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9 武漢防疫期間公司要求員工輪休代替公休合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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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規定正常上班時間是每日不得超過8小時,每週累計工作不得超過40個小時。用人單位安排加班每月不得超過36個小時。每天正常情況下不得超過一個小時。

在目前這種疫情情況之下,如果公司安排的輪休的方式進行工作,只要每週累計工作時間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我覺得都是合情合理的。 特殊時期,大家應該抱團前進,有國家就才有我們這樣的小家,同樣只有我們的企業可以正常運營下去,我們才有工作才會有收入才會有飯吃。一切都會過去的,未來美好的生活等著我們,我們大家一起抱團前進吧。


我滴的天吶


第一點,從勞動法的角度來說,輪休本來就是合法的。勞動法規定,每個職工每週工作時間不得多於40小時,每個月的出勤上班天數不得多於22天,因為有的工作是需要連續生產的。
第二點,目前的輪休其實是一種錯峰,上班是對員工身體健康的一種保障行為,能夠有效的控制人流,減少疫情的擴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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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溪296


您的意思是輪休以後正常的休息福利沒有了是嗎?現在是全國防疫戰關鍵時期,屬於特殊情況!換位思考一下,目前大多數企業都陷入困境尤其是現金斷流,在這樣的情況下,您看前段時間不上班國家也要求企業正常發工資嗎?現在上班了,也還在特殊情況時期,請理解一下企業的安排,如果過了疫情期企業還沒休息福利可按勞動法規定申訴


凡凡F聲


我想從一下兩個方面說說我的看法:
1.首先我們要看看大的社會環境和背景,在當前全國面對新冠肺炎疫情實行的是全國聯防聯控機制,全國人民上下一心進行一場新冠肺炎阻擊戰,都默默的奉獻著,甚至付出了寶貴的生命。武漢防疫期間公司考慮到了特殊情況在不損害員工勞動合法權益的基礎上採取輪休代替公休,因為我不是法官不能判定合不合法,所以我認為這合情合理,作為員工要理解公司。
2.第二就是國家勞動保障在防疫期間也要求公司做了很多事情,受疫情影響的一些公司不能正常開工員工不能復工的,很多公司員工工資都是正常發放的,公司在資金上的壓力是很大的,所以在疫情期間不要說輪休代替公休合不合法,相信只有公司好了員工權益才會更好,你說呢!
以上是我個人觀點希望對你有幫助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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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樂不煩惱


就我目前特殊情況我覺得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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夢瑤vlog


疫情期間,特殊時期,特殊對待,你要理解單位的安排,單位也會考慮你的實際情況,疫情期間不要太斤斤計較,計較太多,對你以後,沒有什麼好處。


楊宗後


各有各的難處,互相理解吧。


小胖發聲


特殊時期特殊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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