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1 江淮第一名府-----明清時期的淮安府衙


江淮第一名府-----明清時期的淮安府衙

淮安是座歷史悠久的全國曆史文化名城。在秦漢時期,西北部屬淮陰縣,東南部屬射陽縣,東晉建山陽縣,也是山陽郡治的所在地。因楚州城位於缽池山之南,故稱山陽縣;隋代改山陽縣(郡)為楚州,到南宋改楚州為淮安州、淮安軍、淮安縣;元代改為淮安路;明朝開國以後,便將元代的淮安路改為淮安府,府治一直設在江蘇山陽縣。
衙門,是封建王朝地方行政辦事機構的處所,歷經滄桑。衙門建築已經不多見了,但在淮安淮安區仍保存著一處官衙,彌足珍貴,這就是清代遺存的淮安府衙。
明代的淮安府衙管轄九縣二州:即山陽縣(今淮安市淮安區)、清河縣(今淮安市清河區)、安東縣(今淮安市漣水縣)、鹽城縣、桃源縣(今泗陽縣)、沭陽縣、海州(今連雲港市)、贛榆縣、邳州、宿遷縣(今地級宿遷市)、睢寧縣。十一州縣,治所設山陽縣。
據明《萬曆淮安府志.公署》條下雲:“淮安府衙在中長街,譙樓北元之總管府。明初,指揮使華雲龍鎮守淮安改為衛,時知府範中因元之田打捕總管府開設府治,洪武三年庚戊知府姚斌以其地狹隘,廢府下坂南宋五通廟及元萬戶府建立府治。成化三年知府楊永撤而新之,國子監祭酒周洪暯為記;正德五年庚午正堂及照磨、經歷二廳亦毀;正德十年乙亥知府薛斌重建鎮淮堂又建經歷、照磨二署,廣甬路,易磚以石,門屋廊撤而新,不半歲既成。”


為此,地方邑人潘壎還曾作《重修淮安府堂記》一篇;
潘壎(1476—1562)字伯和;號熙臺;江蘇山陽人,正德三年(1508)進士,授工科給事中,性格剛決,彈劾無所避。三遷往兵科都給事中。正德十一年(1516)任開州同知、歷官南京太僕寺寺丞、陝西參政、山東右布政使、浙江布政使,嘉靖七年(1528)累官右副都御史巡撫河南。功成,被劾罷歸;置田平河橋(即今淮安淮安區平橋鎮九洞)晚號“平田野老”,嘉靖41年(1562)卒,年87歲;著《淮郡文獻志》、《楮記室》、《潘氏家藏集》等書。《明史》卷203有傳;
從上款知曉,淮安府衙原址在今天的淮安總督漕運部院遺址公園所在地;明朝一成立就在淮安(今楚州)駐紮四個衛(即淮安衛、大河衛、寬州衛、邳州衛)大河衛駐紮新城;寬州衛、邳州衛後遷往別處。
明初淮安衛指揮使華雲龍看中淮安府衙這塊寶地,因為這裡是雄據一城之中心位置,有類皇城大內之格局,淮安知府當然擰不過這位侯爺,只好掃地出門,板凳還沒焐熱就搬家大吉了。自洪武三年至清末,淮安府衙的格局及房屋位置一直未變。
淮安府衙位於今天的江蘇省淮安市淮安區東門大街與北門大街交匯處。
時至今日,佔地面積三萬多平方米的淮安府衙,經過部分修復,成為了國內僅存的兩座府衙之一,且府大堂體量也是最大的,佔地面積500多平方米。

