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1 孫楊稱檢測程序違規,編寫之人卻“耍賴”

北京時間2月29日報到,孫楊不滿被禁賽8年的判決,在已經委託律師上訴的情況下,又在個人社交平臺上公佈相關證據爭取輿論支持。實際上,他所提供的證據,在去年的聽證會上就已經遭到了無情地拒絕。

孫楊稱檢測程序違規,編寫之人卻“耍賴”

此前據孫楊表示,三位檢測人員僅有一位是持有並提供出示了反興奮劑檢察官資格,另兩位只是該名檢測人員的好友。2月29日,孫楊曬出檢測當日檢測官之一武先生手寫的說明書,並配文到:“陪審團特別確認了負責此次藥檢的工作人員遵循了國際藥檢標準條例所提出的全部適用規則和要求。這就是此次檢查的‘尿檢官’。”

孫楊稱檢測程序違規,編寫之人卻“耍賴”

根據ISTI 5.3.3條,採樣人員需持有采樣機構提供的官方文件,例如檢測機構的授權書,以證明採樣人員具備從運動員採取樣本的授權。主檢官還需持有標明其名字、相片和有效日期的補充身份。

不過,孫楊方面卻堅持,根據另一份文件《ISTI血樣採集指南》的2.5規定, 採樣人員中每一位成員均需出具授權文件。可以看出,雙方就各自引用的標準效力發生了矛盾。WADA顯然有備而來,他們請出了參與編纂ISTI的工作人員——WADA標準統一處副處長Stuart Kemp作為專家證人出庭作證。

孫楊稱檢測程序違規,編寫之人卻“耍賴”

該專家表示,孫楊方所依賴的《指南》實為對最理想狀態下的建議,而非與ISTI具備同等效力的強制規定。也就是說,孫楊方是在援引指南性質的文件,而並非強制效力的文件,所以血檢官和尿檢官並不需要同樣的身份證件和授權文件!

孫楊稱檢測程序違規,編寫之人卻“耍賴”

也有人認為,該專家的證詞是在“耍賴”,因為《ISTI血樣採集指南》規定的標準,可以是指導性的、非強制性的,但有關檢測標準的規定都是與ISTI規定的要求完全一致。既然ISTI的規定屬於強制性的,這些檢測標準也理所當然地都屬於強制性規定,不應有例外。實際上,這也是對規則的解讀。

孫楊稱檢測程序違規,編寫之人卻“耍賴”

但假設仲裁庭裁定IDTM公司的資質文件不足導致本案的檢測無效,是否將導致所有使用同樣資質文件的興奮劑檢測程序都無效,那意味著他們之前檢測的樣本都是無效的,那WADA將再無權威可言!

我從內心相信孫楊,相信祖國。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