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2 離婚時協議好房子歸女方,辦完離婚手續後對方卻不願意去辦過戶手續怎麼辦?

露西777


 男方離婚時同意房產歸女方,離婚後反悔,女方可到法院起訴!

楊文戰律師提示:離婚協議自雙方辦理離婚登記後生效,任何一方不履行協議的,另一方可持協議到法院起訴,由法院判決並執行。

 離婚協議,是指婚姻雙方均表示同意離婚,以及離婚後財產債務如何處理、子女歸誰撫養等相關問題達成的共同意思表示協議書。

 按照我國法律規定,離婚協議的生效條件比較特殊,雙方簽字並不足以讓離婚協議生效,必須是在民政部門將離婚協議提交備案,辦理好離婚登記手續,離婚協議才生效。

 離婚協議生效後,如果一方反悔怎麼辦?比如樓主所說的,雙方離婚時協議約定把房產給女方,但離婚後男方反悔不願意配合過戶了。

 碰到這種情況,主張按離婚協議履行的一方,可持離婚協議到法院起訴,由法院組織審理,經法院審理,不管是判決還是出具法院的調解書都是具有強制執行效力的。一方如果經法院處理後仍不履行,另一方可持法院判決書或調解書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法院可裁定辦理過戶。

  

 反過來說,反悔一方可能覺得財產分割不公或有其它理由,法律上其實也是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重新分割財產的。

  按現行法律規定,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後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法院應當受理。

 注意:必須是在一年之內。當然,也不是說只要起訴就能重新分割的,如果法院審理後,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

 簡單說,即使財產分配確實不公平,只要沒有欺詐、脅迫等特定情形,也不支持反悔。誰讓當初你簽字呢。

(本文由 北京楊文戰律師 提供,首發於悟空問答)


律師楊文戰


  1. 雙方辦理離婚登記時,離婚協議中關於財產分割的條款或者因離婚就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2. 辦完離婚手續後,男方應當協助女方辦理過戶手續。
  3. 男方不配合女方辦理房屋過戶手續,女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男方履行離婚協議約定義務,協助女方辦理房屋過戶手續。法院要求男方協助女方辦理房屋過戶手續的判決生效後,女方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4. 離婚後房屋不辦理過戶手續,女方可能人財兩空。例如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房屋產權常登記在丈夫名下,房產登記薄顯現不出女方所有權利。雖然離婚後房屋歸女方所有,但沒有過戶前,前夫仍是名義房屋產權人,對外具有公信力。如果前夫以其個人名義出賣或抵押該房產,善意購買人取得房屋產權後,女方只能向前夫追討損失。
  5. 離婚後,房屋被處分給男方或女方,獲得產權的一方都應當及時督促對方協助房屋過戶手續,防止自己人財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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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9方寸世界


如果是法院調解下協議離婚的,可持法院製作的《民事調解書》向法院申請執行,要求前夫履行房屋過戶的協助義務。如果是雙方協商一致到民政局辦理的離婚手續,可持《離婚協議》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前夫履行《離婚協議》約定的房屋過戶的協助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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