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12 《我不是藥神》,我是藥魔

《我不是藥神》,我是藥魔

哪裡有藥神?沒有藥神!

01

是藥“神”還是“藥神”?

《我不是藥神》這一故事的開始,因藥而起。

主人公程勇,是一個賣印度壯陽藥的中年男子,離婚時老婆把兒子帶走了,父親又身患重病。

中年不如狗的時期,他遇到了身患慢粒白血病的呂受益,老呂的病需要服用進口藥格列寧,一瓶4萬,終身服用,斷藥就得死。負擔不起昂貴的藥價,他找尋其他途徑購買救命藥,他找到了程勇,希望他能幫忙從印度走私仿製藥。

暴利與惡劣的生活環境驅使下,程勇開始從印度走私“格列寧”仿製藥。

於是一個賣壯陽藥的藥販子,和4個慢粒白血病患者:老呂,病患牧師老劉,女兒患病的單親媽媽思慧,不願拖累家人的鄉下患病男孩彭浩,組成了走私賣藥團隊。

4萬的正版進口藥,仿製藥進貨只要500,賣給病人5000,省了近90%的錢,病人活命了,程勇也賺得盆滿缽滿。

程勇是為了賺錢,可病人把他當做神。然而賣盜版藥嚴重侵犯了正版權益,走私屬於犯罪,警方立案,程勇退出,將進貨渠道賣給假藥販子張長林,導致藥價翻倍,藥效沒有保證,最終老呂不願以高額的醫藥費拖垮家人,自殺身亡。帶著對老友離世的自責,程勇決定重新賣藥,這次是以進價500元賣出,不再為謀取錢財。

藥品走私,警方和法律介入,他被警方逮捕了。程勇被警察抓走時,路的兩邊擠滿了白血病人,大家不顧細菌環境對自己的危害,紛紛摘下口罩為他送行。程勇戴著鐐銬,望著無數前來送行的白血病人,眼淚禁不住滑出眼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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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終,程勇因本質上是為了救人,關了3年後提前釋放,格列寧也被納入醫保,皆大歡喜。

不禁想起主題同樣是走私藥物的《達拉斯買傢俱樂部》,只不過達拉斯買傢俱樂部走私的是治療艾滋的藥物,走私犯羅恩·伍德洛夫本身就是個艾滋病患。

這部片根據真人真事改編,講述一個絕症病人如何努力求生,並拯救成千上萬面臨同樣境遇的人。

在美國,沒監控的藥被視為“毒藥”,在中國,未被批准的藥被稱為“假藥”。不管藥販子們走私來的藥是否對病情有幫助。

1986年美國達拉斯市,德州電工羅恩·伍德洛夫發現自己患上艾滋,生命只剩30天。他使用的AZT是當時美國藥管局唯一批准面市的抗艾藥物,但毒性極大。為了活下去,羅恩開始研究各種抗艾處方和替代療法,甚至走私來自世界各地未經批准的藥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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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和異裝癖同性戀雷蒙,一起成立了一個叫做“達拉斯買傢俱樂部”的地下組織,為艾滋病人提供更多“非常規療法”。他的舉動自然受到了藥管局和藥商的阻撓和施壓,羅恩最終在1992年9月去世,離他被告知只剩30天可活已經過去了2557天。

在這近7年時間裡,他堅持不懈的與病魔、與藥管局及製藥商進行艱苦的鬥爭,最終“更少劑量的AZT在之後混合藥物治療中,拯救了上百萬人的生命”。

伍德洛夫不是鬥士,不是英雄,他本是一介粗人,喜歡牛仔運動,喜好嗑藥喝酒,享受糜爛又刺激的三人行,他染上了“玻璃和娘炮才會有”的艾滋病。在求生本能的驅使下,他才會闖入墨西哥求醫。

《達拉斯買傢俱樂部》還有一條副線,就是賣藥俱樂部與醫生、醫院及幕後藥管局的對抗。藥商受利益驅使,將具有極大副作用的AZT用於醫院中抗艾的治療,利用金錢與權力,進行“展開雙盲的有安慰劑輔助的隨機對比實驗”,伍德洛夫發現後,輾轉於世界各地去尋求真正有效的藥物並帶回國內給需要幫助的人。

