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9 什麼是家庭冷暴力?夫妻分床多久可以離婚?

冉龍昌


不說話,不看你,沒有性生活,大概就是冷暴力吧。分床6個月,就可以起訴離婚了


塵埃裡飄飄的風


你好,我來說一下我的觀點。我最近也在接受家庭冷暴力。和媳婦之間幾乎沒有什麼話可以說。女人一般心都比較狹隘。根本沒辦法講道理。說也說不通,講也講不清。簡直就是對牛彈琴。新的婚姻法規定好像是分居兩年以上可以申請離婚。當然建議我們不要走這條路。這是一條極端路。還要考慮別人的感受以及孩子的處置。夫妻夫妻之間解決矛盾,最好的辦法就是坐下來好好談談。當然前提是他要願意聽從你的建議以及批評接受改正。不管誰對與錯。男人嘛,一個大度一點。自己先背一次鍋,承認一次錯誤。這沒有什麼,在自己的老婆面前低頭不丟人。當然自己的女人他也不能記仇。更不能老是提起以前的矛盾。還有就是,以後夫妻倆人多多互相關心一下。夫妻之間相處之道有三部。第一尊重。第二,同步。第三,感恩。夫妻之間必須尊重,這沒什麼可說的。同步呢,就是說,一個人在努力的向上爬,另外一個人也必須努力不要拖他的後腿。感恩就是說,一個人對另外一個人好,他要心裡記著,當然這裡的好是指雙向的,我可以給你好,你也要對我好。能做到這三點,夫妻之間矛盾會越來越少。


無限sir


夫妻多久不同房都不算離婚。

《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所以如果離婚你需要跟對方分居滿兩年而不是分床睡。

家庭冷暴力更多的是通過暗示威脅、語言攻擊、經濟和性方面的控制等方式,達到用精神折磨摧殘對方。這種方式產生的巨大心理壓力會使對方接近崩潰,同時伴隨著的是婚姻的隔閡與不信任,最終導致婚姻的結束。值得注意的是,在實施家庭暴力時候,多是男性針對女性,而在家庭冷暴力事件中,男女雙方都有可能成為實施家庭冷暴力的一方。尤其在男方事業失落,壓力大的時候,女方對其的冷暴力行為,危害程度遠遠要大於暴力。

因此如果一方有冷暴力的話,可以通過證明其冷暴力的行為,以證明雙方感情實際破裂。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三十一條

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白告皓吉吉


什麼是家庭冷暴力?夫妻分床多久可以離婚?我是新的起點很高興回答!


所謂的“家庭冷暴力”,是指夫妻雙方發生矛盾時,莫不關心對方,將語音交流降到最低限度,停止和敷衍停止性生活,懶於做一切家務工作等非正式暴力行為。 家庭冷暴力實際上是一種虐待。


由於冷暴力即不見血也不見傷,是典型的隱性暴力,因為很容易被當事人用“我們在鬧彆扭”一語帶過,而忽視了它對自己的身心所產生的巨大傷害。

事實上研究顯示,在出問題的婚姻當中,冷漠不語比大吵大鬧對婚姻的傷害更大,更容易導致婚姻破裂。哀莫大於心死,心死了婚姻自然無法求生。

夫妻分床多久可以離婚?這種分居證據很難取證,除非對方認可這個事實。 沒有任何法律規定分床時間的長短可以作為雙方離婚的依據。

另外,根據婚姻法和相關司法實踐,夫妻分居兩年可以作為當事人起訴離婚的證據和法院判決雙方離婚的依據。根據規定,雙方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滿2年,確無和好可能的,或者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又分居滿1年,互不履行夫妻義務的,法院可以判決雙方離婚。但是,雙方分居兩年的這個時間不能作為法院判決雙方離婚的絕對依據,法院還要根據雙方分居的原因和在分居期間是否履行夫妻義務進行綜合分析。

最後說一下“夫妻本是同命鳥”,十年修的同船渡,百年修的共枕眠!

走到一起不容易,男人嗎對老婆先低下頭說句軟話不就過去了。有什麼坎過不去非要鬧得離婚,傷心又傷財!