淮安府衙曾審理過清代“四大奇案”之一的“李毓昌賑災案”,與《竇娥冤》、《施公案》等名劇創作背景均有聯繫。為我們全面客觀地瞭解府級政權在漫長的歷史進程中的地位和作用提供了一個生動的實物標本。
我們現在看到的是明清時期的部分建築遺存,2007年淮安市淮安區人民政府出資興建恢復了府衙儀門、戒石坊、“六科”用房屋等設施。二00八年又恢復了宅門、上房、鎮淮樓等建築。
歷史上的淮安府衙建築規模宏偉,有房屋五十餘幢,六百餘間;分東、中、西三路而建,以講究禮制的規劃程式,烘托了封建社會府級政權的莊嚴氣勢。
府衙建築沿中軸線一字排開,依次為大照壁、大門、二門、戒石坊、大堂、二堂、宅門、上房、鎮淮樓、餘樂園;
府衙大堂院東,自南向北依次有官廳門、藤花廳、寶翰堂、大仙樓、四桂堂、轉樓遊廊等建築設施。
至於對“寶翰堂”的建築的由來,它還跟一塊碑記有關呢!
據淮安區博物館所存之明隆慶淮安知府陳文燭所撰《寶翰堂記》雲:“餘得李邕碑,勒於壁,茲堂在府治二門東,為延客所,餘客觀前愛之,餘意存放恐懼剝蝕,而因題堂曰寶翰,與四方文雅者共享,嗟乎!李公邕碑今逾千年,其字尚使人欣賞悅目,古人風默不可及,雲同二三諸公遂作寶翰堂記,萬曆元年春,淮安府知府前進士沔陽陳文燭、同知郭大綸力石。”

又據吳山夫《山陽志遺》雲:“娑羅樹碑,唐開元十一年,海州刺史李邕撰,並行書,舊在淮陰縣,石刻不知亡於何時。明隆慶中,沔陽陳玉叔守淮安,得舊拓本於吳貢生汝忠家,以示吳秀才從道。從道素以善書名,定為北海真跡。中脫十餘年,遂命從道摹刻諸石,今碑嵌置府署宴賓館之壁間,玉叔先生舊府志娑羅樹碑記後,書之甚詳。”吳山夫:字籍五;號山夫;乾隆間人,官廣德州學正,幼承家學,好辨識古字,學有術,旁及金石、訓詁;著《別雅》刊行,性樂遊覽。南遊大江名山,訪求奇人逸士,徒步歷山谷,採獲古蹟。
嘉慶七年(1802)邑人李宗昉榜眼(進士一甲第二名)還特地寫了一篇《寶翰堂娑羅樹碑歌》曰:“我聞淮陰氏樹名娑羅,我見遺碣嵌置郡堂阿,我家北海盛文藻,撰記書碑名不扉。我君賢首守陳玉叔,摹刻舊塌文無比。跋碑記後紀隆慶,二吳考校功尤多……”
李宗昉:字靜遠;號芝齡;江蘇山陽人,清嘉慶七年榜眼,官至禮部尚書。
又見近代國學大師羅振玉《淮陰金石僅存錄》雲:“重撫唐李邕娑羅樹碑在府署。碑橫刻高一尺三寸,百三十八行。行八字,行書;原石舊失;明淮安府陳文燭得舊本于山陽吳承恩,休陽吳從道勒上石,並貯寶翰堂貯之。石在府署,摹拓不易,故傳拓頗少。清河王深好金石文字,寓山陽,曾購得娑羅樹碑原拓殘本,如獲至寶。上有王問亭跋雲,此碑為吾淮故物,餘購求三十年,始從舊家得此。前有邵二泉鑑賞圖章,並國初諸名輩提識,寶而藏之。”

府衙大堂院西,自南向北有“軍捕廳署”,亦有照壁、大門、二門、土神祠、大堂、二堂、三堂、皂快班房、上房、後廳、月波樓幾進;
“軍捕廳署”全稱為“軍糧監捕通判公署”又稱為“古月波樓”。見《乾隆山陽縣誌.卷五.公署》;
歷史上進入江南淮安府衙大門,前可以看到衙署大門對面隔著路有一磚砌七丈長的照壁,這是府衙的附屬建築。是根據漢民族道教習俗修建得,主要用於辟邪,凡有來衙署辦事者,車與馬匹都要停在照壁以南。
大門外左右各有轅門一座。轅門上各懸一橫匾;東曰“師帥”;西曰“承宣”見《明萬曆淮安府志.公署規制》;兩座轅門之間的孔道,只有府衙官吏、外省官員及上司官員乃至皇帝、巡按、欽差大臣、布政使來訪通行外,禁止其他車輛通行,過路的老百姓更需繞行照壁後的小徑,否則就要受到懲罰。
在明代的時候江南淮安府衙轅門東西相應建有官廳、稟事廳、旌善亭、申明亭;東西各有一座金絲楠木造就的蝴蝶牌樓;東牌樓在報恩光孝禪寺前(既今楚州電影院前)上曰“長淮重鎮”,西牌樓在府市口,上曰“表海名邦”的字樣。
明淮安府衙大門外西側的“申明亭”還有一段來歷呢。

