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11 「原創」國際貿易中的隱含碳排放核算及責任分配

「原創」國際貿易中的隱含碳排放核算及責任分配

「原創」國際貿易中的隱含碳排放核算及責任分配

王文舉1, 向其鳳1,2

(1.首都經濟貿易大學經濟學院, 北京 100070;

2.雲南財經大學統計與數學學院, 雲南 昆明 650221)

[摘要]本文根據投入產出原理並結合國際雙邊貿易數據,對世界主要碳排放國家2005年進出口產品中的隱含碳排放進行了核算,給出了2005年世界主要國家的國內需求碳排放以及貿易內涵排放。結果表明通過國際貿易,發展中國家為發達國家的消費者排放了數量巨大的CO2,中國不是其碳排放的唯一責任方。文章同時對國際貿易中的隱含碳排放進出口差額進行了分解,並計算了各國貿易中CO2淨轉移的規模效應、結構效應、純技術效應和匯率效應,給出了生產者和消費者各自應承擔的責任說明。

[關鍵詞]隱含碳排放;國際貿易;淨轉移;對數平均D氏指數法

JEL:Q48

一、引言

隨著後京都時代的到來,新一輪碳排放權與碳減排責任的分配將是國際政治博弈的主要任務,而國際貿易中隱含碳排放責任的歸屬將是爭論的焦點。無論“生產者負責”還是“消費者負責”,貿易中的隱含碳排放問題都會因為生產者和消費者的國別分離,導致其核算的困難和減排責任分配上的爭議。隨著國際貿易的蓬勃發展,各國貿易中隱含碳的數量越來越大,如何準確核算隱含碳排放量、合理界定生產者和消費者的責任,是下一輪氣候談判前必須解決的問題。中國是最大的發展中國家,隱含碳排放量居世界第一,對隱含碳的深入研究有助於緩解中國在未來的氣候談判中所面臨的壓力,為國家爭取到更大的發展空間。

早在20世紀後期,國際貿易對自然資源利用和環境變化的影響就引起了學者們的廣泛關注。許多學者開始嘗試對國際貿易中隱含的碳排放進行測算,其中Munksgaard and Pederson(2001)測算了丹麥1989至1994年的CO2排放量;周新(2010)對2000年亞太區的十個國家或地區的貿易隱含碳排放進行了核算,結果表明,美國為貿易隱含碳排放的最大淨進口國,日本次之,中國為最大淨出口國;Peters and Hertwich(2008)計算了2001年87個國家和地區的貿易內涵排放,發現貿易內涵排放已經佔到了世界碳排放總量的1/4強,其中中國出口碳排放佔其國內實際碳排放的24%,進口碳排放則佔7%。國內有許多學者,如朱啟榮(2010)、李小平(2010)、馬述忠,陳穎(2010)、李豔梅,付加峰(2010)等就中國的進、出口貿易內涵碳排放進行了測算,也得到了一些有益的結論。

關於國際貿易中隱含碳排放的責任分擔,目前的爭議在於是由生產者負責還是由消費者負責。Manfred Lenzen et al.(2007)就國際貿易中的隱含碳在生產者和消費者共同負責方面的原理和實踐進行了一些探討。魏本勇等(2010),李麗平等(2008),紀玉山、趙紅亮(2010)等國內學者則認為應該從對商品或服務的消費角度來界定排放責任,尤其是國際貿易中的隱含碳排放責任。

總的看來,上述研究有一定的侷限性,主要表現在大多數研究只以一國為研究對象,進口排放的計算多采用本國同類商品或服務的強度來替代,並非真正的貿易汙染流。雖然周新(2010)和Peters et al.(2008)很好的解決了這些問題,但年份(2000,2001)相隔較遠。在隱含碳的減排責任方面,雖然國外的學者開始主導生產者和消費者共同負責,但在如何區分責任方面還有待研究。國內學者則一直堅持消費者負責,但難於被髮達國家認可,且如何依據各個國家的經濟發展階段、能源稟賦、自然環境來承擔“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尚缺乏合理的量化方法。

本文將在相關研究的基礎上,測算全球主要碳排放國家的貿易內涵排放,並進一步分析各國貿易隱含碳進出口差額的構成,提出結合貿易淨出口額、進出口產品結構、各國的技術水平和匯率情況,綜合考慮責任分擔。這對於瞭解各國的隱含碳排放情況,合理分配生產者和消費者的減排責任,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也有助於中國在今後的國際氣候談判中爭取更多的碳排放權。

