娃哈哈給員工六一放假陪孩子!你想轉給誰看?
喬志峰
又是別人家的公司!娃哈哈給員工六一放假陪孩子!繼別人家的孩子、別人家的老師、別人家的男友之後,“別人家的公司”誕生了。昨天,一張公司內部文件截圖在微信朋友圈傳播:“考慮到員工低齡子女六一兒童節沒人陪伴,經集團公司研究決定:2018年6月1日,至少有一名子女年齡在14週歲以下(含14週歲)的在職員工,公司予以放假1天,陪伴孩子。”做出這一溫暖舉動的,是娃哈哈。(5月26日《都市快報》)
《人民日報》曾經呼籲:“六一”之際,讓我們放下手機,聽孩子說說話,一起聞一聞花香、看一看藍天,給身邊的人最好的陪伴。我非常贊同這一提議,手機可以隨時拿起、孩子卻不能隨意放下,多一些親子時間,不僅是親情的需要,更是孩子身心健康成長的需要。而《人民日報》發出這樣的呼籲,無疑也是有著借兒童節來引起家長重視的深意。
不過,有些家長不能更多地陪孩子,倒也並非完全是不負責任,更非都是手機惹的禍。現在社會競爭較為激烈,不少人的生活和工作壓力都比較大,每日早出晚歸在職場上打拼,實在是抽不出更多的時間和精力來親近孩子。一直以來,都有一些上班族家長“跪求”六一節放假:孩子放假了,大人卻要上班,孩子怎麼過節呢?“想給寶貝過個節,也變成一種奢侈了。”不少家長都在網上“跪求”,能不能在兒童節也給家長們放個假呢?有記者為此專門對100位家長進行了調查,近八成支持兒童節設“家長假”,由此可見家長的心情是多麼的迫切。其實,何止是有適齡兒童的家庭,就連我這樣孩子已經長大的家長,也支持六一節給家長放假。畢竟,這對家長和孩子而言都是一項非常實惠的福利。
根據《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兒童節和婦女節、青年節一樣,屬於“部分公民放假的節日及紀念日”,不滿14週歲的少年兒童放假一天。但兒童節畢竟有其特殊情況,過節的主體是未成年的孩子。他們的成長需要家長的陪伴,一年只有一次兒童節,家長卻因忙於工作而無法陪同,顯然是一種遺憾。更何況,孩子放假了,有的家長卻抽不出時間,家裡又沒有其他人可以照料孩子,豈不令人為難?將孩子託付給老師或其他親朋,麻煩、折騰倒在其次,說不定還會給孩子帶來一些心理上的不適,無法快樂過節。
兒童節的重要功能,就是愛護兒童、保障兒童福利。兒童節不能由家長陪同度過,其實際意義必然大打折扣。兒童節也是家長難得的親子時間,如果增設“家長假”,孩子快樂、家長幸福,當然同時也會增進整個社會的和諧和幸福感,何樂而不為呢?
實際上,在娃哈哈之前,已經有一些善解人意的單位走在了前邊,“悄悄地”給14週歲以下孩子的家長放假半天陪孩子。這種做法雖好,卻不符合勞動法規,並且隨意性太強,不具備制度保障。我建議相關部門在廣泛徵求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雙方意見的基礎上,能夠早日做出是否增設“家長假”的決定。如果客觀條件還不成熟,那麼是否可以通過調休等方式變通一下?畢竟家長的陪伴是孩子最好的六一節禮物,是其他任何東西都不能替代的。有了專門的“六一家長假”,家長們就能安心地放下其他事情,好好陪孩子過個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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