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15 惠民縣公安局全面推行“交巡合一” 工作新機制

惠民縣公安局全面推行“交巡合一” 工作新機制

齊魯網濱州8月15日訊交警、巡警都是公安機關的警種,也都是路面街面警力,有相同的執勤區域和相近的執法職能。但在工作中,兩個警種雖同處一地,卻互不隸屬、各管一塊,遇到交通問題巡警無權管理,交警遇到治安問題也束手無策,不但造成警力浪費,並且很大程度上降低了民警的執法權威。針對這些突出問題,近日,惠民縣公安局結合自身實際,淡化警種界限、強化警察意識,在前期試點基礎上,在全縣推行“交巡合一”工作新機制。

惠民县公安局全面推行“交巡合一” 工作新机制

將交警大隊、特巡警大隊全面整合,成立交巡警大隊,通過隊伍、訓練、勤務的“三個合一”,實現原兩個警種職能、技能和紀律作風的有效互補。

惠民县公安局全面推行“交巡合一” 工作新机制

由整合後的交巡警大隊統一承擔治安巡邏、交通管理、應急處突等三項工作職責,有效提高見警率、管事率和民警執法權威,從而實現了以勤務改革彌補警力不足、以機制創新促進警務效能提升的目標。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