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9 中藥有好多是野生動物該怎麼禁止?

舊夢殘燭53


野生動物的馴養不光是用來吃,或者用來入中藥,很多的西藥也是需要的,西藥很多是把材料提純了而已,人工馴養也不光是為了宰殺食用,大部分是為了保護物種的多樣性,這個在世界各個國家是有排名對比的,還有很多人出口國外,提純製藥的,所以,只能說馴養時間短的會禁止,但是大部分經過幾百年馴養技術資質考驗的成熟馴養技術是不會禁止的,只能說更規範了!如果真的一刀切,不管不顧的話,也許會帶來更大麻煩,所以說要理智處理問題!國家考慮問題也是各方面評估綜合考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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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醫中藥裡的許多糟粕就應該放棄,傳承中醫應該有揚棄,像什麼藥引子等類似於巫術的東西,以及用羚羊角、虎骨等野生動物入藥的之類,根本沒有可驗證的療效,成分和普通的角質、鈣沒有區別,就因為稀罕,被當做起作用的主要成分,要是治不好病就拿這些不好找的物質來推脫,和江湖算命一個道理。這些都應該拋棄。


大漠孤煙直的世界


400年前,李時珍就把野味的真相告訴了後人,可惜不聽老人言!

對於吃野生動物肉類容易染上疾病這件事,早在四五百年前的明代就已經被著名的醫學家李時珍詳細記載於《本草綱目》之中。

鳥類:“諸鳥有毒”,“凡鳥自死目不閉,自死足不伸,白鳥玄首,玄鳥白首,三足、四距、六指、四翼,異形異色,皆不可食,食之殺人”;

孔雀,“肉性味鹹、涼,有小毒,人食其肉者,食後服藥必無效”;

烏鴉,“肉澀臭不可食,食其肉及卵,令人昏忘”;

啄木鳥,“因食百蟲,肉有毒,不可食”;

水禽類

鴻鵝,“肉性味鹹,平,有小毒,食之腹脹腹瀉”;

鴛鴦,“肉性味鹹,平,有小毒,食後頭痛、頭暈,可成為終身疾病”;

鳧(俗稱野鴨),“性味甘、涼,身體虛弱者不宜食;

鶩(野鴨的一種),“肉性味甘,有小毒,尤以黑鶩肉毒重,滑中、發冷痢、腳氣,不可食”;

蟲類:蝸牛,“性味鹹、寒,有小毒,肉不可食,食之捲縮抽筋”;

山蛤蟆,“性味辛、寒,有毒,食之自然生火,出現狂熱”;

蚯蚓,“性味鹹、寒,有小毒,食之發熱起風疹”;

天螺,“性味鹹、寒,有毒,不可食”;

獸類

豪豬(山豬),“肉性味甘,大寒,有毒不可食,否則傷頭傷身”;

野馬,“肉性味辛、苦、冷,有毒,煮食難消,多食生瘡患痢”;

豺,“肉性味酸、熱,有毒,食之,損人精神,消人脂肉,令人瘦”;

助鼠(黃鼠狼),“肉性味甘、臭、溫,有小毒,心、肝有臭味”;

熊,“肉性味甘、平,雖無毒,但有痛疾者不可食”;

水獺,“肉性味甘、寒,雖無毒,但食之引起血熱,消男子陽氣”;

鱗蟲類

鱗鯉(穿山甲),“性味鹹、寒,有毒,其肉甘、澀,味酸,食後慢性腹瀉,繼而驚風狂熱”;

石龍子(豬婆蛇),“性味鹹、寒,有小毒,食之可出現腹痛腹瀉”;

蚺蛇(又名南蛇、埋頭蛇)、白花蛇(又名薪蛇)、烏蛇(又名烏梢蛇、黑花蛇)、金蛇(又名銀蛇、錫蛇)、蝮蛇(又名反鼻蛇)、天蛇(又名四足蛇)等均為有毒蛇,“蛇膽性味甘、微寒,有毒;

