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1 如何評價李鴻章和左宗棠清末向洋人的“籌款”?

~初~


首先,左宗棠借款是晚清第一次大規模借外債,但收回新疆、保證陝甘平穩,非常值得。

左宗棠六次借款的利息(借款1959萬兩,需要付利息1036.8萬兩)比較高,外國銀行報價是8-10%,我方最終實際付的是10—18%的利息。

1840年後到清亡總共借外債13億多兩,賠款借款7.9億兩,實業借款3.7億兩,海防陸防0.8億兩,其他借款0.6億兩。談這個問題,我們要去除戰爭賠款問題,因為,這部分是清政府非自願行為。主要看的是實業、海防陸防、其他(鎮壓起義和行政開支)三大項的5.1億兩外債。

再次,左宗棠借款利息高的主要原因有四個

其一:與外商接觸次數增多,雙方瞭解增多,借款數量越大利息越低。1863年李鴻章任江蘇巡撫後借外款30多萬兩,月息1%,年息12%以下(不詳)。次年又借外債8萬兩,左宗棠借番銀30萬兩,利息都不詳。

由此,1860年代、1870年代的利息都挺高,但是到了1880年代利息普遍就降下來了,以1883年到1885年三年為例,全國為了買軍艦、武器的海防花費,向外國的借債共1259萬兩,其利息多是6—8%。

其二:左宗棠借款的性質是軍事應急,必須要儘快拿到款;李鴻章則多是並不急迫的可談判事務,例如洋務借款、海防借款。

李鴻章對海防到底急不急要看針對對象,1875年反對收復新疆的時候,他就認為海防很急迫。1874年,日本侵略臺灣,李鴻章就認為“海防不急”,他的原話是“海防非急切所能周備”(很簡單,海防不是一朝一夕能完備的事兒)。

海防借款上面我們介紹了利息問題。洋務企業的輪船招商局(1877-1885年)借外債大約300萬兩,年息一般都是7—8%。

沈葆楨

其三:不管怎麼說,借外債也比國內借商人的錢便宜。

當時,外國洋行利息是6—10%;我國舊式錢莊為9-20%,我國高利貸利息是24-30%。

其四:胡雪巖作為中介的問題。

胡雪巖浮報400多萬兩白銀,佔總借款所付利息一千多萬兩的40%,也是一大原因。但這些錢是胡雪巖自己落下了、還是自己留下來的同時給了中外各類決定借款這件事兒的相關人員給了好處費,不得而知。


坐古談今


首先可以肯定的是李鴻章和左宗棠雖然說都曾向洋人籌過款,但是目的和用途卻大不一樣。我們先來說李鴻章,他那時候也是被慈禧逼瘋了,一方面為了對付日本人,慈禧要讓他建立起一個強大的北洋水師,而另一方面慈禧為了貪圖享受,動用全國之力大興土木修建頤和園,但是慈禧太后卻不管這些事,同一時間,她又命令李鴻章為她籌辦舉國同慶的60大壽的事宜,這時的大清國財政已經是一塌糊塗,國庫空虛的可以說說是岌岌可危。作為總管的李鴻章無計可施,最後苦思冪想只能是“海防捐”和借款這兩條路。我們先說借款,他先後請來了英、法、德、美、俄等國家的銀行代表,許以高利共借款次數100多次,僅是德國銀行就有200萬兩白銀之多。而在此之前他還搞了個“海防捐”,鼓勵民間捐款,而朝廷則按捐款多少給捐款者委以官職,明目張膽的賣官鬻爵,搜刮民財。李鴻章曾經有一句非常著名的話:借錢少了,你是孫子,他是大爺,借錢多了,你就是大爺。純粹一副無賴相。這就是李鴻章為什麼要向洋人籌款的目的,因此他也揹負了萬世罵名。



而左宗棠借錢則是由於上述原因而軍餉不能及時維持,借款是不得己而為之的行為。他在從福建移師到西北鎮壓回族起義,捻軍起義,收復新疆的過程中,要消耗大量的人力、物力,同時在收復的過程中還得安撫地方隱定,組織和恢復生產,而清政府又拿不出銀兩來,委派給各地方官府的協餉款也不能及時到位,這就逼得左宗棠沒辦法也只有大舉向洋人借債,以維持正常的軍費開支。也正因為如此,左宗棠才立下了千古功業。



因此雖然是李鴻章和左宗棠都是清未出了名向洋人籌款的債王,但出發點卻是南轅北轍,各有千秋。


駱駝草的吟唱


李鴻章和左宗棠都是晚清重臣,都曾在清廷國庫空虛之時,向洋人借款。兩人借款有相同之處,也有不同的地方。

(油畫上的李鴻章和左宗棠)

一,兩人向洋人借款都喜歡高利貸和大金額。

李鴻章向外國銀行借款有一句名言:“借錢少了,你是孫子,錢借多了,他是孫子。”所以,李鴻章每次借款,動輒數百萬。而且專門向利息高很多的銀行借貸。他在籌建北洋水師的時候,就曾經放棄了利息相對較低的法國銀行,轉而向利息高得多的德國銀行借了200萬白銀。

靠著這招,李鴻章先後向德國、法國、英國、美國、沙俄等國家先後借款數十次,金額總計數千萬兩白銀。

左宗棠前後6次向外國銀行借款,從1867年4月開始,到1881年5月結束,一共借款1959萬兩,支付的利息達到1036萬兩,相比低利息的銀行多付出288萬兩,這還沒算上中間人的佣金。

那麼,他們為什麼都選擇利息高的銀行借貸呢?

