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27 肇事逃逸離現場 僥倖心理不可取

永豐訊(彭紹剛)駕駛員如果在行車途中不幸發生交通事故,應理智解決,及時報警,儘快救助傷者,不能心存僥倖,逃離現場。肇事逃逸,只會讓自己承擔更多的法律責任。近期,永豐交警就查處了兩起此類案件。

7月26日早上7時許,永豐縣佐龍鄉某村婦女謝某駕駛兩輪電動車從家裡出發前往橋南,行駛至工業大道與濱江大道紅綠燈交叉路口時,與王某駕駛的兩輪電動車發生碰撞,造成兩車受損、王某受傷。事故發生後,謝某駕車逃逸。次日中午,王某騎著電動車在縣城某路段行駛,被早已調查核實掌握相關證據的交警攔下。經詢問,謝某對自己交通肇事逃逸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事後,謝某賠償了王某的醫藥費、車輛維修費等損失,同時警方依法對謝某予以行政處罰。

無獨有偶,8月13日凌晨5時許,永豐縣恩江鎮男子王某駕駛一輛三輪電動車從橋南趕往縣城,不慎撞上了停靠在路邊的小汽車,導致兩輛小汽車受損。王某當時心想自己的三輪車沒有牌照,估計交警也找不著,便一走了之。結果僅過了兩天,交警就找上門來了,王某被依法予以行政拘留,並主動賠償被撞車輛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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