明洪武五年(1373)明太祖朱元璋詔令全國各、府、縣、州修建“申明亭”,凡民間婚姻、田產、地基、鬥毆等糾紛,須先在“申明亭”調解。由各府、縣、州的有關官員,在此對糾紛雙方曉之利害,說服對方讓步,妥善解決,少數經調解無效者,可具狀擊鼓,由府縣老爺升堂判決。
“八字衙門朝南開,有理無錢莫進來”這八字開的衙門,指的是衙門的“大門”,這裡大門在衙門的最前面,所以又叫“頭門”、“正門”;大門上懸一豎匾,,表示以上臨下的意思。這種規格,我們現在去北京故宮還可以看到,只是地方衙門的那塊匾額,只有漢字,不是“滿漢合璧”。
在明代的時候,府衙大門內之東西各有數十間“錢糧房”是收取淮安府屬各縣州賦役錢糧的辦事處。,又叫做“完糧”。
現在我們從“儀門”入手來分析,即所謂“有儀而可象謂之議”,認為“儀門”是“儀象”之門,大約不錯。明清兩朝都規定,官員上任要舉行上任儀式。
這個儀式,就是從儀門開始的。官員在上任的一大早,先要祭府城隍廟(即今淮安淮安區總工會現址),來到儀門,就在門前下轎下馬(至今上馬石尚存,在修儀門甬道時出土)還要穿朝服。上任儀式由一系列祭拜活動構成。首先就是祭儀門,接著祭土地神,爾後是進儀門,過甬道,在大堂月臺之上舉行“望闕謝恩禮“,接著是進大堂,行拜禮。而先祭儀門,實際上是祭奠整座衙門,這說明“儀門”是衙門的象徵。

儀門,也叫“禮儀之門”近年來淮安市淮安區人民政府撥款修復了儀門,它是一座強化封建禮制的建築物,中門平時不開,只有上司、欽差來訪才在銅炮三響後徐徐開啟。
平時只走“東便門”又叫“人門”、“生門”,只有犯人提審、押解時必須走“西便門”又叫“死門”、“鬼門”,可見封建禮制無所不有。
儀門之內,庭院特別寬敞,配有月臺的大堂在正面;明代規制為單簷歇山頂,崇簷崇棋式。見《明萬曆淮安府志.規制圖》;
大堂是舉行大典及知府審理重大案件的地方。
又據里人楊慶之《郡堂火說》雲:“吾君太守正堂,乾隆志雲,康熙十六年奉文拆取各署楠木,鎮淮堂被拆,十八年各屬捐銀重建鎮淮堂五楹,計五五二十五間,乾隆五年庚申胡太守振組重修之,至今咸豐十年庚申歷一百二十一年完好也,次年八月十九太首恆廉卒於任上,柩停內署,新任陶金冶拜印中察院,而郡堂虛無人也,八月二十七日值門卒吸鴉片遺煤不戒,火突起正堂,在城大小文武官員齊集大堂救火,山陽縣令顧思堯奮勇召集水龍手救火,大堂終未倖免。”
如上所說,現存淮安府衙大堂為清咸豐十一年由代理知府陶金冶重建;大堂高10米,東西長七間26米,南北五間18.5米。經權威專家鑑定地基為唐宋遺存。二00六年六月十日被國務院定為全國第六批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大堂正中屏風上面有“山水朝陽圖”,屏前為臺;上方建“暖閣”,也稱“官閣”;閣上方懸有匾額曰“忠愛”二字,為南宋理學家朱熹(朱熹【1130—1200】南宋哲學家、理學家、教育家;字元晦;號晦庵,別稱紫陽;江西人;)手書;正中大梁上有清代理淮安知府陶金冶手書“大清咸豐十一年歲次重建府衙大堂”字樣,這就是歷史的真實寫照;正中二樑上懸有巨匾“鎮淮堂”三字,原為清康熙間淮安知府曹得爵書;相傳歷史上曾經用此匾投入淮河,乞求退水之意。稍北有匾曰“勉力”相傳為鹽城十齡童子所書。此條亦見里人楊慶之《郡堂火說》。
知府升堂審案,是封建社會權威的象徵,以至延續至今仍有主席臺的習俗,臺上放案,上置文房四寶(紙、墨、筆、硯)火籤筒、驚堂木,旁置官印盒。知府大人端坐案正中,正對升起的朝陽之位置,表示大老爺如麗中天,明察秋毫,構成一派莊嚴肅穆的氣氛。正如大堂迎南的金柱楹聯所云:“吃百姓之飯,穿百姓之衣,莫道百姓可欺,自己也是百姓。得一官不榮,失一官不辱,勿說一官無用,地方全靠一官。”
知府升堂理事,衙役們提前肅力兩旁,鳴贊人高喝升堂囉。大堂外肅靜,同知、通判由後堂而出侍力兩側,知府最後走出升堂。

