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8 青海省紀委關於4起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典型案例的通報

青海省紀委關於4起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典型案例的通報

2017年以來,青海省紀委監委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打贏脫貧攻堅戰的重要講話精神,持續加大直查直辦和提級領辦力度,嚴肅查處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形成了有力震懾。現將其中4起典型案例通報如下:

西寧市湟中縣田家寨鎮下營一村村委會原主任吳殿祥挪用扶貧互助資金問題。2017年8月至9月,吳殿祥利用擔任下營一村扶貧互助協會理事長之便,攜帶互助協會財務章和法定代表人預留印鑑,分三次從田家寨信用社支取下營一村扶貧互助協會互助資金50萬元,全部用於償還賭債。2017年11月,吳殿祥受到開除黨籍處分。公安機關對其涉嫌犯罪問題立案偵查。湟中縣扶貧辦、田家寨鎮因對各村互助資金使用及結存情況監管不到位,下營一村因對財務專用章和法人預留印鑑保管不善,縣扶貧辦主任侯武邦、副主任張進元、田家寨鎮副鎮長張雲霄、鎮扶貧辦主任馬洪瀛、下營一村黨支部原書記牛懷印分別被告誡約談,下營一村村委會會計井國發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海東市民和縣轉導鄉紅花村村幹部違規評定貧困戶問題。

2015年11月,紅花村開展精準識別工作時,在未召開村民會議評議的情況下,擅自從2014年初步評選的低保戶名單中確定39戶136人為貧困人口,其中違規湊戶並戶4戶,還存在貧困戶家庭成員信息採集錯誤,建檔立卡貧困戶識別不精準等問題。2018年2月,村黨支部書記李延科、村委會主任甘青英分別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轉導鄉黨委、政府因對紅花村違規評定貧困戶問題監管不力,在核查紅花村違規評定貧困戶問題時重視不夠,造成舉報人多次上訪,時任鄉黨委書記趙賢明、鄉長孟全鵬、副書記冶海彪、鄉紀委書記李起宏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副鄉長靳立通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紅花村精準扶貧駐村第一書記李樹平受到黨內嚴重警告和降低崗位等級處分。

海西州都蘭縣夏日哈鎮河南村河南生態畜牧業專業合作社虛開發票套取扶貧資金等問題。2015年6月,河南村在實施整村推進項目時,村黨支部書記馬玉貴與村委會主任兼河南生態畜牧業專業合作社理事長祁生福,在村民不知情的情況下,以虛假資料編制藏系羊養殖扶貧項目實施方案。因該項目實施情況與驗收報告不符,貧困群眾連續兩年未分紅,且財務管理混亂,存在白條抵賬、大額提現、借款不規範等問題。2018年2月和4月,祁生福受到留黨察看兩年處分,馬玉貴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都蘭縣扶貧辦、夏日哈鎮政府因對項目申報、審核不嚴,時任鎮長詹鬥太被提醒約談、副鎮長才讓加被誡勉談話。縣扶貧辦主任劉海龍因尚有其他違紀問題另案處理。

黃南州澤庫縣寧秀鄉寧秀合作社違規使用扶貧資金問題。2010年至2015年期間,澤庫縣財政局陸續將青乾草試點、犛牛繁育和草產品加工等5個扶貧項目資金共計1557萬元撥付至縣扶貧局,由縣扶貧局具體組織實施。縣扶貧局將其中的1026萬元撥付給寧秀合作社,50萬元滯留在縣扶貧局賬戶,其餘資金用於為合作社購買機械設備等支出。扶貧資金到賬後,該合作社將本應用於藏羊育肥、犛牛繁育和草產品加工項目資金中的453.7萬元挪用至青乾草試點和擴建項目。該合作社還存在虛開發票、白條衝賬、用扶貧資金直接分紅等問題。時任賽日龍村黨支部書記、寧秀合作社理事長哇白還存在其他違紀問題。2017年11月,哇白受到開除黨籍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縣扶貧局前後三任局長彭剛、張得西、郭多和副局長冶佔林分別受到開除黨籍以及撤職等處分,時任黃南州扶貧局局長旦增、副局長趙明榮,澤庫縣政府副縣長華多加、彭毛才讓和縣扶貧局會計姚春梅、合作社主管財務理事尕藏冷卻布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上述4起典型案例中,縣、鄉(鎮)黨委、政府領導及相關職能部門和村“兩委”有關幹部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職責,導致扶貧資金被挪用、浪費,嚴重損害了困難群眾的利益,影響了黨和政府公信力。這些領導幹部被嚴肅問責,體現了各級黨委、紀委壓實扶貧工作責任,落實權責對等、失責必究的堅定決心和鮮明態度。

近日,習近平總書記再次對脫貧攻堅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強調脫貧攻堅時間緊、任務重,必須真抓實幹、埋頭苦幹。各級黨委和政府要把打贏脫貧攻堅戰作為重大政治任務,緊盯脫貧攻堅工作中的突出問題,壓實扶貧資金管理使用各個環節的責任,精準施策、狠抓實效。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圍繞扶貧領域問題易發多發的風險點和關鍵環節,把工作著力點放在精準監督、嚴格執紀執法和嚴肅問責上,及時發現和堅決查處脫貧攻堅工作中以權謀私、貪汙賄賂、截留私分、擠佔挪用、揮霍浪費以及弄虛作假等問題,以嚴深細實的作風和政治擔當,為打贏脫貧攻堅戰提供堅強保障。

中共青海省紀委

2018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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