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22 政策解讀——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業務管理暫行辦法

今天帶來的是老胡一直關注的稅延型養老保險的最新政策。

政策解讀——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業務管理暫行辦法

做保險要專業必須要有高度,其實做什麼行業要達到專業級別都需要一定的高度,老胡對自己的要求也不算高,比90%保險業務員高是必須的。

先談談稅延養老保險:

學習的是美國401K計劃,但是人家畢竟搞了幾十年,各方面都很完善了,國內的差距還很大,但是就美國401K計劃來說,目前已經是美國人民退休養老的重要組成部分,因為確實是有政策讓利(稅延)在裡面,那麼目前的稅延養老險看起來應該是401K的一部分,未來這部分市場會相當大,畢竟人人都要面對養老的問題。

一、資格准入:

作為養老計劃的補充,是不能容忍風險的,否則到時候發不出錢來,退休的老頭老太們到那裡一坐,那就是群體性事件了,所以不是阿貓阿狗都可以賣的。

(一)註冊資本金和淨資產均不低於人民幣15億元;

(二)滿足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管理有關規定,上一年度末和最近季度末的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不低於150%、核心償付能力充足率不低於100%,僅經營受託型業務的養老保險公司除外;

(三)在中國境內(不含香港、澳門和臺灣地區,下同)連續經營養老年金保險或養老資金管理等養老保險業務三年以上,具有成熟的養老保險業務經營管理經驗;

(七)具備完善的分支機構和服務網絡,能夠在中國境內履行稅延養老保險的各項保險責任和相關服務;

二、產品管理:

原則是:“收益穩健、長期鎖定、終身領取、精算平衡”。

政策解讀——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業務管理暫行辦法

收費:

第十四條 保險公司可向參保人收取的費用包括初始費、資產管理費和產品轉換費。保險公司應當向參保人明示收取的費用項目和費用水平,並在保險合同中載明。費用收取應體現讓利客戶原則,確保清晰透明、水平合理。

初始費,是指保險公司按照參保人每筆交納保險費的一定比例收取的費用。A、B、C類產品可收取初始費,其中,A、B類產品收取比例不超過2%,C類產品收取比例不超過1%。

資產管理費,是指保險公司按照稅延養老保險產品投資賬戶資產淨值的一定比例收取的費用。C類產品可收取資產管理費,收取比例不超過1%。

產品轉換費,是指保險公司按照參保人轉出的產品賬戶價值的一定比例收取的費用。A、B、C三類產品發生轉換時,可收取產品轉換費,公司內部產品轉換時,每次收取比例不高於0.5%;跨公司產品轉換時,前三個保單年度的收取比例依次不超過3%、2%、1%,第四個保單年度起不再收取。

果然是讓利產品,真的是為了江山社稷,保司就是個跑腿的,這個收費水平,很可能是純福利產品。

一旦參保,不可以退保,只有在全殘/身故/重疾時可以退保取現價。

銷售管理:

第二十條 保險公司應當加強對稅延養老保險銷售人員的培訓與管理,提高其職業道德和專業素質,不得引導或縱容銷售人員進行違背誠信原則的活動。

比較懷疑這種很可能沒有佣金的產品會不會有人主動賣,保監想的有點多。

第二十二條 保險公司在銷售過程中應當對B類產品進行利益演示,並就長期資金的合理投資收益預期和利益演示的不確定性向參保人進行充分解釋說明。B類產品適用兩檔演示利率,第一檔演示利率為保底收益率(年複利),第二檔演示利率上限為4.5%(年複利)。

C類產品不得進行利益演示。

知道你們平時賣理財險吹牛逼,年化6的高檔收益天天發朋友圈,這次是國家政策,誰都不要胡說八道,說好了年化最高就是4.5,多一分多一釐都不行,吹過頭打的是國家的臉面,前面讓你們少收錢,後邊你們投資收益好(超過4.5)就是賺到了。

投資管理:

第三十一條 不同稅延養老保險產品應當設立單獨的投資賬戶,並在資產隔離、資產配置、投資管理、估值核算等環節,獨立於自有資金和其他保險產品。

第三十三條 稅延養老保險業務的資金運用,在資金運用範圍、比例限制、投資能力、投資管理等方面應當符合保險資金運用的監管規定,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另有規定的除外。

單獨管理,不能混在一起,確保資金安全性,但是這錢咋投資國家還會出規定的,文件裡面說了“另有規定的除外”,這個另有規定一定會有後續文章可做的,別問老胡為什麼這麼肯定會另有規定,看它參考的401K就知道。

這份文件的重點都講完了,其他都是些合規性要求,看了一下沒啥好說的。


總體上來說,應該是一個國家讓利(稅延),保司微利的產品,但是畢竟是剛剛開始,所以明顯是求穩為主,無論是保司的准入門檻還是產品設計,收益限制來說,先讓司機大哥把車開起來,以後再改。

這個稅延是有需求的,當然具體的還要等最終產品出現,目前還不急,這種新產品總歸需要觀望一下,等市場上有那麼十幾個產品的時候再出手,畢竟不能退保,轉換要另外扣費,慎重點是必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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