《達拉斯買傢俱樂部》的成功在於,沒有把主人公塑造成完人,或者說改造成完人。他收取400美金的會費,宣稱有錢才能買到藥,他滿嘴髒話,怒懟醫院與藥商。最後,他一如過去,出現在了騎牛大賽的現場,像他心目中最認可的牛仔硬漢那樣,騎在了暴怒的公牛上,向著命運發起了最終的抗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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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兩部片都是根據“真人真事改編”,但“藥神”真的是“藥神”嗎?患者們相信的神真的可以治好病痛,合理續命嗎?患者離便宜、有效的藥(不論是正版藥還是仿製藥)還有多遠?

02

藥神?藥俠?藥魔?

這部電影是根據一個真實事件改編的,一個白血病人,為了救人,代購印度盜版抗癌藥,然後遭到了法律的制裁。

這個改變了法律,被患者們稱為“藥神”的人,是一個江蘇無錫做針織品出口的小老闆,於2002年被查出患有慢粒白血病。他得知世上有一種做“格列衛”的藥,長期服用就能穩定病情,使病人們過上正常生活。

這種藥由瑞士諾華公司研發生產的,售價是一盒23500元,慢粒白血病患者想要穩定病情,每個月就必須服用一盒,高昂的醫藥費和治療費,讓當年的“藥神”幾乎掏空了自己的家底。

如同影片中那位女患者說的那樣:“我病了3年,4w塊錢1瓶的正版藥,我吃了3年,房子讓我吃沒了,家人被我吃垮了。”這是現實中患者們都要遭遇的困境,一個殷實的小康之家,只要患上這種病,吃上正版藥,沒有幾年就會被拖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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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年後,他得知印度仿製的“格列衛”抗癌藥,藥效和正版藥幾乎完全相同,印度和瑞士兩種“格列衛”對比檢測結果顯示,藥性相似度99.9%,但印度藥一盒的價格僅有4000元,於是他就在病友群中分享這一廉價印度藥。先後有數千人想要通過他購買印度仿製版抗癌藥。

在他持續和印度製藥方的深入瞭解下,終於建立了穩定的渠道關係。2014年9月,這種印度仿製藥的“團購價”降到了每盒200元左右。他的努力,讓更多了中國慢粒白血病人擺脫了死亡的威脅,艱難地活了下來。

“藥神”在看守所一共待了135天,1002名癌症患者在聯名信上簽字為他聲援,說其“使更多的患者獲得了自救路徑,從而逐步走出人生災難深淵”,這千餘名病友言辭懇切,希望司法機關對他免予刑事處罰。

2015年,檢察院對案件做出最終決定,認為其行為不構成犯罪,決定不起訴。越來越多的社會力量開始站在他這邊,醫生們聯名抗議大型藥企對抗癌藥定價過高,官方也開始尋求與他合作,某省工商聯希望他能夠牽頭,促成藥企與印度藥企合作辦廠。

最終,我們見證了這個事件,變成了“個人英雄主義”推動了社會的進步,同時,也給更多的白血病、癌症患者帶來了希望。

一切似乎皆大歡喜,然而藥神的故事還有另一個版本:在推廣某印仿藥七年之後,他轉而推廣另外一種“藥”,印度Cyno公司生產的Imacy。他曾為Imacy在中國的推廣會站臺、在媒體上宣傳、並牽線Cyno公司與某藥企合作辦廠。

他推廣的這種仿製藥,經中科院檢測發現,Imacy的有效成分遠小於原研藥。專家介紹,這種藥因其藥性不穩定,對慢粒患者長期治療是“有危害的”。

很多患者服用後發現,臉部浮腫,變黑,但“藥神”擁有高知名度,只推薦Imacy, 令其幾乎等同於印仿格列衛的代名詞。許多患者並不清楚,印度許多大藥廠都生產格列衛仿製藥。