二、原理和方法

1.隱含碳的核算原理和方法

(1)核算框架。對於國家k,根據投入產出表,總投入分為兩部分:國內中間投入和進口中間投入;總產出有三個去向:形成固定資產和存貨、國內消費以及出口。此外,還有一部分進口產品直接供給國內消費。其中進口中間投入和進口消費在國外生產,碳排放在境外;本國生產的最終產品中,出口部分由他國公民消費,碳排放卻在國內。固定資產、存貨和國內消費一起構成

「原创」国际贸易中的隐含碳排放核算及责任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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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排放的39.44%。CO2淨移入的國家或地區還有印度、南非、澳大利亞、巴西、印度尼西亞和中國臺灣,這些國家要麼資源比較豐富,要麼技術相對落後。而美國則是CO2淨移出最大的國家,為779.71百萬噸,通過貿易,其他國家和地區為美國的消費者排放了779.71百萬噸CO2。世界上的主要貿易大國,日本、德國、英國、意大利、法國、墨西哥、比利時等國的CO2淨移出量也比較大,均超過了100百萬噸。

3.隱含碳核算結果分析

隱含碳排放的核算結果表明國際貿易中的隱含碳排放數量相當大。隱含CO2淨移入最多的是中國,俄羅斯次之;CO2淨移出最多的是美國,其次是德國和法國。總的說來,發達國家以CO2淨移出為主,發展中國家以CO2淨移入為主。貿易確實導致了大量的“碳洩漏”。發達國家通過出口貿易將高汙染、高能耗及資源性行業轉移到發展中國家,由發展中國家進行加工,再通過進口貿易購回半成品和成品,減少了自己的碳排放,卻增加了發展中國家以及全球的碳排放。如果貿易中隱含碳的排放責任不能很好的分擔,那麼“碳洩漏”會加劇全球的氣候變化進程。

中國是世界貿易大國,從2004年後,中國的進出口貿易總額已位居世界前三。2007年,中國的商品貿易出口總額高達1.218萬億美元,佔到了全球商品出口貿易的8.8%。隨著中國出口的迅猛增長,貿易中隱含的碳排放量急劇上升。核算結果顯示:2005年中國出口產品的內涵排放佔到了國內排放的28.8%,進口排放卻只佔到了國內排放的8.11%。這表明中國碳排放量急劇增長的一大部分是為滿足發達國家的生產和生活需求排放的,即通過大量出口廉價產品而排放的。對此,發達國家的消費者負有不可推卻的責任。

四、碳排放淨轉移的分解和責任分配

1. 碳排放淨轉移的分解結果

根據LMDI分解方法,可對各國(地區)的CO2淨轉移進行分解,結果如表3 所示。

「原创」国际贸易中的隐含碳排放核算及责任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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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的分解結果表明一國的CO2淨轉移首先受到貿易規模和淨出口的影響。從規模效應看,一國的淨出口額越大,則CO2的淨轉移越大。當淨出口為正時,CO2淨移入;反之,淨出口為負時,CO2淨移出。美國是世界上貿易逆差最大的國家,因此美國的規模效應最大,由於貿易逆差導致的CO2淨移出高達415.34百萬噸。中國、俄羅斯、日本和德國是貿易順差較大的國家,這些國家由於貿易順差導致的CO2淨移入也較大。

進出口產品結構對CO2的淨轉移有不可忽略的影響。當一個國家或地區的進口以高碳產品為主、出口以低碳產品為主時,CO2排放向外部轉移;反之,則CO2排放向內部轉移。美國和俄羅斯是結構效應最大的兩個國家,分別代表了這兩種情況。

技術進步是減少碳排放的主要驅動因素之一。世界上的主要發達國家和地區都依靠先進的節能減排技術和開發可再生的清潔能源,使其產品的排放強度低於世界同類產品的平均碳排放強度,反映在純技術效應裡,表現為發達國家和地區的純技術效應小於0,CO2淨移出。純技術效應導致CO2淨移出量最大的是德國,為191.96百萬噸,其次是法國、比利時、意大利和英國,這些西歐國家因為本國自然資源條件的限制,這些年來大力發展核能、太陽能、風能等清潔能源,取得了較明顯的效果。純技術效應導致CO2淨移入的國家基本都是發展中國家,其中中國的CO2技術移入效應最大,達到了503.50百萬噸,其次是南非,為45.37百萬噸。

