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15 既想當官又想發財!陽江市委原副祕書長許培業嚴重違紀違法案剖析

2017年1月,時任陽江市委副秘書長許培業從社會老闆馮某某手中取回了一張銀行卡。雖然發現卡里的1300多萬元不翼而飛,但此時的許培業依然慶幸自己終於可以過個好年。

原來,自2015年5月起,省委巡視組的到來,讓當時還是陽西縣委書記的許培業一直忐忑不安,即使在轉任陽江市委副秘書長後,自己違紀違法的一幕幕,也始終是他揮之不去的夢魘。為逃避組織調查,許培業讓馮某某開設一張銀行卡,並在卡內存進1300多萬元,交給了馮某某保管。

當省委巡視組離開陽江,自以為風頭已過的許培業,就馬上要求馮某某還錢。就在許培業和馮某某撕破臉皮,還在為1300萬的贓款討價還價時,一張早已佈下的“天網”已悄然收緊。2017年4月19日,經陽江市紀委常委會審議,並報市委、省紀委同意,陽江市紀委決定對許培業立案審查,並採取“兩規”措施,至此,這個瘋狂斂財的千萬鉅貪浮出水面!

不收斂不收手的“典型人”

黨的十八大前,許培業在任陽西縣委副書記、縣長、陽江市財政局局長期間,在每年的春節、中秋節,就多次收受紅包禮金。

黨的十八大後,黨中央向全國人民作出了全面從嚴治黨的莊嚴承諾。作為在重要崗位且可能還要提拔使用的黨員幹部,在正風反腐的高壓態勢下,許培業不僅不收斂不收手,還變本加厲,此後貪腐金額高達1300多萬元,成了在黨的十八大後頂風違紀的貪腐典型!

近年來,中央、省、市共收到有關許培業舉報信72件,其中在巡視期間有11件,直到對他立案後,還收到不少舉報。如果給他畫像,就是舉報不斷,群眾反映強烈,但即便如此,許培業也不知收斂,對圈內馮某明等多位老闆送上的賄款依然大收特收。

2015年5月至8月,省委第六巡視組巡視陽江,2015年10月至11月,省委第三巡視組進駐陽西開展巡視,指出陽西縣工程建設、土地出讓、政府採購等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存在監管漏洞,腐敗問題易發。在這兩次巡視中,許培業都是被巡視對象,但他不僅對自己的問題避而不談,還把巡視組反饋的意見當作了“耳邊風”。在當年的中秋節,許培業依然收受了陽西某房地產商人陳某某送來的80萬元。

2016年,在組織擬提拔其期間,許培業仍然瘋狂斂財,並於這年的春節收受陳某某送來的100萬元。2013年至2016年期間,共收受陳某某賄款640萬元,把威嚴的黨紀國法和自己的政治生命視同兒戲。

政治幼稚的“糊塗人”

黨的十八大後,全面從嚴治黨越來越嚴,相關制度也日益完善,但許培業卻誤判形勢,誤讀紀法,心存僥倖,自認為作案手段隱蔽,有選擇地收錢,不會出事。

正如他在懺悔書中寫到的:“在收受他人紅包問題上,開始認為自己不收受公職人員的紅包,而收受一些受我關照而賺錢的私人老闆的紅包無所謂,然而閘門一旦打開,自己就無法把持,最後成了這些私人老闆謀取個人利益的工具。”

2012年,某投資有限公司董事長餘某某給許培業送了現金人民幣200萬元,並請許培業對自己多多關照。於是餘某某於2014年順利承接了工程項目。然而,在承接工程後,餘某某卻倍感資金壓力,於是又找到許培業幫忙。嚐到了甜頭的許培業欣然應允,他置財經紀律於不顧,專門組織召開會議,從財政專項資金中拿出了7000多萬元,借給該公司使用,而後收到了餘某某送上的好處費300多萬元。

不僅如此,被貪慾吞噬的許培業還走上了隱匿財產、對抗組織調查的不歸路,成了紀法上的糊塗人。

早在2003年,為隱匿違紀所得,許培業就指使妻子使用多名親屬的資料開設銀行賬戶,並存入自己的違紀所得。不僅如此,異想天開的他還特別叮囑妻子,要不定期地銷掉原賬號並轉存,以為只要這樣做,組織就查不到。而以這種方法,直至許培業被立案調查,這些賬戶共存入近6700萬元,轉出5000餘萬元。

為了避免大額存款引起組織注意,許培業從2005年起,購買了6處房產和商鋪,總面積超過2600多平方米。他將這些房產和商鋪都放在了親屬名下,且均沒有向組織如實申報。

不僅在隱藏財產上處心積慮,2016年,許培業得知省紀委在對其開展核查後,便與自己的岳母和妻姐串供,要求他們在接受組織審查時,要向組織反映登記在自己岳母名下的房產並非許培業所有。同時,作為一個縣委書記,他還找到承租商鋪的租戶,要求租戶虛假證明他們租賃的房產屬於其岳母。

