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8 熱議|租屋變熱門民宿,房東沒收押金卻被租客告上法庭;法院這麼判……

熱議|租屋變熱門民宿,房東沒收押金卻被租客告上法庭;法院這麼判……

房子被知名網站評為熱門民宿獲了獎,房東卻一點也高興不起來,只因獲獎當天房東才知道房子被轉租成民宿。更讓他鬱悶的是,根據約定沒收租客押金,卻被租客告上法庭。

近日,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審結了這起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二審改判駁回了租客要求返還押金的訴訟請求。

熱議|租屋變熱門民宿,房東沒收押金卻被租客告上法庭;法院這麼判……

一天,王先生意外收到Booking網站的一封郵件,標題顯示他獲得了2018年好評住宿獎。點開郵件,王先生髮現得獎的房子確實是自己的,但是明明只租給了陶先生一家,前不久才退租,並沒有做成民宿。

王先生回憶起,之前物業經常打來電話詢問有人到訪,是否可以放行,而租客陶先生總說是親戚來串門。原來,陶先生竟把房子掛到Booking網站上轉租了。當初雙方簽訂租賃合同時明確約定了該房不得轉租、群租,陶先生違反約定轉租賺錢,這讓王先生很氣憤,沒收了7500元房租押金。

陶先生卻說,這套房子一直是自己和女朋友、表妹3個人居住,有時候朋友或客戶會過來住幾天,不屬於轉租。雙方交涉無果,陶先生將王先生告上法庭,請求法院判決王先生返還押金7500元。

一審法院經審理查明,雙方在《房屋租賃協議》中約定,租房內常駐人員3到5人,陶先生不得將房屋轉租、群租,如有違反,王先生有權終止協議,沒收押金。一審法院認為,陶先生在承租期間確實存在將房屋用於經營住宿的行為,但王先生在租賃期間已明知陶先生的轉租行為,卻未提出異議,故應視為王先生對陶先生轉租行為的同意,現王先生在租賃關係終止後以轉租為由要求陶先生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沒收押金,該項主張並無事實和法律依據。據此,一審法院判令王先生返還陶先生押金7500元。

王先生不服,上訴至上海一中院,稱自己在租賃期間並不知道房屋的轉租事宜,直到房屋收回,Booking寄來函件後,才知道房屋已被轉租做民宿。

一中院審理後認為,陶先生在承租房屋期間,將涉訟房屋掛在Booking上多次出租,並以此營利,顯然是轉租行為。雙方在《房屋租賃協議》中明確約定房屋不得轉租,事後陶先生雖多次否認,但王先生提供郵件證明了轉租事實,而陶先生未能舉證證明王先生知道房屋已被轉租。

因此,王先生沒收預交押金符合雙方《房屋租賃協議》約定,無悖於現行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據此,上海一中院撤銷一審判決,改判駁回陶先生要回押金的訴訟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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