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8 南昌提高門診特殊慢性病年度支付限額 實行專項救治政策

近日,記者從政府部門獲悉,我市出臺了《關於推進健康扶貧再提升工程的實施方案》,從精準識別、兜底保障、大病救治、慢性病管理、服務體系和工作機制等方面深入推進健康扶貧再提升工程。

建檔立卡貧困人員

大病保險起付線下降50%

我市提出,全面落實財政資助貧困人口參加基本醫保政策,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城鄉居民大病保險起付線下降50%,大病保險一到三級定點醫療機構(含轉外就醫)補償比例達到90%。年度累計政策範圍內個人負擔部分經城鄉居民基本醫保報銷後,個人自付醫藥費超過7500元起付線的部分,按50%的比例由大病保險基金支付。

提高門診特殊慢性病年度支付限額。將Ⅰ類門診特殊慢性病年度最高支付限額提高到10萬元,將Ⅱ類門診特殊慢性病年度平均最高支付限額由3000元左右提高到平均5000元。將門診特殊慢性病治療醫療機構下沉到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方便貧困人口就近看病就醫。

低保對象政策範圍內醫療費用救助比例提高5個百分點

提升補充保險籌資標準和保障水平。由各地根據實際,按照每人每年不低於330元籌資標準為農村建檔立卡貧困人口購買重大疾病醫療補充保險,進一步提高貧困人口重大疾病醫療補充保險籌資水平。

此外,我市加大貧困人口醫療救助力度。將建檔立卡貧困人口中農村特困人員政策範圍內醫療費用,予以全額救助;低保對象政策範圍內醫療費用,在現行救助比例的基礎上,提高5個百分點予以救助;將農村特困人員、低保對象以外的建檔立卡貧困戶,納入支出型貧困低收入大病患者和因病致貧救助對象的救助範圍予以救助,或用臨時(特別)救助等政策綜合保障。

15種重大疾病實行專項救治政策

我市在繼續實施10種大病免費救治的基礎上,調整完善重大疾病免費救治政策。開展大病專項救治工作,對貧困人口患食道癌、胃癌、直腸癌、結腸癌、肺癌、耐多藥肺結核、慢性粒細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腦梗死、血友病、Ⅰ型糖尿病、甲亢、兒童苯丙酮尿症、尿道下裂及地中海貧血等15種重大疾病,實行專項救治政策。

對15種專項救治的重大疾病,實行按病種付費總額控制。貧困患者在二級定點醫療機構救治費用先按城鄉居民基本醫保政策規定報銷,基本醫保報銷不足定額標準80%的部分,由大病保險補足到80%,再由補充保險核報18%、個人負擔2%;在三級定點醫療機構救治費用先按城鄉居民基本醫保政策規定報銷,基本醫保報銷不足定額標準70%的部分,由大病保險補足到70%,再由補充保險核報27%、個人負擔3%。(全媒體首席記者 高小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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