婚還是打官司離婚。如果打官司離婚的過程中孩子判給對方,應該判的是撫養權。你可以再上訴爭取對孩子的探視權,因為你是孩子的父親,是有權利探視孩子的,對方沒有理由拒絕。不過雖然法律上這麼說,但是要執行你的探視權,每次都經過法律手段也是件挺窩心的事情。不過你可以試一試。


簡的世界


這說明對方心中懷著恨,解決了恨才能解決其他問題,這個恨怎麼解決呢?用愛,用感恩,所謂一日夫妻百日恩,雖然離婚了,但是你仍然要對你的前妻充滿感恩,感謝她和你一起生了孩子,感謝她曾和你一起走過一段路,帶著感恩的心對待她,幫助她,她看到你的樣子,我相信會被感動,會釋懷的,甚至會破鏡重圓都是有可能的👍


多惠日記


可以繼續走法律途徑,雖然說離婚了,但你有探望孩子的權利。

你前妻這樣做,估計是怕你把孩子搶走吧,不要撫養費,估計是不想和你再有任何聯繫了。

可以和前妻說孩子是無辜的,雖然你們兩個不能再繼續一起,但是孩子也是需要父愛的,不能剝奪孩子享受父愛的權利。

多和前妻溝通吧,雖說可以走法律程序,但要是能自行商量好的,還是儘量商量。


一樹的蘋果


既然離婚了,又不讓你見孩子,我認為首先勇於面對,努力改正讓你前妻討厭的地方,這樣做即使不能復婚,也能讓前妻看到你的進步;其次多去看看前妻家人,多做他們的工作,不管兩個大人因何離婚,孩子是無辜的,陪伴孩子成長也是父親的責任;最後希望你多從自己身上找原因,不要一味的苛求別人,精誠為至,金石為開!


185767070


我覺得可以適當跟前妻溝通 不要將上一代的過錯 延伸到孩子身上 尊重孩子的想法 同時你也不可以死纏爛打 不可以給前妻生活造成困擾 孩子是判給前妻的只是撫養權和監護人 但是親情不是法律就可以阻攔的 這個事情得細水長流 不能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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