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7 常寧:輕案快辦全程提速 一小時審結4起公訴案件

5月30日下午,該院第一批適用“輕案快辦”機制的4起輕微刑事案件,在當地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短短1個小時,4起案件全部完成開庭審理程序。

5月30日下午2時50分,常寧市人民檢察院範金蓉檢察官手拿卷宗準時走進法庭,該院2名“輕案快辦”辦案組成員緊跟其後,隨著鏗鏘清脆的法槌聲響起,法庭庭審工作開始緊張有序開展。據悉,今天該院出庭公訴的是4起案件,分別為2起盜竊案和1起危險駕駛案,以及1起容留他人吸毒案。1小時間完成了開庭審理,4起案件從受理移送審查起訴到出庭支持公訴僅用時15天,常寧市人民檢察院打響了輕案快辦機制的第一槍。

今年3月底,湖南省人民檢察院出臺關於公訴環節依法快速辦理輕微刑事案件的指導意見,常寧市人民檢察院積極貫徹省院指導精神,5月8日,經常寧市人民檢察院提請,在常寧市委政法委的牽頭組織下,該市政法委、檢察院、法院、公安局、司法局5家單位聯合出臺了《關於依法快速辦理輕微刑事案件的規定》(以下簡稱《規定》),為切實提高司法效能,科學利用司法資源,《規定》明確對依法可能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單處罰金的刑事案件,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適用法律無爭議,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認罪並同意檢察機關量刑建議的,除特殊案件外檢察機關均可適用“輕案快辦”程序。

據瞭解,該《規定》下發後,常寧市人民檢察院隨即成立“輕案快辦組”, 並專門設置了“輕案快辦”程序的訊問筆錄、審查報告、具結書、起訴書和出庭筆錄文書樣式。對通過“輕案快辦”程序處理的案件,全部要求一律加蓋專用印章,實行集中移送、集中辦理,於2018年5月15日開始推行“輕案快辦”機制。截止目前,該院已受理輕刑案件16件,佔同期案件總數47.06%,提起公訴13件,審結率達到81%,每個輕刑案件從受案至提起公訴不超過五個工作日。較以往刑事案件的處理大大縮短了整個訴訟週期,該機制的推行有效的節省了辦案時間、提高訴訟效率、節約了訴訟成本、及時化解了社會矛盾,同時也有效的緩解了基層檢察院公訴局案多人少的矛盾,能使檢察官有更多的精力去辦難案辦精案,實現公正和效率的有機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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