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1 從現在的大病保險形勢看,中年人選擇醫療保險和合作醫療報銷,哪個合算?

燦傑師


你好,很高興回答你的問題!

最近受疫情影響,很多網友都在討論和保險相關的話題,這裡面傳遞出兩種主要的聲音。

第一是對保險的有效性的質疑,探討保險的功能原理,到底有沒有用這類話題。

第二種是部分認可了其有效性的網友,探討如果要進行選擇和購買,應該注意什麼?怎麼操作不掉坑的問題。

做為一名資深的財富管理從業者,我想對這兩個問題做一個相對全面的梳理。希望對朋友們有所幫助。

第一,我想先說保險的功能原理,為什麼發展這麼多年,仍然有很多人在質疑“保險是不是騙人的”這種相對低級的問題。這完全不能責怪質疑者,而是保險自帶“安全光環”的金融產品為什麼會引起人們對其產生“信用風險”方面的質疑,這一點應該引起我們的關注。我國的金融通識的普及面太低,最基本的金融常識不會走進非專業對口的學習範圍之內,更別說義務教育部分。

如果用專業術語,保險是我們消費者(或者說投資人)買入的一個看跌期權。這對普通老百姓難以理解。那麼我想用普通人能聽懂的簡單的話去解釋這個原理。

保險就是我們要假設人生中的極端事件,所謂極端事件,就是一般情況下我們認為不會發生在自己身上的倒黴事情,這些就是極端事件。當極端事件不巧就是發生了,對我們的生活造成衝擊的時候,我們可能會失去很多寶貴的東西。比如生命,健康,生活的完整,美好的未來,等等。但至少有一樣東西我們可以去彌補,去降低損失,這就是讓我們在財務上不受巨大的影響。

我們要去評估這種極端事件發生的概率,從而去支付相應的對沖成本去挽回財務損失。發生概率越大,成本就越高。保費就越貴。保費和保額之間的比率就形成了槓桿。槓桿越大,財務保護作用就越強。

這是保險的金融邏輯和工作原理。那麼問題來了,為什麼會有“信用風險”的質疑?為什麼懷疑保險公司騙人?違約?

這是因為每種極端事件的性質不一樣,所承擔的保險責任就不同。如果投保的是意外事件,那麼發生醫療的問題不能理賠。投保是壽險,發生受傷的問題肯定不賠。這是由合同約定,沒有商量的餘地的。客戶不完全知曉這種合同細節,一方面是因為營銷員在銷售過程解釋不夠透徹,另一方面是客戶盲目相信保險的“安全光環”,認為既然是保險,那就肯定“保險無誤”了,從而產生認知落差。

第二個大的問題關於怎麼選購,怎麼不掉坑,怎麼保障利益的問題。

首先是要清楚不同的險種帶來完全不同的保障,需要全面考慮涵蓋風險的種類。

第二是一定要知道,同一種產品不同的年齡不同的性別,成本不一樣,鎖定低成本就要早期投保。

第三要知道,保險的產品大類分為健意類保障型和理財類分紅型。前者對抗極端事件的財務損失風險,後者僅僅是資金的保全功能。記住,保險不具備投資功能,只是資金保全功能,能鎖定財富的所有權,把不確定的權益合法確定下來,但是短期不能有很高的收益。這一點是很多投保人的誤區所在。

很多人在投保後,發現收益不理想,或者鎖定長期流動性,於是有退保打算。其實前期(主要指頭幾年)退保,現金價值遠遠沒有回本,損失會很明顯。一般至少八至十年,現金價值才逐漸回本。所以在投保的時候,一定要清楚,分紅理財型保險的最大價值在於長期價值,如果沒有長期持有的打算,不適合參與到這類產品中。

此外,一定要自己看合同瞭解權益,不能單靠業務員的口頭的表述,很多業務員為了成單利益可能會扭曲產品真實利益,進行銷售誤導。這是我們投保時要密切關注的。

說了這些,我認為把兩個最大的問題基本說清楚了。

另外你提到的中年人的醫療保險,最基本最有效的方案就是社保醫保(包括農村醫療合作報銷等)加上一個消費型醫療險。能力有富足,儘量補充長期重疾險。

如果對你有幫助和啟發,不勝榮幸,謝謝!


朵朵小財精


醫療險和合作醫療是相輔相成的,首先出院先報合作醫療或者社保,剩餘部分是商業保險醫療報銷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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