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25 錦州教育重磅改革:啟動集團化辦學!打破校際壁壘,實現師資共用!

昨天,市教育局召開局直初中集團化辦學啟動會議,我市初中教育又有大動作——

錦州教育重磅改革:啟動集團化辦學!打破校際壁壘,實現師資共用!

首批組建的四個教育集團正式亮相。

建立專任教師集團內共用制度,交流到集團內其他學校任教期限不少於3年。

首批組建四個教育集團

以市實驗學校、第三中學、第四中學、第八中學為核心校,首批組建四個教育集團,各集團所含成員學校如下:

  • 錦州市實驗學校教育集團:市實驗學校、市第七中學;
  • 錦州市第三初級中學教育集團:市第三中學、市第十一中學;
  • 錦州市第四初級中學教育集團:市第四中學、市第十三中學;
  • 錦州市第八初級中學教育集團:市第八中學、市逸夫中學、市第一中學。

總體目標:從2018年起用3年時間,通過集團化辦學,擴大優質教育資源,推動資源共享,大幅提升學校整體管理水平和教學質量,縮小城區初中間辦學差距,基本實現城區初中學校佈局合理化、規模適度化、條件均衡化和教育優質化,為城區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奠定堅實基礎。

基本模式:以優質初中為核心,與一所或多所普通初中組建緊密型教育集團,優質初中為集團核心學校,普通初中為集團成員學校。集團內各學校保留原有校名,增掛教育集團成員學校校牌;各學校保持獨立法人地位,集團統一管理模式,實行“師資互派、資源共享、統一教學、統一評價、統一研訓、統一考核”。核心學校選派優秀管理人員和教師到集團成員學校任職任教,對集團內部各成員學校班主任和學科任課教師進行統一配置,通過先進辦學理念輻射、骨幹教師共用、教育教學資源共享、學校文化融合等策略,加強集團內各學校內涵建設,提升辦學品質,實現優勢互補,共同發展。

創新管理方式和運行機制:

建立以《集團章程》為核心的制度體系;建立集團聯席會議制度。

強力推進教師交流:把師資均衡配置作為集團化辦學首要內容,打破校際壁壘,實行集團內幹部教師共用,盤活集團內教師資源。制定《市直屬初中集團化辦學師資配備和管理辦法》,績效考核、職稱評聘、評先評優向集團內交流任教的骨幹教師傾斜,鼓勵骨幹教師由優質校流向普通校。

在集團化建設過程中,既要突出集團的辦學理念,打造集團的文化品牌,形成集團的價值認同、文化認同,又要尊重各校的發展歷史、周邊環境和已形成的辦學特色,推動學校個性發展,努力形成“一校一品”格局,使集團內的所有學校都實現共性與個性的有機結合,最終達到優質特色的發展目標,力避“同質化”。

工作時限

7月24日,啟動集團化辦學工作,各集團組建工作組。

7月31日前,研究制定集團化辦學方案及相關配套政策,確定教師交流方案。

8月18日前,完成集團掛牌工作。

8月22日前,各集團拿出集團化建設方案、教師交流名單。

8月28日前,交流教師到崗工作,保證9月1日正常開學。

建立專任教師集團內共用制度

名優教師到集團其他校任教

不少於3年

根據《市直屬初中集團化辦學師資配備和管理辦法》規定:建立專任教師集團內共用制度,交流到集團內其他學校任教期限不少於3年。

人事關係在核心校的省特級教師、錦州名師、省及市學科帶頭人、中小學正高級教師、市優秀教師、市優秀班主任等名優教師,要主動擔當起推進教育均衡發展的責任,從2018年起,三年內無條件到集團內其他學校從事為期3年的教學工作任務(退休除外)。無正當理由不履行職責的,取消其榮譽稱號。

從2018年起,教師晉升高、中級專業技術職務或參加高、中級專業技術職務高一層級崗位聘用時,符合交流條件的教師,必須具有集團內其他學校任教經歷(本人申請交流,學校因工作原因未給予安排的除外)。其他約束性條件按各集團制定的相關規定執行。(援藏援疆教師按相關規定辦理)。

從2021年起,教師參評省特級教師、錦州名師、學科帶頭人、市優秀教師等榮譽稱號時,須有集團內交流任教3年工作經歷。對參加交流輪崗並做出突出貢獻的教師,要在各級評先評優工作中予以傾斜。

教育集團成立由核心校和成員學校相關人員組成的考核組,負責交流教師的年度考核工作;日常管理與考核工作由任教學校負責。交流教師的績效考核由任教學校負責,工資由原學校發放,原則上不低於同等工作量的本校教師績效工資水平。

集團內各成員學校教師在專業技術職務評聘中允許跨校評聘。申請跨校評聘人員評審通過後,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規定辦理人員調動手續,並在調入學校實現聘任。

馬寧 記者|侯樹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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