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7 达州宣汉县一村干部“优亲厚友”被处分

封面新闻记者 陈静

6月27日,达州市宣汉县纪委监委对外发布,宣汉县峰城镇豆溪村村主任杨维君在工作中“优亲厚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在宣汉县纪委监委公开通报中显示,2006年至2014年期间,杨维君违规为亲属杨某、吕某、冉某等人办理低保、五保,2017年6月,在易地搬迁贫困户识别中不按规定程序开展评定工作,导致马某(杨维君堂嫂)、任某等人不符合精准贫困户条件的情况下,也未及时对其进行清理。为此,杨维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个人简介

姓名:杨维君

性别:男

出生年月:1966年3月

职务:峰城镇豆溪村委会主任

宣汉县纪委监委点评,亲情可贵,有何不帮之理?其实,帮助亲人是人之常情,也是人的本性,但是千万不能忘记党纪国法的威严。扶贫资金是困难群众的“保命钱”、“救命钱” 、“发展钱”,岂能“觉得”因为是自己的亲戚,就随意把扶贫款给他?“扶贫”并不是反对“扶亲”,如果真的贫困,应该通过正大光明的程序评选出来。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只有程序合法、公平公正才能赢得他人的尊重。

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与群众接触最为直接、联系最为紧密的村组干部,一定要破除“亲情关系”的潜规则,规矩做事,公正用权,不要自欺欺人。其次,要加强对权力的监督,特别是各级党组织,要从爱护干部的角度加强对干部优亲厚友行为的监督,要帮助干部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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