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虎門朋友都喜歡去香港
買買買,玩玩玩
今天就給大家說說“正經事”!
下週起去香港,有重大新規!
違反的可能會被罰鉅款,甚至坐牢!
01
注意!攜大量現金需申報!
香港海關近日宣佈
自7月16日起,
攜大量現金過境香港需要申報
違者罰款最高50萬港幣及監禁兩年!
(約合42.2萬人民幣)
多少才算大量現金呢?
香港海關表示,任何人若入境香港時身上攜帶總價值逾12萬元港幣或等值外幣(約合10.1萬人民幣)的現金或不記名可轉讓的票據,如支票、債券等,均需向海關主動申報。
在條例實施後,本地居民或旅客入境時如果有大量現金類的物品,應走“紅色通道”並主動向海關作出書面申報。至於在香港國際機場過境的旅客,航空轉運貨物、過境貨物及郵件等,則無須作出申報或披露。
錢放小朋友身上?NO!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你帶著未滿16歲人士前往香港,且明知這位未成年人攜帶了大量現金而沒有申報,一樣會觸犯條例。
在出境或過境方面,抵港人士或離港人士,如果海關人員要求,也需要如實披露或申報所攜帶的金額數目。香港海關強調,這項新措施一般旅客不會受太大的影響,而整個清關程序僅需2、3分鐘,預計會簡便快捷。
所以如果攜帶超過了12萬港幣,但有合理的用途,只需要誠實申報,不用過於擔心。關於申報表,大家可在各香港口岸獲取,或者從香港海關官網下載。
出動“神犬”聞你帶幾多錢!
據悉,香港海關將出動接受過特別訓練的搜鈔犬,靈敏的嗅覺可分辨出鈔票墨水的濃度。
它們將於7月16日起,駐守全港各口岸關口,如果發現有旅客攜帶大量現金入境就會有反應,海關人員就會上前要求檢查旅客行李。
02
“講大話”要捉你坐監?
除了攜帶大量現金需要申報
大家去香港還是要注意一些規定
比如入境的時候“講大話”!(說謊)
可能會觸犯香港法律,面臨牢獄之災!
我們去香港旅遊一般要港澳通行證
還有另一種方式可以去香港
那就是從香港過境
但必須要擁有另一國家或地區的證明文件
比如簽證和機票
舉個例子
↓
比如你從泰國旅遊回東莞
但還想在香港留幾天玩玩
可是沒有港澳通行證帶在身上
你是可以憑泰國簽證和機票在港逗留的
有的人因懶得辦理港澳通行證
想憑著護照進入香港結果被抓!
前不久就有7名內地遊客
憑護照入境,卻無法提供
前往其他國家有效機票而被捕坐牢!
其中5名遊客被判監禁5至6個月
另外2名分別被判監禁4至6個月
緩刑18個月至2年!
僅僅是沒帶證件就要被監禁嗎?
其實這些遊客坐牢的原因
並不是因為沒帶有效證件,而是說謊!
罪名就是“作虛假陳述”!
這些遊客的真正目的是去香港買買買!
而不是過境!
根據香港現行法例
任何人向入境處人員作出虛假申述
即屬違法
違例者會被檢控,一經定罪
最高可被罰款15萬及入獄14年!
03
以下幾類人士請特別留意!
①赴香港留學的內地生
現在不少有條件的家庭會把孩子送去香港讀大學,東莞也有不少。到香港留學日常開銷必不可少,父母也會備好現金以備不時之需,特別是在香港租房期間,不少學生選擇一次性繳付一年房租,需要大量現金。
因此一定要注意,過香港關時別帶著錢像以往那樣從綠色通道走。
②到香港買買買、代購人士
許多遊客喜歡到香港購物以及購買保險。雖然不是每次去買東西都帶著大量現金,但是遇上銀行卡消費限額等問題,現金還是無法替代的。
如要買名貴包包買金器首飾,或者幫親朋代購,需要的錢就更多了,所以也請留意。
③從海外購物回到香港的遊客
香港的國際航線眾多,所以許多遊客特別是廣東遊客時常選擇從香港出發前往國外。
但是當你返回香港時,請一定清點一下口袋裡的各種外國貨幣,如果總值超過12萬港幣也請一定申報。
香港特區政府強調
這項制度並不限制合法資金自由流動
香港海關表示
將於7月16日至10月15日
設定為期3個月的寬限期
對於違反規定的人僅作出書面警告
寬限期滿之後,就要正式開罰了!
那麼最大的問題來了
你有10萬蚊嗎?
來源 深圳晚報、香港最前線等
值班主編:王飛
東莞時報虎門新聞公眾平臺是東莞區域權威媒體平臺之一,在當地擁有絕對的影響力和號召力。每天發佈最新鮮,最好看的本地新聞,單篇推文最高閱讀量破百萬。瞭解最新資訊,歡迎關注“東莞時報虎門新聞”。
閱讀更多 虎門新聞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