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11 再婚家庭,最忌諱的就是這點

“我兒子要2萬,你說要記賬,你兒子要20萬眼都不眨一下。”

再婚家庭,最忌諱的就是這點

這麼多年以來我賺的每一分錢都全部給了你了。現在我兒子要2萬,你說不給就不給,這日子過不下去了,我們離婚吧。”

老楊怒氣衝衝地對妻子說,此時他妻子李女士滿臉不屑,一副滿不在乎的表情,“離就離,我跟我兒子的錢是我賺回來的,不該給嗎?”

這裡有必要交代一下,這一對兒都是二婚,只不過李女士的兒子是判給了前夫,而老楊的孩子,則隨父一起生活。

再婚家庭,最忌諱的就是這點

他們組合家庭也有12年了,家裡的經濟大權一直由李女士掌管,老楊也是一個盡職盡責的好丈夫,只是兒子大了要出去創業,希望家裡人支持他一下,結果妻子說什麼也不願意拿出錢來,還說好好的工作不幹了,去折騰什麼,萬一虧了,錢就全部打水漂了。

她實在不拿也就算了,可她的兒子要買房結婚,她不聲不響就給了20萬,兩廂一比較老楊的心裡特別不好受,兒子聽說後也氣得聲稱要和自己斷絕關係。

老楊氣不過,要妻子把手頭所有錢拿出來和自己平分,結果卻被告知,錢都用得差不多了。

老楊心裡老火啊,比澆了汽油還要爆,如果不是有人摁住他,他恨不得上去和她拼命。

說到底,李女士的做法也確實不妥,完全不把再婚丈夫和孩子放在眼裡,按照法律規定,她判給前夫的孩子與老楊沒有任何關係,以後也不會贍養老楊,而老楊的兒子和她是撫養與被撫養的關係,以後要對她盡贍養的義務,拋開前面這點,對兩個孩子,也應該力求要做到一視同仁,一碗水端平,這樣才能維繫夫妻感情,搞好家庭和睦,讓自己的後半生有一個很圓滿的歸宿。

也或許是從一開始,她就另有打算吧。

再婚家庭,最忌諱的就是這點

到說再婚家庭很難搞好,總有這樣那樣的矛盾,其實說到最後,都是人性的問題。

沒有人不自私,沒有人不疼自己的親兒親女。可是兩個人既然走到了一起,就應該真心相待,投之以木桃,報之以瓊瑤,互敬互愛,把對方的孩子視若己出,這樣,家和萬事興,小日子才會越過越好。

如果各自打著算盤,心懷異端,那這樣的家庭,早晚也會分崩離析。既然如此,那又何必走到一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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