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9 一部電影自媒體能不能剪輯怎麼判斷?如何避免版權問題?

幸福來自生活


隨著各大短視頻APP的發展,越來越多網友或內容製作團隊,將電視劇或電影片段混剪在一起進行幽默的解說,以博取關注度或用戶量。這其中隱藏巨大侵權風險,從知識產權法角度一一分析。

一、法律是如何規定的

信息網絡傳播權:我國《著作權法》第10條的規定:著作權人享有的信息網絡傳播權受法律保護。信息網絡傳播權,即以有線或者無線方式向公眾提供作品,使公眾可以在其個人選定的時間和地點獲得作品的權利。除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任何人將他人的作品、表演、錄音錄像製品通過信息網絡向公眾提供,應當取得權利人許可,並支付報酬。

合理使用:《信息網絡傳播權保護條例》第6條第1項規定,為介紹、評論某一作品或者說明某一問題,在向公眾提供的作品中適當引用已經發表的作品的,構成對作品的合理使用。

合理使用的範疇:第二十二條 在下列情況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不向其支付報酬,但應當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稱,並且不得侵犯著作權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權利:(一)為個人學習、研究或者欣賞,使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二)為介紹、評論某一作品或者說明某一問題,在作品中適當引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三)為報道時事新聞,在報紙、期刊、廣播電臺、電視臺等媒體中不可避免地再現或者引用已經發表的作品;(四)報紙、期刊、廣播電臺、電視臺等媒體刊登或者播放其他報紙、期刊、廣播電臺、電視臺等媒體已經發表的關於政治、經濟、宗教問題的時事性文章,但作者聲明不許刊登、播放的除外;(五)報紙、期刊、廣播電臺、電視臺等媒體刊登或者播放在公眾集會上發表的講話,但作者聲明不許刊登、播放的除外;(六)為學校課堂教學或者科學研究,翻譯或者少量複製已經發表的作品,供教學或者科研人員使用,但不得出版發行;(七)國家機關為執行公務在合理範圍內使用已經發表的作品;(八)圖書館、檔案館、紀念館、博物館、美術館等為陳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複製本館收藏的作品;(九)免費表演已經發表的作品,該表演未向公眾收取費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報酬;(十)對設置或者陳列在室外公共場所的藝術作品進行臨摹、繪畫、攝影、錄像;(十一)將中國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已經發表的以漢語言文字創作的作品翻譯成少數民族語言文字作品在國內出版發行;(十二)將已經發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前款規定適用於對出版者、表演者、錄音錄像製作者、廣播電臺、電視臺的權利的限制。

責任承擔:我國《著作權法》第48條第1款的規定:著作權受到侵害的,權利人有權要求侵權人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

二、用戶隨意上傳短視頻的風險

很明顯的,各大內容創作團隊和個人隨意上傳電影電視劇短視頻,是因為他們認為利用了《著作權法》裡的“合理使用”規則,但是卻完全理解錯誤了。構成合理使用的引用行為具體可以包括兩種情形,一是為了對被引用的作品進行介紹或評論,二是通過引用該作品而說明某一問題。

因為當今已經是互聯網時代,用戶在網上的言行很容易就造成輿論。若用戶基於分享的心態,將單個精彩的片段上傳到網絡中,在一定程度上會對該影視劇起到宣傳、推廣的良好作用。若用戶基於吐槽的心態將單個或少量十分糟糕的片段上傳於網絡中,並附上一定的評論性話語,則可能會被視為正當的藝術評論。綜上所述,用戶如果惡意上傳影視劇片段,是很容易給影視公司造成巨大傷害的。

三、各大短視頻APP暗藏的風險

我國《侵權責任法》第36條規定,網絡用戶、網絡服務提供者利用網絡侵害他人民事權益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網絡服務提供者知道網絡用戶利用其網絡服務侵害他人民事權益,未採取必要措施的,與該網絡用戶承擔連帶責任。《信息網絡傳播權保護條例》第23條規定,網絡服務提供者為服務對象提供搜索或者鏈接服務,在接到權利人的通知書後,根據本條例規定斷開與侵權的作品、表演、錄音錄像製品的鏈接的,不承擔賠償責任;但是,明知或者應知所鏈接的作品、表演、錄音錄像製品侵權的,應當承擔共同侵權責任。