蛇肉味性甘、澀,有毒;蛇頭毒人至死,不宜鮮品煮食,藥用也要經過去毒”;能鱉(又名三足鱉),“肉性味大寒,有毒,食之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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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生動物作為中藥,被廣泛的應用於臨床,療效確切。但是動物也是生命,它們的生存維持著自然界的生態平衡。人與自然界息息相關,過度的獵殺,破壞了生態平衡,也會給人類造成災難。所以國家出臺了《野生動物保護法》。

為解決動物保護與藥用動物這一矛盾,一,首先要提高野對生動物保護意識。醫生也要轉變傳統的用藥觀念。找出治療疾病的新方法。如對古方中含有動物的藥方加以攺進,如犀角、虎骨、穿山甲等尋找替代品。也可利用現代科技對藥物成分分析後重新組方。

二,變野生為家養。在這方面已有實質性的突破,象人工養殖烏稍蛇、白花蛇、全蠍、蜈蚣、蚯蚓、水蛭等,人工養殖技術已基本成熟,通過大量養殖,解決了臨床上用藥的需求,也對野生動物起到了積極的保護作用。




為人排憂解難


本人不是中醫生也不是西醫生,卻是一位中醫愛好者,家有些許中醫方面的藏書。又因為是祖傳書藉,多為珍版文言文,本人文言文底力也不足,理解也不甚透徹,見解也就難免淺薄。敬請頭條朋友們指正,共同出謀劃策,既弘揚中醫,又能起到保護野生動物的作用。

淺見如下:

李時珍《本草綱目》記載,禽部林禽類啄木鳥,其肉,具有主治痔瘡牙病及齲齒。草部山草類黃連也可主治痔瘡。愚以為,雖然痔瘡起因多種,病理病灶各異,但萬因不離瘡,動植物皆可入藥醫治其病。以此類推,中醫藥裡動植物互治同一病種比比皆是。

隨想:為了保護生態平衡,中藥裡的野生動物成份可以用植物代替,以達到保護野生動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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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國,種植銷售麻黃是非法的,即使中國也是如此,類似的還有罌粟。

但是,美國的中醫可以購買使用和銷售麻黃及其製品,前提是要有中醫許可。

罌粟也是如此,有許可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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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藥雖然有好多的是野生動物,如果是屬於合法養殖,合法銷售,靠合法進口等,經過合法手續取得的野生動物藥材,同時也是為了中醫市場和中醫院的藥材供應,這樣既利於民,也利於國家,一般是不會禁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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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生活中很多名貴中藥材都來自野生動物身上,那麼我們應該怎樣禁止捕殺野生動物而獲取需求呢下面就以鹿茸為列

鹿是指梅花鹿或馬鹿的雄鹿未骨化而帶茸毛的幼角,雄鹿新生的幼角,骨質尚未硬化,內部富有血液,外部密生茸毛。

梅花鹿、馬鹿是我國主要的茸用鹿。梅花鹿主產于吉林、遼寧;馬鹿主產於黑龍江、吉林、青海、新疆、四川、福建等省區。梅花鹿被列為中國國家一級保護動物,馬鹿為重點的國家二級保護動物,已禁止非法捕獵與貿易。

為了應付鹿茸市場需求,通過人工養殖梅花鹿的方法來獲取需求,這樣就避免了為了市場需求而捕殺野生動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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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醫是高維度的藥療方法,在目前三維科學當中是不可能證明的,所以,任何抵毀中醫的言行,視而不見中醫療效,利用西醫主導地位打壓中醫,不是用心險惡,就是無知,為今之計,改革現有醫療體系,將西醫所手診療手段設在中醫下屬科室,外科手術僅為中醫方法的一種,開設中醫科普教育,列入九年義務教育,高考列入中醫考試!一切當代人無法驗證的事物(包括中醫)不能扣上不科學而預以抵制與反對,甚至為反對而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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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生動物是禁食,而不是禁入藥,就好比馨粟都知道是毒品,但卻是可以製成麻醉劑止痛,所以古人早就說過,大自然的規律:一物降一物,這個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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