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6 菏澤一學區房遲遲不交,孩子上學成難題

“去年一月份,我在菏澤萬家新城小區購買了一套學區房,購房合同上承諾的是2018年6月30日交房。可前兩天我去售樓處詢問交房事宜,工作人員卻告訴我“房子不能按時交付”。我的孩子今年該上一年級了,當時買房子的初衷就是為了孩子能在市第一小學上學,可現在……”6月25日,家住牡丹區胡集鎮的高先生撥打牡丹晚報新聞熱線失望地說。

隨後,牡丹晚報全媒體記者與高先生取得了聯繫。

據高先生介紹,為了讓孩子有一個好的學習環境,他於去年1月在位於市青年路與中華路交叉口附近的萬家新城小區,買下了一套學區房,交房日期剛好就在孩子入學前。

然而,今年六月初的一天,高先生懷著激動的心情去售樓處詢問交房的具體時間,卻被告知,學區房不能按時交房了,交房時間另行通知。眼看著孩子的入學時間漸漸逼近,高先生心急如焚。

幾天後,高先生再次來到銷售中心,銷售中心負責人高經理告訴高先生,交房延期是由於政府原因造成的,不是開發商的問題,其態度讓高先生非常氣憤。他又到牡丹區政府信訪辦諮詢,才得知,由於萬家新城工地防塵治塵工作沒有做到位,被相關部門要求停工整頓三個月,才導致如今延期交房。

隨後,牡丹晚報全媒體記者聯繫到萬家新城銷售中心,工作人員王女士表示,預計交房時間延期至9月30日,現在房屋內設施基本齊全,小區內正在綠化。延期交房的原因主要是由於整個菏澤市都在嚴查環保,而工地防塵治塵工作沒有做到位,被勒令停工整頓造成的。

針對延期交房問題,牡丹晚報全媒體記者諮詢了山東君誠仁和律師事務所律師韓光玲,她表示,延期交房的原因是因銷售商防塵治塵不到位所引起的,並不是政府原因而導致延期,開發商應賠償因延期交房給購房者造成的損失。至於損失數額,首先要看購房合同中是如何約定的,還需考慮給購房者造成的實際損失數額。

關於延期交房對孩子入學造成的影響,牡丹區法律援助中心律師趙東全認為,這一點需要開發商和學校協調。因為很多開發商已經和學校協商並達成共識,家長只要有學區房預售許可證和購房合同及繳費單據,孩子就可以入學。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