短視頻APP作為一個平臺和服務提供商,應當盡到審核義務。如今,絕大多數的短視頻分享網站都扮演著為用戶進行視頻信息儲存、傳播的工具角色,網站上所有視頻信息的上傳、瀏覽以及下載都是由用戶直接操作的。所以,考慮到侵權行為來自用戶,短視頻分享網站幾乎不會直接侵權。但是在實踐中,由於尋找侵權用戶較為困難以及用戶個人賠償能力較弱,權利人一般不會起訴直接侵權用戶,而會尋找經濟實力比較雄厚的網絡平臺進行維權,要求網絡平臺承擔間接侵權責任。

四、典型案件

惡搞鼻祖胡戈當年製作的《一個饅頭引發的血案》,通過混剪電影內的片段和配上滑稽的配音和臺詞,呈現出的是另一個和電影立意不符的搞笑劇情,在網友中造成巨大反響,最後給《無極》的影評市場造成了不可估量的傷害。

谷阿莫被告侵權事件。谷阿莫是以幾分鐘講解電影而走紅網絡,然而之後卻被各大片方起訴侵權。原因在於谷阿莫發表的視頻中的電影片段未經制作方的同意,侵犯了片方的著作權,給片方帶來了一些損失。


懷舊電影看不停


隨著各大短視頻APP的發展,越來越多網友或內容製作團隊,將電視劇或電影片段混剪在一起進行幽默的解說,以博取關注度或用戶量。這其中隱藏巨大侵權風險,從知識產權法角度一一分析。

一、法律是如何規定的

信息網絡傳播權:我國《著作權法》第10條的規定:著作權人享有的信息網絡傳播權受法律保護。信息網絡傳播權,即以有線或者無線方式向公眾提供作品,使公眾可以在其個人選定的時間和地點獲得作品的權利。除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任何人將他人的作品、表演、錄音錄像製品通過信息網絡向公眾提供,應當取得權利人許可,並支付報酬。

合理使用:《信息網絡傳播權保護條例》第6條第1項規定,為介紹、評論某一作品或者說明某一問題,在向公眾提供的作品中適當引用已經發表的作品的,構成對作品的合理使用。

合理使用的範疇:第二十二條 在下列情況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不向其支付報酬,但應當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稱,並且不得侵犯著作權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權利:(一)為個人學習、研究或者欣賞,使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二)為介紹、評論某一作品或者說明某一問題,在作品中適當引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三)為報道時事新聞,在報紙、期刊、廣播電臺、電視臺等媒體中不可避免地再現或者引用已經發表的作品;(四)報紙、期刊、廣播電臺、電視臺等媒體刊登或者播放其他報紙、期刊、廣播電臺、電視臺等媒體已經發表的關於政治、經濟、宗教問題的時事性文章,但作者聲明不許刊登、播放的除外;(五)報紙、期刊、廣播電臺、電視臺等媒體刊登或者播放在公眾集會上發表的講話,但作者聲明不許刊登、播放的除外;(六)為學校課堂教學或者科學研究,翻譯或者少量複製已經發表的作品,供教學或者科研人員使用,但不得出版發行;(七)國家機關為執行公務在合理範圍內使用已經發表的作品;(八)圖書館、檔案館、紀念館、博物館、美術館等為陳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複製本館收藏的作品;(九)免費表演已經發表的作品,該表演未向公眾收取費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報酬;(十)對設置或者陳列在室外公共場所的藝術作品進行臨摹、繪畫、攝影、錄像;(十一)將中國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已經發表的以漢語言文字創作的作品翻譯成少數民族語言文字作品在國內出版發行;(十二)將已經發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前款規定適用於對出版者、表演者、錄音錄像製作者、廣播電臺、電視臺的權利的限制。

