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9 甘肅省關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人員管理的通告

甘肅省關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人員管理的通告

各市州、蘭州新區、甘肅礦區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聯防聯控領導小組,省聯防聯控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

為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和正常生產生活秩序,按照國務院應對新冠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關於依法科學精準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聯防聯控機制發〔2020〕28號)要求,結合當前我省疫情實際和發展態勢,現就甘肅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人員管理工作通告如下:

一、健康風險判定標準

將全省居民按所居住縣區的風險等級、近期旅行史或居住史、目前健康狀況、病例密切接觸史等因素,劃分為高風險人員、中風險人員和低風險人員三類:

(一)高風險人員:來自省內外疫情防控重點地區和高風險地區的人員;確診病人和疑似病人;正在實施集中隔離醫學觀察的無症狀感染者;正在實施集中或居家隔離醫學觀察的密切接觸者及其他需要納入高風險人員管理的人員。

(二)中風險人員:來自省內外中風險地區的人員;有發熱、乾咳、咽痛等呼吸道症狀的人員;實施隔離醫學觀察未滿14天的治癒出院確診病人;解除醫學隔離未滿14天的無症狀感染者;其他需要納入中風險人員管理的人員。

(三)低風險人員:來自省內外低風險地區的人員;高風險、中風險人員以外的人員。

二、管理措施

(一)高風險人員。來自疫情特別嚴重的湖北省人員應當自到達目的地開始實行集中隔離醫學觀察14天。

來自省內外其他高風險地區的人員應當自到達目的地開始實行集中或居家隔離醫學觀察14天。居家隔離醫學觀察須單人單間,做好相應防護措施,每天檢測體溫,與家人保持距離;不具備居家隔離條件的,應集中隔離。

確診病人、疑似病人應當在具備有效隔離條件和防護條件的定點醫療機構隔離治療至符合出院標準。已治癒病人應繼續集中隔離醫學觀察14天。

無症狀感染者應當實行集中隔離醫學觀察14天,原則上連續兩次標本核酸檢測陰性(採樣時間至少間隔1天以上)後可解除隔離。

密切接觸者應當實行集中隔離醫學觀察,醫學觀察期為與確診病例、疑似病例或無症狀感染者末次接觸後14天。

相關機構和社區負責對高風險人員進行嚴格管控。

(二)中風險人員。來自省內外中風險地區的人員,不能提供健康證明但體溫正常的,自到達目的地開始居家隔離醫學觀察14天。能夠提供健康證明的,應按照低風險區人員管理,進行信息登記和健康監測,不需要居家隔離。

已治癒的確診病人應繼續集中隔離醫學觀察14天,解除集中隔離的無症狀感染者應繼續居家隔離醫學觀察14天。

(三)低風險人員。來自省內外低風險區的,進行信息登記、健康監測,不需要居家隔離。體溫檢測正常可出行和復工。

三、健康證明申領

居民可通過申領甘肅省“健康出行碼”、國家政務服務平臺推出的“防疫健康信息碼”,或在居住地街道辦事處或鎮政府開具健康證明等作為入甘身體健康的依據。

(一)甘肅戶籍居民健康證明申領方法

方法一:打開微信→搜索→甘肅省衛生健康委員會→關注→點擊左下角“出行碼”→“甘肅省健康出行碼”進入申領註冊頁面;

方法二:下載安裝“健康甘肅”手機APP→打開“健康甘肅”手機APP,點擊“健康出行碼”進入甘肅省健康出行碼申領註冊頁面;

方法三:微信掃描“甘肅省健康出行二維碼”,直接進入出行碼申領和展示頁面。

甘肅省關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人員管理的通告

方法四:打開微信→搜索微信小程序“健康新甘肅”→打開“健康新甘肅”小程序→點擊“健康出行碼”進入甘肅省健康出行碼申領或展示頁面。

方法五:在國家政務服務平臺PC端、App和小程序訪問防疫信息碼綜合服務,申領“防疫健康信息碼”。

甘肅省關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人員管理的通告

方法六:沒有條件申領健康出行碼的人員可在居住地街道辦事處或鎮政府開具健康證明。

(二)來甘返甘人員健康證明辦理

1.可通過國家政務服務平臺申領“防疫健康信息碼”,或通過當地官方新冠肺炎網絡平臺申領健康碼。

2.沒有條件通過網絡平臺申領健康碼的人員,可在居住地街道辦事處或鎮政府開具健康證明出行。

在取得以上任意一種證明抵達甘肅後,立即與居住地居委會(村委會)聯繫,在甘肅省新冠肺炎摸排APP中錄入個人相關信息後,方可正常出行。


甘肅省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

聯防聯控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0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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