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9 因疫情,試用期6個月發放80%裡的70%工資合理嗎?

影路知音


我認為這種做法在目前情況下不合法但合理。不合法是因為國家明確規定疫情期間各單位必須正常支付員工工資。所以你單位這樣做違法!

但是很合理,國家在現在這種情況下出臺這樣的規定主要是為了穩定民心,讓你安心在家帶著,別亂跑。但是大型企業可以,再休半年都行,人家底子厚扛得住。但是規模小的單位不行,老闆都快破產了,拿什麼給你發工資呢?非常時期互相理解吧,畢竟你什麼都沒幹在家睡著還能有百分之70的工資。也很不錯了!

另外你現在實習,應該是年齡不大,從學校出來時間不長吧!我給你個建議:如果你不是沒米下鍋的情況下不要過多考慮工資待遇,要找適合自己的工作,不要太在意工資。要找自己喜歡的工作,喜歡了就能幹好,幹好了工資就多了!


一口鳥


雖然這次疫情對很多企業造成了不小的困難,某些時候作為員工的確要支援下企業,也可以理解。但偏偏就是有些企業打著疫情的幌子,少發、不發員工工資,說實話,這類企業真不值得幫助。因為疫情期間遇到太多這樣的企業了。

試用期6個月,試用期工資發80%

勞動合同籤3年以上,試用期最長可以約定6個月,那麼企業約定6個月試用期,是為了更深入的瞭解員工怎麼樣,這個無可厚非,也值得理解。

試用期發80%的工資,是《勞動合同法》裡面規定的,也理解。

疫情期間,在試用期的基礎上只70%的工資,合理嗎?

肯定不合理!即便是試用期,也不是工資扣發工資的理由,除了解除勞動合同時,多一條“試用期不符合錄用條件”,其他的並沒有什麼不同。

而這次疫情期間,2月3日-2月9日(或16日),是要按照勞動合同約定發放工資的,也就是說,如果約定的是試用期80%的工資,那就得按照80%支付。

而在這之後還未復工的,公司可以優先安排年休假、其他福利假,如果不夠或沒有的,那麼按照停工一個月內,按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停工超過一個月的,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有些地方是80%)支付生活費。

總的來說,目前還都在“停工一個月內”的範圍,所以,公司應該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工資,也就是說,你約定的是試用期80%的工資,那麼公司應該要按照這個支付給你工資,其他剋扣工資的理由都不合法。


打聽生活


按國家的規定是要正常支付員工工資的,但是也要考慮現實的情況,你要是在疫情期間上班了,他還給你工資打折扣這肯定要去告他,要是你這段時間一直在家休息(一般都在家歇了一個月左右了),能給你發一部分已經很不錯了(差不多應該到手有1000-2000左右吧),我見過有的公司只給員工發本地最低保障的金額,還有的公司基本工資就800左右,因為疫情人家公司開始按天來給你發放,值班了或者來過公司上班的給你發,休息的日子都沒錢拿😭,你說一個月能有多少?

所以說知足者常樂,什麼也沒幹就有錢花,已經夠可以了,如果感覺掙得少,那咱們可得發奮圖強,用自己的雙手去掙更多的錢,像這種天上掉餡餅的事情我寧可以後都不要再發生,太可怕了😱!


沐沐一家子


我是某易購的一名大件商品配送員,即使在疫情最嚴重的時候也堅守在崗位上,有的人前進靠的是腦子,像我們這樣的人靠的是雙手!只要有所收穫無怨無悔。

可在疫情有所控制,一切都往好的方面發展時,我卻自願撤離了某易購的物流服務行業,因為不願溜鬚拍馬靠腦子的人,一個所謂的我們上級領導,一個濫用職權的卑鄙小人,因為我們沒有把人捧起來,以非正當理由對我們進行各種扣款,一個月我們不僅分文不掙,還要給人反付兩千多……要想合理遠離小人。


壞夫人47163079


疫情是特殊情況,已經造成了眾多的公司倒閉,人員大量失業,特殊時期企業運營也很艱難,危難時刻應該視情況而定,與企業共渡難關。


阡陌眾生人間百態


在這種特殊的情況下,員工需要養家餬口,還月供車貸房貸,壓得大家喘不過氣來,公司沒有營業,沒有進賬需要支付房租物業,發放80%的工資可以理解。需要相互理解。


梁少7188


啥情況不知道啊

有的發偷著樂吧


婚禮手冊


不合理,用了就按照勞動法發放


智者手機


員工工資是企業經營所創利潤的一部分,疫情期間企業盈利困難少發資可以理解。


王小妞的詩意生話


不存在合不合理,特殊時期確實都是沒有辦法的事情。沒有進項那裡來的出項。能夠有些給予也應該理解。大難當頭,一起努力吧!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