現在,每逢淮安淮揚菜美食文化節期間,淮安市淮安區文化局還組織淮劇團在此表演知府場面,演出與淮安府有關聯的著名吸取《竇娥冤》讓來自全國各地遊覽的人士一飽眼福,生動而想象的再現當年大堂審案的風采。
在清代大堂東側設有官廳三間,歷史上知府大人經常在這裡接待各里坊士紳,告老還鄉官員,社會名流談談對府裡各方面的事情和意見等等。大堂西側在明代的時候有一座樓閣,名曰“無臥閣”,隆慶間淮安知府陳文燭建,供審案之前知府休息的地方。此條見《明天啟淮安府志.公署》。
大堂東西兩廡各有十五間“六科房”,簡稱“六科”;“六科”按照“左文右武”的禮制建造。東廡是“吏、戶、禮”科,有同知分管;西廡是“兵、刑、工”科,由通判分管;
清代中期以後,“六科”不再各設專吏官理,而分別由經歷、照磨統轄辦理了,但涉及上峰“六部”的有關文札、檔案、賬目、實物等;仍按“六科”分別存放保存。
“吏科”職責是:記錄整理本府歷任官吏的政績和在任大事件,及時呈報上峰。同時調查登記在籍進士、舉人、貢生等有功名者的家庭出身,品端德行,學識造詣等基本情況,上報上級,逐級轉道吏部,以使吏部對他們考核、敘用、候銓、候補等,為朝廷網羅人才,都列入視野,並承辦捐納官銜、實缺封蔭等具體事物務。

“戶科”職責是:負責本府的耕地,人口稽查統計分配和徵收田賦丁銀,按上司的指令把徵解部分送到制定地點,存留部分移交府衙大門內之東側的“錢糧房”,由同知管理,知府支配。並檢查府倉(如東新倉、積轂倉等)府直糧倉的存放,保管和調出。巡查各里各村的社倉、義倉儲糧。保證軍糧、賑糧,府衙用糧的順利調用和購買,當然辦理賑災等有關事宜也是歸戶科管理。
“禮科”職責是:主管淮安全府的禮制、慶典、科舉等方面事宜;如主持“府學”、“縣學”、“府城隍廟”、“縣城隍廟”、“風神雷雨山川壇”等官祀活動。組織“迎春”、“神牛” 常規禮儀,組織安排“府試”、“縣試”。因為是府縣同城緣故。當然“禮科”的職責範圍還涉及組織生員赴省城“鄉試”,安排貧困生員的生活資助等。派員為得中“進士”、“舉人”、“秀才”的家庭送喜報,組織公車赴“會試”的舉人送行的禮儀,並經常張榜告示以端正禮制,倡導社會風氣“進士”、“舉人”“義士”、“孝廉”、“烈女”、“節婦”等申報樹立“牌坊”或者“碑銘”,以彰優劣等。
“兵科”職責是:負責申報監督打造兵器。並負責“武備庫”保管任務。一旦國內政局不穩或出現動亂,府衙奉命團練,加強城池防守,加緊各主要道口盤查,調用編練壯丁等都是“兵科”份內事務。組織武生員的考試、演練、評判、錄取等也由“兵科”承辦,“禮科”出榜行文。