(籌建北洋水師)

一是隻有高利息才容易借到大金額的款項。

晚清的國庫空虛已是世人皆知,洋人大多擔心清廷到時不能如期歸還,所以,只有用高利息和大金額作誘餌,外國銀行才有可能冒險一試。他們懂得高風險才會有高回報,而李鴻章和左宗棠也深諳“重賞之下必有勇夫”的道理。

二是高利息能迅速籌到款項。

不管是軍務需要,還是朝政開支,清廷皇帝和慈禧太后都急需錢款到手,因此,李鴻章和左宗棠為迅速完成慈禧交代的任務,只好向利息高、放款速度快的銀行籌款。

三是高利息能促使各州府儘快還款。

李鴻章和左宗棠的借款歸自己支配,但各州府既是擔保人,也是還款人。因此,各地都會想法儘快還清款項。這樣,他們兩人反而落得輕鬆,自有洋人催促。

(油畫《辛丑條約》)

二,兩人都想“以夷制夷”。

李鴻章借錢的很大一部分是為了賠款。在晚清末期,經李鴻章簽訂的條約達30多個,其中大部分需要清廷賠款,因此,李鴻章就採用借洋人的錢賠給洋人的做法,達到“以夷制夷”的目的。

左宗棠為戰事而借款。在收復新疆時,左宗棠就曾向法國人借款,法國人就支持清廷對阿古柏開戰。在打敗阿古柏後,左宗棠轉而又向英國人借款,英國為了遏制沙俄,就對清廷予竭力以支持,順便得點銀子,一舉多得,何樂而不為。

兩人都想通過借款,將外國綁架在清廷的戰事上,不過最終獲利的仍然是外國列強。

三,兩人借款的價值不一樣。

左宗棠的借款主要用於收復新疆和剿滅陝甘回民之亂,因此他的借款用途主要是用於戰事。即使讓清朝揹負了沉重的債務,但他維護了國家的主權和領土完整,是物有所值的。

而李鴻章則不然,他所籌集的款項有很大一部分用於了慈禧的60大壽和光緒的大婚,還有一部分花在了對頤和園的修建上。這些開支總和就達數千萬兩白銀。還有人就此作詩諷刺慈禧,“北洋水師的鐵艦全覆沒,頤和園裡的石船永不沉”

不過,不管李鴻章和左宗棠如何多方籌措,對於腐朽的清朝來說,都是杯水車薪。清朝政府已經非常腐朽,走到了亡國的邊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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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息高,其他條件就相對寬鬆。比如還款方式更,還款時間,貸款額度。還能在一定程度利益捆綁。比如太平天國和清廷打仗期間。洋人為了自己的貸款不受損失就幫了清廷這邊。

跟我們今天寧願在支付寶借唄貸款,也不願意在銀行貸款一個道理。銀行利息低,但是審核麻煩,我們不願意等待。借唄利息高,到賬就快。

當時清廷經濟特別困難,又想快速籌集大筆資金髮展經濟,又想平定叛亂。只能貸高利貸。高利貸再高也比國家戰亂四起的損失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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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也是清末的官場潛規則。比如給皇上報價18%的利率,而給洋人的利率則是10%,那麼8%的利息哪兒去了呢?當做大清腐敗體系的潤滑劑了。主要用途:

1、上下打點。清末官場腐敗已成體系,左宗棠、李鴻章想幹點實事兒,也需要打點上下人情,疏通關節,就算老佛爺那兒,也是需要額外上供的。這類費用,不是靠底下人送,就是靠左、李自己想辦法。

2、再者自己的軍隊和幕府內部也需要費用,比如吃飯、撫卹、日常採購之類的費用,有些是很難光明正大的公費支出的,不花這些費用,很難鞏固人心,留不住人才。

3、對胡雪巖之類的紅頂商人給予回報。困難時期人家幫了自己,利用職權給點好處。

4、中飽私囊。儘管相對清末的其他大員,李、左還算清廉,不會貪不義之財,但家大業大,也要養家餬口,雖然不會直接從貸款利息裡拿回報,但總有人會因此感激他們而上貢的。不是直接吃利息,但絕對是間接吃了一點。

5、在清末,與其借國內富商的錢,不如借外國人的錢。首先是當時國內民間借貸通行利率要高於國外銀行借款;其次是國內富商的行事方式明顯不如國外銀行講規則,如果借國內富商的錢,很可能不僅要付出利息,將來還需要自己的權力為其牟利,而外國人一碼是一碼,資本主義強國雖然可惡,但他們的銀行比清末社會的富商行事要講規則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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