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1 全世界的人,到中國來防病毒治病毒,應不應該自已出錢呢?

謝光豹


對於這個問題,全國絕大部分的網友都是一面倒的要求,病例患者自付費用。從法理上可是完全說得通的,能不是中國公民,不是中國的納稅人,那我們幹嘛要用自己的納稅人的錢為他們治病呢?

這個問題實際上沒有那麼簡單。日本為例,在新冠肺炎疫情暴發之初,日本政府曾宣佈,將把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認定為日本《感染症法》中的“指定感染症”。這意味著不論國籍,在日本新冠肺炎患者的治療費用將全部由日本政府承擔。

遊輪鑽石公主號在日本橫濱港情況為日本國帶來了高達數百例的確診病例。日本政府確實忍著劇痛,把這些病例都接下來了。他們絕大部分不是日本公民,日本政府墊付了部分醫療費用。

但日本也並不是傻子,如果把他們全部治好,那是需要花很多錢的,花的可是日本納稅人的錢。日本最後還是通知別的國家把這些確診病例接回去了。美國的、新加坡的、中國的、以色列的,誰家的孩子誰抱走?

認為針對非中國公民的確診病例,要分類對待,不能一刀切。

1.常年居住生活工作在中國的。當然是中國花錢給他們治療,因為他們已經是中國的納稅人了,只不過沒有中國的國籍。國際的公民可以免費得到治療,按理說他們也可以得到免費的治療。

2.從境外進入中國時沒有被發現的。比如來中國旅遊工作入關的時候沒有被發現新冠肺炎到了中國之後才確診或者隔離的,這一類也應該由我國政府承擔治療費用。如果不給他免費治療,他就會隱瞞病情,在公共場所傳播,到時候給我國帶來的麻煩更大。

3.進入我國境內時屬於確診或疑似病例的。兩種方法處理,要麼留在中國治療自付費用,要麼原路返回。對於這一類人就沒有必要客氣啦。中國針對這次疫情,雖然是全部財政掏腰包,但也不能讓一些有機可乘的人佔便宜。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