匯率差異對CO2淨轉移的影響也相當大。由於發展中國家和地區為了拉動國內經濟增長,多數選擇出口導向型的發展模式,市場匯率處於嚴重低估的狀態,使得發展中國家和地區在出售大量廉價商品的同時,還要承擔出口商品帶來的碳減排義務。匯率效應最大的是中國,其2005年的購買力平價匯率只有市場匯率的42%,由此導致當年的CO2淨移入458.06百萬噸。轉換因子(即購買力平價匯率/市場匯率)較低的俄羅斯、印度等國,情況和中國類似。一般而言,發達國家和地區的購買力平價匯率和市場匯率較接近,甚至略高於市場匯率,因此發達國家的匯率效應通常導致CO2的淨移出。由匯率效應導致CO2淨移出量最多的是美國,達到了157.12百萬噸,其次是德國,為107.51百萬噸。

2. 碳排放淨轉移的責任分配

一直以來,國際社會採用的“國家領土內的排放責任”或“生產者負責”原則,招致了許多批評。原因在於發達國家可以通過向國外轉移生產高碳產品或進口替代來減少本土的碳排放量,但全球的碳排放量卻是增加的,從而導致了“碳洩漏”現象發生。與此相對應的“消費者負責”原則認為:如果消費者對產品生產過程中產生的整個生態影響負責,則也應該對與此過程相關的全部溫室氣體排放負責。這種方法相對於“生產者負責”更加公平,而且可以避免發達國家通過貿易向發展中國家“碳洩漏”。但是,若僅僅由消費者負責,生產者可能不會主動的去減少排放,可能會降低發展中國家提高能效和降低排放的積極性。因此,一個好的分配原則應該“不僅可以鼓勵消費者選擇具有更好環境保護措施的生產者,也可以刺激生產者主動減少自身的排放。”

如何找到一個公平合理,為大多數國家所接受的隱含碳排放責任分配方案,除了需要準確測算國際貿易中的隱含碳排放數量外,還要根據隱含碳排放的構成區別對待,分清生產者責任和消費者責任。對貿易中CO2淨轉移的分解表明淨出口額、產品結構、技術水平和匯率都是影響CO2淨轉移量的因素。單純的由生產者或消費者來承擔減排義務都是不合理的,必然不利於全球的碳減排。

對於規模效應部分,個人以為,消費者負責是比較合理的。規模效應產生的原因是一國有大量的進口或出口。進口國通過進口大量的產品,彌補了本國資源或產能的不足,使本國消費者的生活質量得到了提高,而出口國卻消耗了本國的資源和勞動,並將產生的汙染也留在了本土。如果在分配減排責任時還要求出口國(生產者)承擔這部分的減排義務,就意味著消費者只享受不承擔義務,生產者不享受卻承擔義務,這顯然違背了代內人與人之間的公平。因此,規模效應部分應該由消費者負責。

匯率效應是由於一國的購買力平價匯率和市場匯率不一致造成的。個人以為,消費者負責是比較合理的。由於發展中國家的市場匯率被低估,使得其出口產品價格嚴重低於市場價值,發達國家的消費者享受了廉價的好處,理應對由此產生的生態效應負責。

對於結構效應部分,個人以為也應該由消費者負責。結構效應反映了各國進出口產品的差別。通常情況下,一個國家會根據本國的資源分佈和產業結構來決定進、出口產品的類別,實現優勢互補和國民經濟的平衡發展。出口產品一般是本國資源豐富的產品,而進口的則是本國資源稀缺的產品。因此,進口國獲得的好處大於出口國,進口國(消費者)理應為這部分效應負責。

至於純技術效應,個人認為應該由生產者和消費者共同負責。首先,消費者的需求是碳排放產生的根本原因,正是由於發達國家的消費者無止境的消費慾望導致了生產規模的急劇膨脹,加劇了全球的CO2排放;其次,從歷史的角度看,全球氣候變暖是工業化國家長期無限制排放CO2的結果,發達國家今天的低排放技術是建立在先發展、先排放的基礎上的,因此發達國家有義務幫助發展中國家提高技術,節能減排;最後,生產者自身的高碳生產結構和能源使用的低效率也是CO2排放量增加的重要原因,因此生產者有義務主動減少自身的排放。技術效應的共同負擔原則將有利於生產者和消費者共同努力,創造清潔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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