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1 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原黨組書記、院長宋利菲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據吉林省紀委監委消息: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原黨組書記、院長宋利菲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宋利菲簡歷

宋利菲,女,漢族,1952年6月出生,吉林集安人,1968年10月參加工作,1974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大學本科學歷。

1981年1月,任共青團長春市委副書記;1984年11月,任長春市司法局副局長;1991年8月,任長春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1993年1月,任長春市委政法委副書記;1997年4月,任吉林省委政法委副書記;2007年12月,任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2012年8月,退休。(吉林省紀委監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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