願天下所有人婚姻幸福,家和萬事興!希望回答可以幫到你謝謝!


新的起點3631


一、什麼是“家庭冷暴力”,如何界定家庭冷暴力

一、什麼是“家庭冷暴力”,如何界定家庭冷暴力?

所謂“家庭冷暴力”,是指夫妻雙方產生矛盾時,漠不關心對方,將語言交流降到最低限度,停止或敷衍性生活,懶於做一切家務工作等非正式暴力行為。家庭冷暴力實際上是一種精神虐待。因為家庭冷暴力離婚的案件越來越多。

二、什麼是“家庭冷暴力”,我國對家庭冷暴力是

二、什麼是“家庭冷暴力”,我國對家庭冷暴力是如何規定的?遭遇法律空白,家庭冷暴力如何離婚陷維權尷尬局面

隨著家庭暴力現在在社會上愈演愈烈,很多婦女對拳腳上的暴力有了很大的維權意識,漸漸懂得用法律“保護”自己。如果拳腳相加,使對方身上留下傷痕,弄不好就要吃官司。於是,一些人就採用另一種更“高級”的冷暴力方式。可是家庭“冷暴力”具有反覆性、隱藏性的特點,加上沒有傷痕,不見鮮血,不能作傷情鑑定,即使鬧到法庭上,法官也難以認定誰是過錯方。

目前,“冷暴力”在我國的法律界定上還存在空白,尤其是當婦女成為“冷暴力”對象時。我國現有的《婦女權益保障法》、《婚姻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若干問題的解釋(一)》,要麼只有原則性規定,要麼只對以“作為”方式實施的家庭暴力予以界定,而對以“不作為”的形式實施的家庭暴力(即“冷暴力”)沒有明確的界定,使家庭冷暴力遭遇了法律空白,因此家家庭冷暴力如何離婚,就成了一個難題。

三、

遭遇家庭冷暴力如何離婚?

對於家庭冷暴力如何離婚,我國目前的做法是:

1、家庭冷暴力如何離婚之方法一:協議離婚(去當地民政局辦離婚)

夫妻雙方如果自願離婚並對子女撫養和財產問題處理達成協議,則可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以解除婚姻關係的方式。

2、家庭冷暴力如何離婚之方法二:訴訟離婚(去法院辦理離婚)

終結家庭冷暴力最直接的方法就是提起離婚訴訟。這是我國法律明文規定的救助形式,也是經常被當事人採用的救濟方式。如果男女雙方就離婚無法達成協議,則可向向人民法院起訴,人民法院經過審理後,通過調解或判決解除婚姻關係的一種離婚制度。

四、遭遇家庭冷暴力如何取證?如何收集證據材料?

家庭冷暴力如何取證的問題,不同於傳統的家庭暴力取證,施虐者主要以精神虐待為主,因此家庭冷暴力行為實施的隱蔽性就給受害者取證帶來了很大程度上的困難。冷暴力的受害者不可能如傳統暴力受害者一樣在身體上留下傷痕。同時家庭冷暴力的施暴人實施冷暴力後也很少留下物證。並且處在家庭冷暴力中的夫妻為了維護自己的隱私和所謂的家庭尊嚴,一般會選擇“家醜不外揚”,因此其家事外人無從得知。那麼受害者如何尋找證人證言如何證明自己所言是真實的,在法律上存在著一定的難度。致使受害者收集證據面臨著巨大挑戰,家庭冷暴力離婚遇到證據阻礙。

五、遭遇家庭冷暴力如何離婚,怎樣能結束錯誤的婚姻?

對於家庭冷暴力離婚案件來說,由於每個家庭的情況不同,受害者遭受家庭冷暴力的程度和形式也各有不同,因此受害人需要求助於專業婚姻律師,從家庭矛盾的各個方面收集大量證據,並從法院審判的角度為受害人爭取利益最大化,最終使得法院儘快判決結案,也讓受害者早日擺脫錯誤的婚姻。


