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4 好樣的!廣電總局重拳升級:限集令、限薪令、限網綜節目

太好了,這波操作666!

現實生活中,電視劇動不動就五六十集,八九十集的電視劇也有好多,聽著就累了,別說追劇了。演員片酬動不動幾千萬,甚至上億。讓人聞所未聞。再加上娛樂圈影視圈出現的追星炒星、破壞了行業生態,而且還誤導青少年盲目追星,滋長拜金主義等錯誤價值觀念。

這不,不僅全國觀眾看不下去,連國家廣電總局都連出重拳,加以治理。

隨著形式發展,調控不斷升級:


好樣的!廣電總局重拳升級:限集令、限薪令、限網綜節目


1、“限集數”:今年2月,國家廣播電視總局發佈了《關於進一步加強電視劇網絡劇創作生產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廣電總局相關人員給予解釋:

“把電視劇集數基準定為40集,是通過行業協會廣泛調研而來,主要是為了引導電視劇創作擠掉水分,給觀眾更好的觀感。具體落實措施會不斷探索完善,力求真正取得成效,不會簡單‘一刀切’。此外,演員片酬比例調整治理已經取得一定成果,這次規定了具體制度措施,就是要鞏固成果、著眼長遠,使更多資金投入到精心製作方面,提高電視劇質量水平,同時引領正確的價值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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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限片酬”:2018年,廣電總局就曾在《關於進一步加強廣播電視和網絡視聽文藝節目管理的通知》提出,嚴格控制綜藝節目嘉賓片酬,“限制演員片酬比例”,要求“全部演員總片酬不得超過製作總成本的40%,其中主要演員片酬不得超過總片酬的70%。”


好樣的!廣電總局重拳升級:限集令、限薪令、限網綜節目


3、2月21日,在國家廣播電視總局、中國網絡視聽節目服務協會發布了“網絡綜藝節目內容審核標準細則”,內設94條審核標準:

《細則》提出,綜藝節目的主創及出鏡人員,不得選用因醜聞劣跡、違法犯罪等行為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藝人;不得出現選用外國國籍或港澳臺籍人士不當的情況。綜藝節目的製作包裝,不得以流量藝人、製作經費炒作話題,進行過度營銷和誇大宣傳。選秀及偶像養成類節目中不得設置“花錢買投票”環節,刻意引導、鼓勵網民採取購物、充會員等物質化手段為選手投票、助力;主持人、嘉賓介紹或評價選手、節目參與人員時,不得使用帶有侮辱、歧視的言語,或者連帶侮辱、歧視某一特定群體的語言;不得有未成年人參與選秀類節目。對於存在安全隱患的遊戲,在比賽環節設置中不得沒有安全指導或安全提示;不得人為激化矛盾、故意製造低俗噱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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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業內人士表示:《通知》中的舉措打到了“行業痛點上”,入行門檻的提高可能會加速行業淘汰。“政策後續要為中小影視企業開展正常的創作活動提供一定的支持,編劇作為製作中的核心成員,壓力也將加大。

廣電總局相關人士:會密切關注新規對行業的影響,“不是出臺這些規定就結束了,後續還將出臺一系列措施,促進電視劇行業健康發展。”

對此,《通知》釋放的信號十分清晰,希望從業人員拿出積極的態度去配合、去探索,在《通知》的指導下創造性地開展創作。

也希望平臺各方共同努力,在新規的指引下,創作出更多有意義,更充滿正能量的優秀作品。奉獻給觀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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