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25 哈爾濱一酒店發生火災致19死23傷 應急管理部要求全國開展消防檢查

央廣網哈爾濱8月26日消息(記者毛更偉 喬仁慧 遲嵩 馮志遠)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昨天(25日)凌晨4點36分,哈爾濱市松北區太陽島風景區的北龍溫泉休閒酒店發生火災。截至目前,火災共造成19人死亡,23人受傷被送往醫院進行救治。

應急管理部工作組勘察現場後指出,哈爾濱“8.25”重大火災充分暴露出了一部分社會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不落實的問題,教訓十分慘痛,要求在全國範圍內深入開展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檢查。

據瞭解,起火的建築是一座4層的磚混建築,建築面積有1萬8千平方米,建築2層、3層、4層部分過火,過火面積約為400平方米。隨後記者到現場進行探訪,發現約10米高大廳屋頂被燒塌,地板被燒燬,玻璃牆全被燒爆,現場狼藉一片。

現場目擊者說,她是被昨天凌晨的消防救火車聲音驚醒的:“昨天晚上半夜著的火,我起來洗床單就聽見水車響了,今天早上起來我們打飯,就那邊全是煙,就聞到一股膠皮味燒垃圾的味道。”

太陽島風景區是哈爾濱當地著名的旅遊景點,住在事發酒店的房客多為遊客。記者從當地導遊的口中瞭解到,該酒店有100多個房間,至少有3至4個旅行團的人。

隨後記者趕往救治患者的醫院,截至目前,共有23名患者在醫院救治,其中20名患者在哈爾濱市第一醫院,3名患者在哈爾濱市第五醫院救治。這其中有9名患者是來自北京的遊客,9名患者是哈爾濱當地遊客,其餘5名是消防官兵。

哈爾濱市第五醫院重症醫學科主任黃麗濱告訴記者:“這次傷員的救治當中,我們醫院一共救治了3名患者,其中有兩名男性分別是燒傷百分之三和百分之六,還有一位81歲的老年女性患者,是軀幹燒傷百分之三。患者到我們醫院後,馬上開闢了綠色通道,組織專家會診。”

事故發生後,黑龍江省委省政府第一時間組織起搜救工作,省委書記張慶偉作出批示,要求全力做好搜救救治排查善後工作。昨天下午3點半,哈爾濱市政府召開新聞發佈會通報此次火災事故,哈爾濱市政府秘書長方政輝表示,市政府將全力救治患者,同時將成立專門工作組對事故原因進行深入調查,並對相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

方政輝說:“我們將舉一反三,深刻吸取此次火災的慘痛教訓,進一步加強安全管理工作,落實落靠安全管理責任,並在全市範圍內排查整治安全隱患,確保此類安全事故不再發生。”

根據國務院《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的規定,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的屬於重大事故。那麼本次重大火災事故的起火原因究竟是什麼?又是什麼原因造成了如此嚴重的傷亡?

就在此前,黑龍江當地媒體曾曝光過該酒店的火災隱患,報道中說,在北龍溫泉景區的接待大廳,“消火栓”門被一處木質雕塑遮擋住,門框上“安全出口”指示燈不亮。而在有著6個更衣區、2個沐浴區、1個按摩區的更衣室內,牆邊未設置任何“安全出口”指示燈,一旦發生火情導致斷電,人員根本無法判斷逃生的方向,也未看到應放置在顯眼位置的滅火器或滅火器箱。

此外根據當地導遊表示,火災發生時,被困樓裡的多為老人,因行動不便,來不及逃走,並且提到“煙躥到三樓都沒有任何警報響起”。

而就在昨天下午,哈爾濱市第一醫院副院長劉嶽鴻也證明了這一點,她表示,在他們醫院接受救治的多數傷者的年齡在44歲到79歲之間。但是,劉院長也表示,由於這些患者原來也有一些疾病,所以現在也無法準確評估。

失火的這家酒店名為北龍溫泉酒店,成立於2015年,酒店的住宿標準是398元一晚。該酒店服務人員告訴記者,因為火災事故,該酒店目前正在整頓當中。

另據哈爾濱市公安局官方微信顯示,火災發生後,哈爾濱市公安局迅速立案,依法開展偵查工作,控制相關責任人。目前,事發酒店法定代表人張某平因涉嫌消防責任事故罪被刑事拘留,偵查工作正在進行中。

而本次事故的原因還在進一步的調查當中。事件的調查進展中國之聲也將持續關注。

有媒體報道,該酒店曾於2016年7月因消防問題被臨時查封,從去年12月至今年4月,在消防部門對該酒店的6次監督抽查中發現4次不合格。此外,有住客8月19日通過訂房APP平臺發表評論稱:“(該酒店)通道狹窄、而且很複雜,白天轉都容易迷路。最關鍵的是沒有明確的防火通道指示。”

直到2018年3月26日的消防監督抽查,該酒店消防檢查結果才合格。4次抽查4次不合格,一個存在重重消防隱患的酒店,卻能一直營業至今,直至事故發生,讓人遺憾。當地有關部門的抽查顯示合格後,大火卻接踵而來,也不免讓人疑問,究竟是“合格”過後涉事酒店再犯舊病,還是並未真正地“合格”過?

哈爾濱市松北區酒店火災發生後,應急管理部要求消防部門立即組織開展以人員密集場所為重點的消防安全排查,督促社會單位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切實消除火災隱患。

應急管理部消防局要求各級消防部門要以賓館飯店、醫院、養老院、桑拿洗浴、學校幼兒園、商場市場、公共娛樂場所、旅遊景區等人員聚集場所為重點,對發現的火災隱患和消防違法行為,督促整改,嚴格執法。

應急管理部消防局要求各級消防部隊,針對人員密集場所火災,必須第一時間一次性調足滅火、供水、排煙、破拆裝備和攻堅力量。對距離消防站較遠的大型人員密集場所,敏感時段要前置備勤,確保一旦發生火災,第一時間到場撲救。同時,要充分發揮治安聯防隊、保安巡邏隊以及單位、社區微型消防站的作用,加強夜間防火巡查,強化聯勤聯動執勤,嚴防小火釀成大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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