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22 你的電費要少了,這些服務費要取消,還退錢……

一到夏天,

開了空調之後電費就

蹭蹭蹭地往上漲。

每每到了交電費的時候,

心都在滴血。

你的電費要少了,這些服務費要取消,還退錢……

自治區物價局發佈《關於清理規範電網和轉供電環節收費有關事項的通知》。

市民用電再減負!

你的電費要少了,這些服務費要取消,還退錢……

日前,自治區物價局下發《關於清理規範電網和轉供電環節收費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取消電網企業收取的包括電卡補辦工本費等部分壟斷性服務收費項目,全面清理規範轉供電環節的不合理加價行為,並限時退還臨時接電費。

取消電網企業部分壟斷性服務收費

2018年國務院《政府工作報告》提出,一般工商業電價需平均降價10%。為落實要求,減輕企業負擔,優化營商環境,《通知》明確電網企業提供的輸配電、相關服務發生的費用應納入輸配電成本,通過輸配電價回收,不得再以其他名義向用戶變相收取費用。

取消的部分壟斷性收費項目包括:

電網企業向電力用戶收取的變電站間隔佔用費、計量裝置校驗費、電力負荷管理終端設備費等收費項目;

可以納入供電基本服務的電卡補辦工本費、覆電費、更名過戶費等收費項目,以及與之服務內容相似的其他壟斷性收費項目。

同時《通知》規定,當電網企業已為電力用戶提供計量裝置校驗、覆電服務超過3次且不屬於電網企業責任時,相關費用應當由用戶承擔。

電網企業要嚴格按照自治區價格主管部門公佈的經營服務性收費目錄清單收費,沒有列入清單的項目,一律不得收費。

清理規範轉供電環節不合理加價行為

《通知》要求,存在以總表形式向電力企業申請報裝、向用戶供電的商業綜合體、產業園區、物業公司、寫字樓、農場等用電單位轉供電環節亂加價行為的,應當按時清理規範。

電網企業要主動服務具備改造為一戶一表的電力用戶,儘快實現直接供電,並按照目錄銷售電價結算。對於不具備直接供電條件,並繼續實行轉供電的用戶,轉供電主體要從今年8月1日起,將今年以來國家和自治區出臺的降低一般工商業電價政策措施,全部傳導到終端用戶。並在此基礎上按照國家和自治區政策要求,利用3個月過渡期對轉供電加價收費行為開展自查自糾,修訂完善合同內容,重新規範清算電價和收費行為。

從今年11月1日起,區內商業綜合體、產業園區、物業、寫字樓、農場等轉供電主體,應按電壓等級及對應的自治區目錄銷售電價收取終端用戶電費,實現終端用戶用電單獨計量。

《通知》要求,轉供電主體應與終端用戶需合理分攤公用設施用電和損耗電費。原則上收取終端用戶電費、分攤電費總和,不超過轉供電主體向電網企業繳納的總表電費(轉供電規模大、電壓等級落差大的產業園區除外)。此外,轉供電主體要在固定、醒目的場所向各用電戶公示其繳納的電費憑證複印件、分攤方式、各戶分攤清單等。轉供電主體不得將向電網企業繳納的總表電費以外的人工費、修理費、資產折舊費等其他費用分攤到用戶電費中,或隨終端用戶電費一起徵收。

另外,轉供電規模較大、電壓等級落差大的產業園區經營的園區電網,可自願選擇移交電網企業直接供電或改製為增量配電網。過渡期間,轉供電主體要參照電網企業計費模式執行,傳導政府出臺的扶持政策。

8月底前退還已收取的臨時接電費

《通知》中還規定,在2018年8月底前,各電網企業要全部退還已向電力用戶收取的臨時接電費。確定用戶出現銷戶、失聯等情況導致無法退還的,電網企業應當在營業網點、當地主要媒體上依法公告,並按照相關法律規定進行處理,在債權訴訟時效結束後仍無法退還的,衝減電網企業輸配電准許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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