“刑科”其主要職責有五項:
1、負責知府審案時記口供筆錄,整理保管卷宗檔案,為知府查找國家律典中適合條款。
2、管理各個監獄。包括重獄、輕獄、女獄、監造保管刑具、戒具。
3、辦理重刑案件以及複審的人犯,卷宗的上解、交割。
4、隨時向民間公佈朝廷詔示有關律令、法規、曉喻眾生。
5、組織醫學值事人,為人犯診斷,核實傷病情況,組織法醫驗屍取證。但是府衙的快手、捕快等均由知府直接管理。稽捕人犯,查抄民宅,據傳一干人等,要以知府令籤行事,刑科無權擅自行事。
“工科”職責是:維修衙署、城池、官祀壇廟、官立牌坊及重大水利,橋樑、關隘工程;承辦官銀元寶澆鑄,打造兵器、刑具;帶領民眾解送上交錢糧物品等,派員帶領服勞役的民工開赴朝廷制定的重大工程工地。
以上就是淮安府衙“六科”的具體職能情況。
二堂在大堂北面,面南五間;明代建築;與大堂並不在同一條中軸線上,向東偏移;為了追求歷史的真實,淮安區文化局在維修二堂的時候,保留原來的格局未變。
二堂的院門稱為“垂花門”;門外東西各有一間“工字廳”為看門人的住所。當時稱看門人為“門子”,日夜輪值,閒人免進,有事求見知府大人,皆由門子通稟。門子在府衙裡也算一個“肥缺”,雖然年俸僅有八兩銀子(一兩摺合人民幣300元),但許多來訪者為尋求方便,常給其“小費”。使“公事公辦”轉化為“公事好辦”漸成為舊時官場腐敗陋習之一。“走後門”的說法,也由此而來,並沿用至今。

二堂的東西兩廡各有五間廂房。左為:“錢穀師爺房”;右為“刑名師爺房”
錢穀師爺:就是府衙內,專門為知府當顧問,,或掌管文書,財會等工作。
刑名師爺:專門為府臺大人掌管刑罰訴訟工作。
上房:在二堂之後;又叫“官宅”、“內宅”;面南五間,比二堂略小;在明清的時候為知府的生活區;
上房
上房又為知府的書齋和臥室所在。明清時代的知府須六百里以外異地做官,朝廷制度森嚴。知府一年四季辛勞在任上,只有每年的臘月二十至正月二十為“封印期”,為知府的一各月假期。知府方可回家。這期間由“同知”、“推官”、“經歷”、“照磨”、“司獄”署理府事,處理日常事務。這樣,知府在處理公務之餘,只能在這塊小天地裡看書,寫詩作畫、撫琴自娛,生活單調而枯燥,難得一享天倫樂,看來作為堂堂“府臺”也有說不出的苦衷。
上房的東西兩廡也各有五間廂房,有上司或者同窗同科誼友來訪,可以作為留宿之所。如果上級派信使來送公文,信使不得在此廂房住宿。只能安排在驛館(即淮陰驛,原在淮城南角樓下)。
鎮淮樓

原鎮淮樓位於上房之北,建於明洪武三年;由當時的淮安知府姚斌設計建造。明代的時候,為宮殿式建築(歇山重簷式樣,斗拱飛簷)清代重建的時候規制下降為懸山頂抬梁式。2008年由 地方政府依照清代規制復建。淮安歷史上水患頻繁,之所以在府衙裡建“鎮淮樓”也是具有用意的。寓意地方平安,亦鎮淮水之意。
三魁臺
三魁臺七間,前有銅柱,上有名銘文;一傳在淮安府衙大堂與二堂之間;一傳在上房後面。此條見《乾隆.山陽縣誌.卷之五.淮安府公署》。
偷樂園
在淮安府衙“鎮淮樓”之東北處。明嘉靖間淮安知府張敦仁(嘉靖29年至嘉靖35年任淮安知府,任間修兩學宮、書院,清正廉潔)作了一篇《淮安府偷樂園記》曰:“堂之北有署,署之內有亭,亭有池、池上必有橋,亭之左右有檜、魁”;又隆慶間淮安知府陳文燭在其《淮上詩.三月三日飲偷樂園》雲:“園在公衙後,有亭、軒、榭、菜畦,修閒之餘,命兒子均圭約其師費以方飲焉。”
明末天啟間,淮安知府宋祖舜(東平人,進士;天啟三年至天啟六年間任淮安知府)認為“偷”字不雅,遂改為“餘樂園”。
明清時期府衙門的格局與體制,大略如上。這在淮安方誌的記載上也可以明確看到,當然我們還可以從現存的府衙建築中看一看,能夠更確切地瞭解當時的府級衙門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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