看到調查組的核查不斷深入,經過一番精心準備的許培業依然心存僥倖。為了能平安著陸,2016年1月,他找到了一個自稱很有能量的江湖騙子,希望幫忙擺平此事。這個騙子之前就謊稱投資中東的石油項目,在2015年9月騙走了許培業500萬元。但病急亂投醫的許培業此時已走投無路,抱著最後一搏的心態,不僅又讓該騙子騙走了500萬元,還把這個騙子作為自己的最後一根救命稻草。

回看許培業頂風違紀的軌跡,可以看到,許培業有選擇地“安全”收錢、隱匿財產、被騙子騙、對抗組織調查,看起來是他心存僥倖,實際上是不懂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是政治幼稚的糊塗人。

多重臉譜的“兩面人”

許培業在陽西任職多年,資歷較深,積累了根深蒂固的人脈關係和背景,期間做過一些有益的工作,取得過一定的成績,部分幹部和群眾對他的表面印象還比較好。

翻開許培業的履歷,最出彩的,無疑是他2011年通過公開競爭選拔,當選為陽西縣委書記。這是一篇至今仍能在網絡上搜索到的新聞稿,在當選為陽西縣委書記後,許培業曾說:“我知道縣委書記工作比財政局長苦,壓力大,工資還會減半,但是我在陽西工作過8年多,有感情,一直關心陽西。”然而,面對媒體記者,許培業的這番言論卻只是表演作秀,時年僅46歲的他,竟有了“有權不用、過期作廢”的想法。

表面一心為公,背後一心撈錢。在擔任陽西縣委書記後,許培業很快與一群社會老闆有了聯繫,並一一笑納他們帶來的禮金、賄款。而在眾人面前,“狡猾”的他則極力掩飾自己的貪婪之心。

許培業常常在各種會議上大談廉潔,“苦口婆心”教育幹部,他的謊話迷惑了不少幹部群眾,甚至在他被調查後,很多人都感到吃驚。

但就是在這中規中矩的言語背後,隱藏的卻是權錢交易。2011年,許培業任陽西縣委書記不久,陳某貴(化名)希望許培業能幫忙將自己公司名下的300畝土地劃入三舊改造範圍,並送給了許培業現金港幣350萬元。雖然擔任陽西縣委書記才短短几個月,但對此鉅款,許培業怦然心動,他立即出面協調縣國土局、三舊辦等有關領導,將這原本不符合條件的300畝土地,納入了三舊改造範圍。

許培業的懺悔書寫下了他面對名利時的真實想法:“當上縣委書記後,自己思想深處考慮最多的是如何才能實現名利雙收。在這個崗位上既要做出成績,沽名釣譽,騙取上級和組織的信任,又要實現自己的利益訴求,為家庭、為後代積累更多的物質財富。”

亦官亦商的“生意人”

當官就不要發財,發財就不要當官,這既是習近平總書記的諄諄教誨,也是亙古不變的真理。但從利用公權力收受錢財開始,許培業就成了個“生意人”。

2012年,經親戚介紹,許培業認識了東莞市某投資公司老闆馮某某,並答應了馮某某想在陽西縣做工程的請求。在權力的干預下,馮某某先後承接了陽西縣城向陽路改造工程、城東片排水工程、白土聯圍海堤工程、縣看守所遷建工程、沙扒鎮基礎設施項目和西湖人防工程,總造價高達3億多元,儼然成了陽西縣承接政府工程的專業戶。

然而,許培業的忙不是白幫。雖然此時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已深入人心,一大批腐敗分子也被嚴查深究,但從2012年至2015年,他不僅收受馮某某送上的520萬元鉅額賄款,還拿出2000萬元的違紀違法所得入股投資,要求馮某某在陽西承接的所有工程,利潤都要分自己一半!

中央三令五申,領導幹部子女不準在自己管轄範圍內經商辦企業,可許培業不僅自己大收社會老闆送上的賄賂,還利用職務影響違規從事營利活動。利用兒子經商作為掩護,2013年至2014年,許培業親自出面,要求陽西縣某貿易公司董事長劉某某向其子購買了3880多萬元的鋼材。為了牟利,他還拿出賄款支持兒子對外放貸,借給某公司老闆餘某某800萬元,收取了200萬元的利息,並向社會不特定人放高利貸,收取了400萬元的利息。

許培業因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謀利並收受財物,其行為已涉嫌犯罪,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並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今年6月,陽江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市委原副秘書長許培業受賄案,對被告人許培業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2年,並處罰金人民幣400萬元;對許培業違法所得予以沒收,上繳國庫。法院經審理查明,被告人許培業在擔任陽西縣長、縣委書記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給予的財物摺合人民幣共計2311.1438萬元。

許培業既想當官,又想發財,其結果必然是引火燒身,逃脫不了“牢獄之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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