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25 全面消除貧困村村級集體經濟“空殼村”,甘肅要這麼做……

全面消除貧困村村級集體經濟“空殼村”,甘肅要這麼做……

全面消除貧困村村級集體經濟“空殼村”,甘肅要這麼做……

為發展壯大村級集體經濟,全面消除貧困村村級集體經濟“空殼村”。7月24日,省政府辦公廳下發關於全面消除貧困村村級集體經濟“空殼村”的意見。提出到2018年底,全省7262個貧困村中的3594個村級集體經濟“空殼村”都有村級集體經濟收入,基本消除貧困村村級集體經濟“空殼村”。

全面消除贫困村村级集体经济“空壳村”,甘肃要这么做……

總體目標

到2018年底,全省7262個貧困村中的3594個村級集體經濟“空殼村”都有村級集體經濟收入,基本消除貧困村村級集體經濟“空殼村”。到2020年,全省貧困村村級集體經濟年收入力爭達到2萬元以上,建立村級集體經濟收入持續穩定增長髮展機制。

重點任務

(一)拓寬發展渠道。增加村級集體經濟收入要選擇資產盤活型、資源開發型、為農服務型、項目帶動型、多元合作型等多種模式,探索創新村級集體經濟發展的方式方法和有效途徑,全方位推進消除貧困村村級集體經濟“空殼村”工作。

1.積極推進農村“三變”改革,把村集體所有的土地、山林、水面等資源性資產和閒置的房屋、基礎設施等可經營性資產以及各類扶持資金,投資入股農民合作社和經營穩定、發展前景良好的企業等經營主體。

2.開發集體“四荒”地(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土地資源和其他可利用的集體資源,發展農業產業項目。

3.支持村級組織牽頭領辦、組建農民合作社、勞務中介公司、農機服務隊、運輸公司等服務組織,承接勞務輸出、環衛清潔、物業管理等業務,開展經營、提供服務。

4.依託農業產業、自然風光、民俗風情、農耕文化等特色優勢資源,發展休閒觀光農業、農家樂等鄉村旅遊項目,積極引進社會資本開發鄉村旅遊業。

5.支持有條件的村實施光伏扶貧項目,建設村級光伏電站,資產所有權和收益權歸村級集體經濟組織所有。

6.實施土地整治等項目新增加的集體土地資源,由村級集體經濟組織經營管理,結合實際採取自營或發包等方式。

7.鼓勵村級集體經濟組織採用縣市區或鄉鎮(街道)組團方式,在本地或跨區域在經濟開發區、城鎮商業區、城鄉社區等區位條件較好、產業集聚度較高的區域,興建或購置商鋪店面、農貿市場、倉儲設施、標準廠房、寫字樓、旅遊服務房屋及設施、生活服務設施等物業資產,實施自營、入股、租賃等。

(二)創新經營機制。積極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探索發展壯大村級集體經濟的有效實現形式。積極引進、培育和壯大一批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探索建立“企業+村集體+合作社+農戶”“村集體+合作社+農戶”等多種合作模式發展集體經濟。支持多個集體經濟組織共同出資組建經濟聯合體,抱團發展集體經濟。

(三)強化資產管理。

嚴格按照相關政策法規,切實做好農村集體資產財務管理工作。進一步規範農村會計委託代理,確保將村級集體經濟組織的所有收入和支出納入賬內統一核算。建立科學合理的村集體收益分配製度,合理確定發展村級集體經濟、建設村級公益事業、保障集體成員分配權益的分配比例。建立健全農村集體資產登記、保管、使用、處置等制度,建立資產資源臺賬,實行動態管理。完善全省農村集體資產監管平臺,推動集體資產財務管理制度化、規範化、信息化。加強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審計監督,定期開展財務收支審計,深入開展村幹部任期和離任經濟責任等專項審計,嚴肅查處侵佔農村集體資產、損害農民權益等違法違紀行為。

(四)加強班子建設。加強貧困村黨組織建設,選優配強村“兩委”班子,強化黨對村級集體經濟發展的領導,把年輕、懂科技、有經營管理能力的高素質人才吸引到村級領導崗位上來,著力提升貧困村村“兩委”班子領導發展村級集體經濟的能力。

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省級成立全面消除貧困村村級集體經濟“空殼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省農牧廳。各地也要成立相應的工作機構,明確部門職責,強化統籌協調。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要求,各負其責、密切協作,重點向貧困村村級集體經濟“空殼村”傾斜項目和資金。要加強鄉鎮農經機構及隊伍建設,在不增加編制的前提下,調劑充實農經工作人員。

