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義市習水縣一位八旬老人,右手被人毆打致骨折,身上還有多處軟組織損傷。對老人下毒手的不是別人,正是他的親生兒子。6 月 22 日,經習水縣法院審理,其兒子王某因毆打父親構成故意傷害罪,被判處有期徒刑 1 年零 6 個月。
這位 84 歲的老人,家住習水縣寨壩鎮鄉下,平時與兒子王某、兒媳楊某一起生活。不過因兒子脾氣極怪,老人經常遭到兒子無端責罵。家醜不可外揚,老人也只得忍氣吞聲。
4 月 16 日,王某飲酒後回家,看見父親坐在院壩裡感覺 " 不順眼 ",又開始無緣無故心生怒火,並奪過父親手中的竹竿柺杖,朝老人背部、手臂等部位實施毆打,王某不顧老父親躺在地上痛苦地呻吟和呼叫救命,繼續將老父親拖進堂屋毆打幾下後才住手。
84 歲的老人因害怕再次被王某毆打,拖著受傷的身體爬到鄰居家院壩躲避,原本以為沒事兒了,令人痛心的是,王某下午從外面回來時,發現父親在鄰居家院壩內的父親,於是讓父親回家,擔心再遭兒子毒打,老人自然不敢回家,王某見狀強行將父親拉回家中,繼續用柺杖對其毆打。
據鄰居稱,因王某平時德性不好,脾氣極為古怪,周圍鄰居均不敢上前勸阻。王某妻子楊某見狀,趕緊前去阻止,卻遭到王某提刀砍殺威脅。無奈,楊某隻得電話報警求助。當地派出所趕到現場,將老人送往醫院。
經鑑定,老人被兒子毆打致右手尺骨遠端粉碎性骨折,全身多處軟組織損傷,屬輕傷一級。
習水縣法院經審理認為,王某使用柺杖故意對其父親進行毆打造成輕傷一級的行為,構成故意傷害罪,鑑於被告人王某認罪認罰態度較好,法院酌情從輕處罰,依法判處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 1 年零 6 個月。
貴陽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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