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1 酒店員工撿個手機帶回家後又及時給失主,處理結果住店費用全部叫撿者出,公平嗎?

沒有你哪有我


我覺得這個具有雙面性

第一:服務員撿到手機為了什麼不是交到前臺而是帶回家?這樣肯定有想私吞的意願,但是經過思想鬥爭後還是上交交還失王了。這正明服務員這樣正是忘羊補牢終止了犯罪行為。

第二:服務員自覺改正了錯誤的行為再以往客房費由服務員承擔就不對了,酒店這樣做就有點不近人情及違反了勞動法了。讓服務員受點小懲罪如書面檢討可以。

以上兩點是我的個人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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