如果說印度仿製藥被官方定義成“假藥”的話,那麼這個藥神給患者的,實際是“假藥”的“假藥。”

患者完全可以有其他安全、有效、便宜的選擇,當那些患者把“藥神”奉為神明之時,不知道自己有可能錯過了自己的治療時機,而此時的可靠的印度仿製藥價格在250一盒左右,比這位藥神的200元一盒藥效相差無幾。

這是在印度本土的藥方可以拿到的藥,而藥神推薦的Cyno公司的“神藥”,在印度本土藥房根本買不到,只通過寄款的形式向中國銷售,收款銀行信息一週一變。

而藥神一直宣稱,他的藥的有效成分跟原研藥相似度99%,卻對這種藥的毒副作用閉口不提。

魯迅《小雜感》寫到:樓下一個男人病得要死,那間壁的一家唱著留聲機;對面是弄孩子。樓上有兩人狂笑;還有打牌聲。河中的船上有女人哭著她死去的母親。人類的悲歡並不相通,我只覺得他們吵鬧。

“藥神案”正好發生在醫改加速的變革時期。2015年之後,國外新藥的審批流程縮短;食藥監總局發文,要求中國仿製藥在2018年年底前完成生物一致性評價,這意味著國產仿製藥的質量將得到保證。一系列政策出臺,他的名字也不斷被提及。

令“藥神”得救、違法又因之成名的格列衛,已經被多個省市納入醫保。他一夜之間成為了媒體口中的“藥俠”,他喜歡這個稱號,並把它用作了微信名。

他所推薦的Imacy 不僅在專利和技術上是仿製品,沒有得到中國市場的准入許可,它在印度的生產也是違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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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代購仿製藥,被神化、多次進入人大提案、被拍成電影的過程中,為什麼全國150多家媒體沒有一家進行深入調查?他又憑什麼走上神壇,獲取信任?

國人的宗教信仰就是活著,最好還是,不花錢地活著。那麼,當一個藥神橫空出世,無疑會得到患者的追捧,患者喜歡道德完人,藥神是患者最好的救贖。他們眼裡,商業利益驅使下,只有賺錢的藥販子才是大逆不道。

然而,“藥神”始終不是神,藥神也是要食人間煙火的,尤其當一個人在奉上神壇之後,無疑就擁有了對他人生殺予奪的大權,美式的《達拉斯買傢俱樂部》,好歹還有合夥人的約束,所以他會牟利,但中國版的《我不是藥神》,只有神和他的信眾,信眾們把自己的生命、金錢和信仰奉獻給神,期待他的保佑。

03

舉步維艱的中國仿製藥行業

藥神或者說是藥販子從何而來?因為印度有廉價且有效的仿製藥。

那麼製造仿製藥,為什麼印度行,中國不行?很多人將此歸咎於專利法和加入 WTO 導致的醫藥專利壁壘。作為WTO的成員國,我國必須遵守WTO的貿易規則:“必須保護創新和專利”。若哪個國家仿製,將立馬就要遭到專利的制裁。

專利只是其中一個問題,問題在於,在中國開發仿製藥,從頭到尾都舉步維艱。

首先,在中國不止是做仿製藥難,做所有藥都難。中國其實是一個仿製藥大國,但中國並不是一個仿製藥強國。中國企業規模上不去,長期處於低仿階段,獲得融資能力和研發能力也上不去。至今中國生產和出口量最大的原料藥,還是低端老四樣:維生素,食品添加劑、甜味劑,抗生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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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中國的藥企來說,與其費心費力去生產仿製藥,不如用各種原料藥簡單勾兌,弄箇中成藥的名頭殺入市場。

中國仿製藥的一致性評價標準還是一片混亂。最後,因為審評制度和標準上的缺失,長期以來,國產仿製藥安全而低效,參比製劑混亂、晶形和劑型隨便、輔料業餘、療效無把關,除了肯定含有宣稱的成分,其他一切都是不確定的。

