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21 高速路主路停車被追尾致妻子死亡 男子被判6個月緩刑一年

新京報快訊(記者劉洋)從北京開車回河北途中,男子郭某臨時在高速公路主路應急停車道查詢導航,被後方駛來的貨車撞出數十米,致郭某妻子在事故中死亡。今日上午,通州法院開庭審理此案並當庭做出判決,被告人郭某因犯交通肇事罪依法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緩刑一年。

宣判後,郭某表示不上訴。

2018年1月8日6時55分許,在北京市通州區京滬高速公路出京方向10.9公里處,代某駕駛輕型廂式貨車由北向南行駛時,將郭某停在高速路上的小型客車撞出,造成兩車損壞,乘車女子死亡。經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通州交通支隊認定,前車郭某負事故主要責任、代某負次要責任。應當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我很後悔,都是我的錯。”在法庭上,郭某說,事發當天早晨6時許,他開車到京滬高速公路過了一個收費站,感覺走錯了,拿出手機準備找導航。在道路最左側機動車道內,他打開了雙閃停車,隨即車輛被撞。

“撞飛很遠停下後,我看到坐在副駕駛上的愛人靠在座位上沒有說話,我叫了她兩聲,她沒有回應,也沒有動。最後醫生確定死亡。”郭某說。

新京報記者瞭解到,事發時,死者韓某沒有系安全帶,前風擋玻璃處有道裂紋,應該是韓某頭部撞上了前風擋玻璃死亡。

事發路段的監控顯示,1月8日早晨6時54分24秒,該車停在京滬高速主路上,55分52秒該車被從後面行駛過來的車撞上。

事發後郭某妻子的家人出具了諒解書,稱郭某在這一事故發生後同樣深受打擊,為自己的過失行為深深地懺悔,近期身體情況不佳,他上邊還有79歲的老父親要照顧。希望司法機關對其免於追究刑事責任,從輕減輕刑事處罰。

法官當庭作出上述判決。郭某表示服從判決,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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