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2月28日電 (陳杭)北京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張家貞28日在新聞發佈會上表示,北京市檢察機關辦理的涉疫情刑事案件主要體現為三大類型。
疫情發生以來,北京市檢察機關辦理了一批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案件。
張家貞指出,目前,北京市檢察機關辦理的涉疫情刑事案件主要體現為三大類型:
一是以暴力等手段干擾疫情防控的妨害公務、尋釁滋事案件。這類案件有23件23人,主要是對社區工作人員、警察不滿,肆意糾纏、辱罵,甚至打傷執勤人員。
二是生產、銷售偽劣和假冒註冊商標的防疫用品,擾亂市場經濟秩序犯罪案件。這類案件有15件32人,主要涉及口罩等防護用品。
三是涉及疫情防控的詐騙案件,共有16件18人。有的犯罪嫌疑人通過張貼、散發虛假宣傳材料,假借“希望工程管理辦公室”“市志願者協會”之名,以為抗擊新冠肺炎募捐為由,騙取他人向其微信個人賬戶轉款。有的犯罪嫌疑人在沒有任何經營醫療器械的資質的情況下,以能夠大量採購額溫槍為名,騙取他人大量錢款。
此外還有個別案件涉及拒不配合防疫管理,為發洩不滿,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等。
截至2月27日,北京市檢察機關共開展捕前引導偵查57件90人,監督立案9件9人;受理審查逮捕29件53人,批准逮捕15件24人,不批准逮捕4件14人;受理審查起訴8件11人,提起公訴7件10人,涉及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妨害公務罪、詐騙罪、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等多個罪名。(完)
閱讀更多 二三裡資訊北京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