2008 年後,中國多次抽查了當時市面上合格的國產仿製藥,與原研藥進行對比,發現幾乎所有的國產仿製藥都和原研藥相去甚遠。

2009年出版的世界衛生組織統計年鑑顯示,中國進入世衛組織採購目錄的品種數量為6個,印度則是194個,遠超中國。這一巨大差距的根本原因就是中國大多數仿製藥的質量達不到世衛組織的要求。世衛組織採購的藥都用於非洲,所以坊間一直流傳著一個段子,說中國的國產藥連非洲難民都不吃。

然後,要審評仿製藥的“生物等效性”,就需要通過臨床試驗這一大難關。由於相關規定,中國的臨床實驗只能在獲得批准的、數量有限、排期緊缺的“臨床試驗基地”進行。這些基地大多同時又是三甲醫院,仿製藥難以搞出科研成果,從業者根本沒有動力去做。

然而這都是結果,為什麼是這樣的呢?這就必須要提到一個人,這個人就是鄭筱萸,國家藥監總局局長鄭筱萸,他在2006年因鉅額受賄被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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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位鄭局長在位的時候,為了撈錢,當時的醫藥審批非常寬鬆,每年批新藥上千種,基本就是舊藥換個規格就上市了,他主政時期,所有藥企都在瘋狂地拿批文拿許可證,結果就造成一個結果,藥企的競爭非常激烈,市場環境非常惡劣,而中國患者跟所有消費者一樣,都喜歡價格低的。

但是這是藥啊,本來要拼質量拼療效的行業變成了拼價格,於是藥企就犧牲質量拼低價,為了能比對手一顆膠囊低0.01分錢,藥企什麼都敢幹,毒膠囊,過期疫苗的事都發生過,你想想,他們會願意砸錢去研究國外專利,去開發仿製藥嗎?

所以,某種意義上說,一個貪官禍害十年,我們一直在為鄭筱庾買單。大家會問了,鄭筱萸不是被執行死刑了嗎?是的,鄭筱庾是死了,但是在鄭筱庾被執行死刑後的十年裡,中國的醫藥審批一直謹慎行事,壓量、拖期、能不批就不批。

實際上也快不了,中國負責藥品審評的官員一共只有一百多人,需要面對一萬多件新藥、仿製藥、醫療器械和進口藥物的臨床和上市申請,以及數千件補充申請和備案。

為了避免出事,監管者的解決辦法是:想方設法把你們打回去。

仿不了,批不了,仿了批了便宜不了,這就是中國仿製藥的現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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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形勢在逐漸好轉,但在未來的幾年中,國產平價救命藥仍將是可望不可及。中國患者代購印度“假藥”的困局,仍將持續下去。

04

誰是藥神?

看到這裡,很多人,一定會問,還能夠相信誰,藥企,國家,藥販子,患者?誰是藥神?

藥企嗎?我們必須要承認,藥企不是藥神,藥企研發一種新藥,他是一定要賺錢的,他是有自己的價值考量的,新藥的研發週期長,風險大。

如果研發的藥企做出來一種新藥,立刻就被人仿製走,那麼一旦沒有門檻,勢必陷入價格競爭,藥企無利可圖,那麼未來,不會有人研發新藥。

我們必須要明白一點,原創的藥企,只生產“神藥”,但並不負責醫治所有的人,我們不能指責他們,畢竟沒有這些研發的科學家和願意投資的資本,就沒有神藥,何談治療?

影片若有若無地把藥企放在一個批判的角度,把“藥神”放在神壇,但我們不妨反問一下電影的攝製組,如果有人拿到了《我不是藥神》的盜版,並免費地發放給影迷,那麼,這個人是不是應該被稱作“影神”?

監管者嗎?在影片中,當監管者成為一個具體的警察,一個法官,尤其是一個個富於人文關懷的監管者時,我們很容易形成一個錯覺,監管者也是兩難。

但是,當我們跳出影片,我們很容易發現,抗癌藥物納入醫保固然不可能,但“以藥養醫”的制度是誰造成的?為什麼對仿製藥嚴加審批,對中成藥卻一路放水?沒有臨床實驗的藥品為什麼能進入醫保佔用患者的醫療經費?