(二)精心組織實施。市州要結合各自實際,研究制定消除貧困村村級集體經濟“空殼村”工作方案,細化工作措施,督促檢查指導,落實工作任務。縣市區要制定消除貧困村村級集體經濟“空殼村”實施方案,明確目標任務、步驟時限、政策措施、實現途徑等,建立工作臺賬,實行銷號管理。工作方案和實施方案報省農牧廳備案。

(三)營造發展環境。各級政府要定期召開專題會議,研究解決消除貧困村村級集體經濟“空殼村”工作中出現的困難和問題,推動工作落實。要建立容錯機制,鼓勵和調動各級各方面發展壯大村級集體經濟的積極性和主動性,為村級集體經濟發展營造寬鬆環境。要採取多種激勵措施,對消除貧困村村級集體經濟“空殼村”工作成效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給予獎勵。積極開展村級集體經濟組織登記證書發放工作,保障村級集體經濟組織的市場主體地位,充分發揮村級集體經濟組織的功能作用,確保其正常開展經營管理活動。

(四)強化督查考核。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加強督查督導,及時發現問題、解決問題,指導推動工作。各地要按照貧困村脫貧退出驗收要求,將消除貧困村村級集體經濟“空殼村”任務完成情況逐級納入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考核內容,強化考核監督,對工作成效突出的予以通報表揚。對工作推進不力、年度任務未完成或弄虛作假造成惡劣影響的,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五)加強宣傳培訓。各地要採取多種形式宣傳發展村級集體經濟的政策,及時總結推廣發展貧困村村級集體經濟的好做法、好模式、好經驗,調動群眾支持和參與村級集體經濟發展的積極性,營造良好發展氛圍。要多途徑培訓鄉村幹部、駐村幫扶隊長、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帶頭人,增強工作本領,為村級集體經濟發展提供人才保障。

(六)加大投入力度。多渠道、多途徑加大投入力度,加大光伏發電、鄉村旅遊、土地整治等項目資金投入,採取“千企幫千村”“村企結對”等方式引導企業通過資金扶持、項目幫扶和產業帶動,利用村級扶貧互助資金入股企業或合作社等經營主體,通過各級幫扶單位加大資金扶持力度等多種途徑,解決“空殼村”發展資金不足問題。對於既無可利用資源資產又無主體帶動,產業基礎薄弱的村,按照縣級為主、省市補助的原則,確保每個貧困村村級集體經濟“空殼村”都有集體經濟發展資金。同時,加大對村級組織運轉、村級公共事業和基礎設施建設轉移支付力度。

(七)落實用地政策。在安排年度建設用地計劃指標時,優先落實貧困村村級集體經濟“空殼村”發展所需用地。鼓勵村級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戶積極參與配合農村土地綜合整治,探索開展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節餘指標有償交易,所得收益按照土地出讓收支管理有關規定,支持村級集體經濟發展和鄉村振興。農村集體土地依法被徵收為國有土地的,應按被徵收土地面積的一定比例,為被徵地村安排集體經濟發展留用地,或以留用地指標折算為集體經濟發展資金等形式予以補償。實施留用地政策為被徵地村安排集體經濟發展留用地的,要依法辦理用地手續。涉及土地出讓的,土地出讓收入按照土地出讓收支管理有關規定,支持村級集體經濟發展。對依法批准歸村級集體經濟組織所有的房產和建設用地,可辦理不動產登記,允許以其地上建築物、構築物通過入股、聯營等方式開發經營。

(八)加強金融支持。充分發揮財政資金的撬動作用,引導工商資本、金融資本、社會資本積極支持貧困村產業發展。引導各級金融機構對村級集體經濟組織經營或參股的項目提供優質金融服務,在簡化審批手續、貸款利率方面加大支持力度。積極探索擴大有效擔保物範圍,豐富融資手段,助推村級集體經濟發展。

(九)加大稅費優惠。在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和農村“三變”改革中,免徵因村級集體經濟組織名稱變更登記、資產產權變更登記涉及的契稅,免徵簽訂產權轉移書據涉及的印花稅,免收確權變更中的土地、房屋等不動產登記涉及的登記費和工本費。企業通過公益性社會團體或縣級以上政府及其部門的捐贈支出,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規定,且在年度利潤總額12%以內的部分,准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全面消除贫困村村级集体经济“空壳村”,甘肃要这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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