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23 真假“胡紅巖”曾是閨蜜 鄭州警方已啟動內部調查和糾錯程序

近日,河南女子胡紅巖身份信息被冒用留下“案底”一事,在網上炒得沸沸揚揚。5月23日,鄭州晚報記者從鄭州警方獲悉,冒用胡紅巖身份信息的女子已經找到,她就是胡紅巖的初中同班同宿舍同學胡紅某。胡紅某之所以冒用胡紅巖的身份,主要是盜竊被抓怕留下案底丟人。


真假“胡紅巖”曾是閨蜜 鄭州警方已啟動內部調查和糾錯程序

左為胡紅巖,右為假冒的胡紅巖。

5月23日,鄭州晚報記者在鄭州市公安局柳林分局瞭解到以下信息:

●10年前,“胡紅巖”因盜竊被判刑

2008年8月23日,鄭州市公安局金水分局柳林派出所接報警稱:其在金水區馬李莊127號305房間的電磁爐和電腦被盜。

警方迅速將嫌疑人抓獲,其自稱名叫“胡紅巖”。

同年9月4日,該嫌疑人被金水公安分局刑事拘留。

同年10月23日,嫌疑人金水區人民法院以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

●真的胡紅巖要求警方糾正案底信息

2013年11月份,一自稱名叫“胡紅巖”的女子找到當時的辦案民警吳強,稱民警將其身份信息錄入違法犯罪系統,導致其住宿、上網、坐車,以及辦理各類審批手續時處處困難,要求民警儘快糾正信息。

吳強立即進行了調查核對,確定當時的盜竊嫌疑人利用其與胡紅巖長相極其相似的自身條件,冒用了胡紅巖的身份實施違法犯罪,遂按照程序申請糾正。

2014年6月6日,鄭州市公安局柳林分局接到鄭州市公安局轉來的省公安廳關於胡紅巖糾正犯罪信息訴求的批件,立即安排時任執法執紀監督室主任趙兵與吳強聯繫瞭解情況,並從與胡紅巖溝通中得知:其於2013年9月在住賓館登記身份時前科預警。

柳林分局立即安排人員與吳強一道辦理糾正事宜。

按照有關規定,糾正錯誤信息必須符合一定條件。因胡紅巖身份信息冒用者真實身份無法落實,導致錯誤犯罪信息一直未能得到糾正。

●冒充胡紅巖的女子找到了

經過警方的不懈努力,2018年5月22日23時,冒充胡紅巖的胡紅某被帶到公安機關。

經訊問,胡紅某供述:

2004年9月,她在河南財經學院本科畢業,畢業後在金水區經三路移動公司實習一年。

2006年,去北京在二哥的公司上班。

2007年底,回到鄭州做個體生意。

2008年8月份,其在QQ上認識一居住在金水區馬李莊的男網友,且在不知網友姓名的情況下在其住處約見、過夜。早上醒來發現網友不在,覺得很屈辱,便將房間內值錢的東西賣給了廢品收購人員。

後來,男網友報警家中被盜,胡紅某在東明路和順河路交叉口附近的司家莊被金水公安分局柳林派出所民警抓獲。

民警詢問筆錄時,她怕留下案底丟人便謊稱名叫“胡紅巖”。

●真假胡紅巖曾經是形影不離的閨蜜

讓人想不到的是,二人為開封杞縣初中同班同宿舍同學,且關係非常好,用她們的話說,就是“一起吃飯、一起上廁所”,幾乎形影不離。胡紅巖沒想到冒充自己給自己帶來這麼大麻煩的人竟然是她曾經的閨蜜。

當5月23日,兩個人在派出所相見的時候,胡紅巖驚訝的同時又特別的傷心。而胡紅某則是一直哭著,說著“對不起”,希望胡紅巖原諒她。

●鄭州警方啟動內部調查和糾錯機制

目前,鄭州市公安局已經啟動內部調查機制。同時,將冒用者真實身份信息上報省公安廳進行糾錯處理。

鄭報融媒·鄭州晚報記者 胡成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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