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代方誌理論存世元志序跋中可見當時志家學者有關方誌性質、方誌起源、史志關係、方誌作用等方面的觀點。戴良在至正《重修琴川志》中提出,“今之志書,即古之圖記也。”燮溥化在《序樂安縣誌》中認為,方誌源於史,作用在於教化,有助於教化的內容都要收錄,並強調“郡縣不可無志”。黃溍《東郡志序》中將方誌歸結為古圖、志之合流,認為方誌源於《周官》,作用在於資政。張鉉《至正金陵新志序》中主張方誌多源說,闡述了方誌與國史的關係,指出方誌具有史書性質,強調方誌的作用在於資政、教化,提出“無不當載”的觀點,認為收錄要廣泛無遺。也有主張從簡收錄的,馮福京《樂清縣誌序》中指出嚴格制定及執行志書收錄標準與志書質量的關係。元代志家在體例、文風筆法等方面進行了探討。張鉉《至正金陵新志修志文移》中指出,所修志書應用史書體例,認為志書所載應是非善惡、災祥禍福並舉,尤其是人物誌,要“善惡畢著”,主張續修方誌在取材上略寫前志所詳寫,不錄前志已錄內容。揭傒斯提出“書善不書惡”的觀點。李好文提出應詳載與國計民生有關的內容。王惲《汲郡圖志引》中認為,志書不可亂載,應“特取其人物、政教、風俗等關於治亂為後世之法者,群分而類聚之”。駱天驤《類編長安志序》、楊維楨《至正崑山志序》中均主張志書應記述樞要,不可散漫。林希元《上虞志序》中認為志書應“詳而不失之繁,簡而不失其要”。李京《雲南志略序》中認為志書所記內容不能道聽途說。許汝霖在《嵊志》自序中主張志書選材要精,要去繁蕪、樸實質直,反對虛妄怪誕。元代志家還總結了處理舊志的方法,如李彝認為應“訂其偽,補其缺,刪削其不存”;陳大震提出,對待舊志應兼而取之。關於志與圖的關係,李好文提出“圖為志設”。後世一些重要的方誌學理論在元人的論述中均可窺見端倪。
(摘自:《方誌百科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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