前幾天看到,就在去年,國家還把幾百億投入到中醫藥的研究上,既然國家財政並不寬裕,為什麼把寶貴的經費浪費在這種無用的研究上?

影片裡有句話,世界上只有一種病,窮病,窮病是治不好的。那麼,誅心一點說,是誰讓患者的家庭這麼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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仿製藥藥企和藥販子:這些企業和藥販子,從一開始就是圖利的,所以指望他們成為藥神是不可能的,他們的目的,就是遊走在法律邊緣,賺取高額的利潤,他們不僅不會是藥神,甚至可能搖身一變就成藥魔。

患者:我們必須要明白一點,藥品是一種商品,儘管是一種特殊的商品,所以治病是需要花錢的。如果所有的患者都期盼藥神,那麼,等於是說,這裡是沒有市場的,也就是說,沒有研製新藥的基礎,患者只能靜靜等死。

一方面盼望著市場能出現神藥,一方面又盼望著神藥能低價甚至免費,這樣明顯矛盾的做法,只能導致一個個“藥神”出現,又一個個“藥神”崩塌,背後是無數家庭的毀滅。

哪裡有藥神?沒有藥神!

《我不是藥神》,我是藥魔

真正的悲劇不是出現在善惡之間,而是出現在兩難之間。真正的選擇是兩難選擇——選擇A,充滿人性,但必定傷害B;選擇B,也充滿人性,但必定傷害A。你兩者都想選,但環境只能讓你二擇一。

如果病友信賴的代購者,不再是“藥神”這樣完全“無償”的藥販子,所購藥品依然被中國法律定義為“假藥”,那麼代購者仍必然構成刑法上的銷售假藥罪而身陷囹圄。但如果病友信賴的代購者本身賣的藥就是假藥,他們的生活更是會陷入絕望。

有病人說,“(吃藥)就像吸毒,錢完了,人也就走了”,很多人為了續命一夜致貧。如果續命用的藥還真是假藥,該如何續命?仿製藥無處可尋,正版藥買不起,又該如何續命?

生存不易,窮病難醫。一部電影難以解決的以上問題。

王爾德曾說過:“我年輕時還以為金錢最重要,如今年紀大了,發現那句話一點不假。”

失業、買房、看病是中國人的三座大山。流感下的北京中年們人人自危,看似“不礙事”的流感足以讓一個北京中產家庭元氣大傷,更別說是一場重疾。每個人都在電影裡,看到了沒有光環護體,躲不過生老病死的自己。

生命的需求永無止境,人類的悲歡並不相通。底層沒有“神”,只有生存。只願世間無疾病,何愁架上藥染塵。

被告,你還有什麼要說的?

今後會越來越好吧。希望這一天早點來。

一個良好社會的進步,正是由一個個“改變一點”串聯而成。格列衛已是過去式,但還有更多格列衛的故事在發生和演繹著。我們每個人身處在時代的洪流中,既不是一座孤島,也無法脫離眾生。

影片中,用人文關懷的和解給了一個雖不是大團圓但所有人都能接受的結局,但是,現實中,《我不是藥神》這樣的觀點是錯誤的,錯在他簡單的給了一個人人可以指責而不用負責任的靶子,藥品研發企業,把患者和藥企放在對立面,而忘記了,生命應當付費這個基本事實。

《我不是藥神》,我是藥魔

科研應當尊重,專利理應值錢。付費沒有錯,真正錯的是什麼?是你付費了卻沒有得到保障的醫療制度,是你付費了卻依然不給你有效藥品的藥販子和“藥神”,影片的價值觀,從一開始就錯了。

人這輩子最大的保障就是保持賺錢的能力。

別隻是指望社會保障,而是要花更多的時間去賺錢。

沒人是藥神,能治好這個世界。但能改變一點,總歸是好的。鼓勵創新,鼓勵進步,關注科研,聲援正義,你就是真正的藥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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