社會小包子


夫妻多久不同房都不算離婚。

《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所以如果離婚你需要跟對方分居滿兩年而不是分床睡。

家庭冷暴力更多的是通過暗示威脅、語言攻擊、經濟和性方面的控制等方式,達到用精神折磨摧殘對方。這種方式產生的巨大心理壓力會使對方接近崩潰,同時伴隨著的是婚姻的隔閡與不信任,最終導致婚姻的結束。值得注意的是,在實施家庭暴力時候,多是男性針對女性,而在家庭冷暴力事件中,男女雙方都有可能成為實施家庭冷暴力的一方。尤其在男方事業失落,壓力大的時候,女方對其的冷暴力行為,危害程度遠遠要大於暴力。

因此如果一方有冷暴力的話,可以通過證明其冷暴力的行為,以證明雙方感情實際破裂。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三十一條

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我是小小王吖


首先,想離婚的一方,可以單方面到法院起訴離婚。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同時,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第四款規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法院可以判決雙方離婚。但是,當事人要清楚,雙方因感情不和,分居二年只能作為法院判決雙方離婚的一個依據。但是,這個時間需要法院的確認。其次,根據《婚姻法》(修正案)第32條第2款規定:“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這一規定說明,男女一方提出離婚後,是否准予離婚,不取決於另一方是否同意離婚,而是法院依據夫妻雙方的感情是否確已破裂和調解有無效來決定。

1、家庭冷暴力如何離婚之方法一:協議離婚(去當地民政局辦離婚)

夫妻雙方如果自願離婚並對子女撫養和財產問題處理達成協議,則可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以解除婚姻關係的方式。

2、家庭冷暴力如何離婚之方法二:訴訟離婚(去法院辦理離婚)

終結家庭冷暴力最直接的方法就是提起離婚訴訟。這是我國法律明文規定的救助形式,也是經常被當事人採用的救濟方式。如果男女雙方就離婚無法達成協議,則可向向人民法院起訴,人民法院經過審理後,通過調解或判決解除婚姻關係的一種離婚制度。

面對家庭冷暴力需要去離婚的話,當事人必須要清楚離婚的有關規定,同時要能夠提供對方家庭冷暴力自己的主要證據。。


給生活多點樂趣


什麼是家庭冷暴力?

簡而言之就是冷戰。

夫妻之間分房多久才可以離婚?

夫妻之間分房睡是不會離婚的,而且分居兩年也並不能成為離婚的理由。按照法律的規定,必須是因為感情不和分居導致分居滿兩年,才可以作為離婚的理由。

注意:這裡是情感不和分居導致分居滿兩年!!!

婚姻和愛情裡都是特別忌諱冷暴力的,說出來解決掉,沒有什麼坎是過不去的。可能第一次開口會覺得彆扭,會不好意思,但是當你決定說出來的那一刻開始,你已經在跨越這個難題了。因為一旦開了口就順暢了。

祝你幸福。




阿十啊


家庭冷暴力,顧名思義,就是夫妻雙方有一方或一方以上不和另一方溝通,交流,對另一方冷嘲熱諷或互不關心,他們停止或敷衍性生活,對家事完全不負責任。家庭冷暴力不見血也不見傷,對夫妻雙方身心都會造成巨大傷害。俗話說,哀莫大於心死,心都死了,婚姻的存在就失去了意義,如果夫妻雙方中一方或一方以上經常使用家庭冷暴力,而不去發現和修復婚姻中存在的問題,想辦法去解決夫妻之間的矛盾,恢復夫妻之間的感情,那麼,這段婚姻就沒有存在的價值了。我個人認為,如果夫妻雙方經常使用家庭冷暴力,可以終止婚姻,這樣對雙方都是一種解脫,每個人都有獲得幸福的權利,既然雙方不愛了,就放手,成全別人,也是一種體面。


木槿花的溫柔


首先,想離婚的一方,可以單方面到法院起訴離婚。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同時,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第四款規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法院可以判決雙方離婚。但是,當事人要清楚,雙方因感情不和,分居二年只能作為法院判決雙方離婚的一個依據。但是,這個時間需要法院的確認。其次,根據《婚姻法》(修正案)第32條第2款規定:“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這一規定說明,男女一方提出離婚後,是否准予離婚,不取決於另一方是否同意離婚,而是法院依據夫妻雙方的感情是否確已破裂和調解有無效來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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