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27 向技術要安全,避免“校車悶死幼兒”再現

向技術要安全,避免“校車悶死幼兒”再現

向技術要安全,避免“校車悶死幼兒”再現

在重申接送清點制度的剛性之外,有必要更多地借用技術力量,去減少乃至杜絕這類悲劇。

又見幼童被遺忘在校車上去世的悲劇。5月24日7時許,武漢的伍女士將4歲的兒子欣欣送上校車;下午4時許,她接到園方電話,欣欣死了。據報道,當天下午3點多,園方才發現被困車內近8小時、已人事不省的欣欣。欣欣經搶救無效死亡,園長及丈夫(兼職校車司機)已被刑拘。

這起悲劇,讓人痛心:研究顯示,在密閉的車內,兒童體溫的升高速度比成年人快3到5倍,當天武漢氣溫最高達30攝氏度,不堪想象,幼童欣欣去世前經受了怎樣的痛苦?更令人心痛的是,這類“多看一眼就能避免”的悲劇已是屢屢發生,去年下半年河北半個月就曾出現4起,一時間引起廣泛討論。

在預防孩子被遺忘在校車方面,我們其實不缺制度:《專用校車安全技術條件》和《校車安全管理條例》,都讓校車生產與管理上了新臺階。就像醫生手術前後必須清點器械、紗布那樣,幼兒園接送孩子也有著相應的制度:有隨車照管人員,上下車前須清點孩子。可這些舉措,仍難為類似悲劇畫上句號。

拿這起悲劇來說,涉事學校壓根不具備配備隨車照管人員的條件。更何況,心理學上認為,人類的記憶有7大缺陷或“罪責”,第一位就是遺忘,其次是分心、空白、錯認、暗示、偏頗和糾纏。就算制度和常識就擺在那,有些人也仍有可能遺忘在車內的孩子。

鑑於此,重申配備隨車照管人員制度和接送清點制度的剛性,很有必要。但光這還不夠,考慮到幼兒被遺忘校車致死的悲劇仍難根除,或許還需要更多地藉助技術力量,去提醒相關人員別因為忘性大而疏於制度落實。

幼童因被遺忘在車內而去世,在國內外都不少見。針對這類常見的悲劇,國內外的科技界、汽車企業、教育和交管部門,都有投入到避免悲劇重演的技術攻關中。

目前國內市場上已經有了車用警報器,大小不超過一個成年人的手掌,分為發射、接收裝置兩部分,其中發射部分可夾在兒童安全坐椅或座位的安全帶上,接收部分則連接在汽車的車載故障診斷系統接口上。當發動機點火後,報警器提醒駕車人給孩子扣好坐椅安全帶及胸夾;汽車熄火時則立即發出報警信號,提醒駕駛員檢查孩子,不要把孩子遺忘在車裡。

更簡單的是防遺忘裝置(有的叫“防遺忘巡視按鈕”),有些校車已將其作為標配安裝在車廂尾端。正如當下私家車普遍都有車內出現異常則發出鳴叫的提醒裝置,該裝置的作用機理也如出一轍:在車輛熄火拔掉鑰匙後,駕駛艙內自動發出“請巡視車廂”提示,司機或監護人只有到車尾將按鈕按下才能消除提示。還有能實時顯示車內成員狀況及行車路線等信息的安芯系統,也可採用。

在這些技術業已成熟的情況下,各地大可考慮將類似裝置作為幼兒園校車標配。這或許會牽涉到成本的問題,但“再窮不能窮教育”,通過校車安全指標跟幼兒園辦學資格掛鉤、對鄉村和貧困地區幼兒園校車進行補貼或統一安裝等方式,這問題或可迎刃而解。

希望幼兒被悶死在校車上的悲劇不再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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