責任承擔:我國《著作權法》第48條第1款的規定:著作權受到侵害的,權利人有權要求侵權人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

二、用戶隨意上傳短視頻的風險

很明顯的,各大內容創作團隊和個人隨意上傳電影電視劇短視頻,是因為他們認為利用了《著作權法》裡的“合理使用”規則,但是卻完全理解錯誤了。構成合理使用的引用行為具體可以包括兩種情形,一是為了對被引用的作品進行介紹或評論,二是通過引用該作品而說明某一問題。

因為當今已經是互聯網時代,用戶在網上的言行很容易就造成輿論。若用戶基於分享的心態,將單個精彩的片段上傳到網絡中,在一定程度上會對該影視劇起到宣傳、推廣的良好作用。若用戶基於吐槽的心態將單個或少量十分糟糕的片段上傳於網絡中,並附上一定的評論性話語,則可能會被視為正當的藝術評論。綜上所述,用戶如果惡意上傳影視劇片段,是很容易給影視公司造成巨大傷害的。

三、各大短視頻APP暗藏的風險

我國《侵權責任法》第36條規定,網絡用戶、網絡服務提供者利用網絡侵害他人民事權益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網絡服務提供者知道網絡用戶利用其網絡服務侵害他人民事權益,未採取必要措施的,與該網絡用戶承擔連帶責任。《信息網絡傳播權保護條例》第23條規定,網絡服務提供者為服務對象提供搜索或者鏈接服務,在接到權利人的通知書後,根據本條例規定斷開與侵權的作品、表演、錄音錄像製品的鏈接的,不承擔賠償責任;但是,明知或者應知所鏈接的作品、表演、錄音錄像製品侵權的,應當承擔共同侵權責任。

短視頻APP作為一個平臺和服務提供商,應當盡到審核義務。如今,絕大多數的短視頻分享網站都扮演著為用戶進行視頻信息儲存、傳播的工具角色,網站上所有視頻信息的上傳、瀏覽以及下載都是由用戶直接操作的。所以,考慮到侵權行為來自用戶,短視頻分享網站幾乎不會直接侵權。但是在實踐中,由於尋找侵權用戶較為困難以及用戶個人賠償能力較弱,權利人一般不會起訴直接侵權用戶,而會尋找經濟實力比較雄厚的網絡平臺進行維權,要求網絡平臺承擔間接侵權責任。

四、典型案件

惡搞鼻祖胡戈當年製作的《一個饅頭引發的血案》,通過混剪電影內的片段和配上滑稽的配音和臺詞,呈現出的是另一個和電影立意不符的搞笑劇情,在網友中造成巨大反響,最後給《無極》的影評市場造成了不可估量的傷害。

谷阿莫被告侵權事件。谷阿莫是以幾分鐘講解電影而走紅網絡,然而之後卻被各大片方起訴侵權。原因在於谷阿莫發表的視頻中的電影片段未經制作方的同意,侵犯了片方的著作權,給片方帶來了一些損失。


AD瑤瑤愛剪輯


現在自媒體已經猶如雨後春筍一樣冒出來,太多了, 那自媒體的定義就是娛樂大眾,更好的豐富大眾的生活這是自媒體的定義,這是我理解的, 至於電影剪輯來說我不知道大家有看過(食神)和(金玉滿堂)兩部電影沒有。演的都很成功。但是裡面確實也有也一些相對誇張的動作。那你能說誰抄襲誰嗎?這隻能交給觀眾去評判。自古就有文無第一武無第二的說法,在一個就是天下文章一大炒就看你會炒不會炒了。 一點想法💡希望可以解答的滿意



迷你作坊


根據我的經驗,大部分都可以剪輯,沒有明確的規定,最好不要去剪輯最新上映的,多剪輯外國的



鍾哥影視


好像通過電影發行編號是可以在國家版權網站查詢,我覺得可以加一些電影的一鍵連接或者在視頻中標註,這麼多的人多一點。


89年小姚師傅


可以嗎


上山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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