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28 廣東新會美達錦綸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公司員工工傷事故的情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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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微信公眾號“兒子在天堂”發佈《我的兒子死在了廣東新會美達錦綸股份有限公司,請還我公道!》的文章,今天(2018年8月28日),員工家屬在廣東新會美達錦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門口滋事,公司已將相關情況報告當地公安部門,並已妥善處理。公司現就公司員工工傷事故的具體情況公告如下:

一、 事故經過:

2018年5月30日12時新會粵新熱電有限公司供應本司的蒸汽因設備故障停供,聚合9條生產線全部停車,至31日零時50分恢復蒸汽供應,各生產線按正常程序開車。5月31日凌晨約4時20分,8線重新開車過程中,因8線萃取工序的萃取塔排水的流量偏低,並且萃取塔高水位浮球沒有報警,當班值班長安排馮卓斌檢查8線萃取塔頂部水位狀況,4時29分收到馮卓斌在現場電話告知值班長:萃取塔水位超出,塔面有水外溢流情況,雙方通話長約1分鐘結束,在此間沒有聽到馮卓斌提及到危害到身體的情況。當時電腦控制畫面上的高水位浮球也無異常報警信號,值班長立即調節減少萃取塔入水閥門和輸送切片工藝水閥門,減少萃取塔入水量。

約4時40分許,當班兩名操作工在四樓電梯口處聽到馮卓斌的叫喊聲,發現馮卓斌在在三樓洗手間用自來水沖洗,才知道馮卓斌在檢查過程中被萃取水燙傷的情況。當班人員立即於4時 44分、45分分別撥打“120”呼救救護車,4時55分救護車到達現場,接送馮卓斌到新會人民醫院治療,5時許到達醫院。根據治療情況,經傷者家屬、公司與主治醫生商議,於6月6日下午轉到江門市中心醫院治療;於7月2日轉到廣東省人民醫院搶救治療。

二、事故造成原因分析:

1、因萃取塔內的高水位控制浮球失靈無報警,萃塔水位超出正常範圍,當萃塔水泡之間的水柱壓力小於氣泡壓力時形成沸騰,導致高溫工藝水從萃取塔頂部噴出。

2、馮卓斌在檢查時已發現萃取塔頂部出現熱水外溢情況,未能意識到可能發生的危險性,未能及時採取遠離現場措施,在遇到突發性危險時躲避不及。

三、事故責任結論:

本次發生萃取塔噴水是投產30多年以來的第一次,這次發生的主要原因是意外性引起的,間接原因也有傷者安全意識不足的問題,屬意外導致的工傷事故。

四、事故防範措施:

1、事故發生後,公司當班人員於4時 44分、45分分別撥打“120”呼救,5時救護車將傷者送達到新會人民醫院進行救治,以尊重和搶救傷者生命為首要任務,開展全方位的各項投入工作。併成立了由工會、安委會、黨群辦、高分子材料公司等部門組成工作小組負責。

2、嚴格遵守國家安全生產法的有關規定,落實完成向上級部門上報事故情況及申報工傷認定工傷。

3、按事故“四不放過”處理原則,落實對事故調查及各項操作規程的修訂和防範措施,並對事故相關責任人進行處理。

五、醫治經過:

1、在馮卓斌治療期間,公司高度重視,由工作小組負責,以尊重生命、以人為本的要求,全力做好傷者的搶救救治工作,共預付243萬元作為救治資金(其中215萬元電匯預付給醫院作為醫療費,28萬元現金用於外購搶救藥品和家屬住宿開支等)。治療期間,小組成員24小時隨時候命,在新會人民醫院治療期間,每天24小時派員駐守,先後共派出81人次趕赴新會、江門、省院,全力配合各級醫院醫生做好傷者的搶救工作,積極協助醫院及家屬,做好醫院與上級醫院、專業轉院機構的溝通聯繫工作,先後聯繫了省紅十字會、省人民醫院、中山大學附一院燒傷科專家共5人次進行會診。及時外購搶救藥物,特急特辦辦理所有費用開支的,包括住院押金轉賬劃款、專家出診費、外購用藥、外購營養液、外購必需品、家屬食宿費等,保證了治療、搶救資金到位。

2、在整個治療過程中,公司積極與家屬、醫院進行協調溝通,做好家屬安撫工作。傷者每次施行手術,工會都派專人負責跟進並陪伴家屬。

3、在傷者急需用血情況下,工會先後發動員工組織了37名員工到江門、廣州捐血站捐全血、血小板,保證治療期間搶救用血。

4、公司竭盡所能,配合醫院全力做好搶救工作,配合外購用藥、邀請專家和轉院工作。

馮卓斌醫治無效於7月24日下午3時40分死亡,治療總費用1988273.61元。

六、後續商議:

馮卓斌家屬共9人於7月26日前來公司協商賠償,因家屬情緒激動協商賠償未果。

7月30日新會區安監、圭峰會城安監、圭峰會城勞動所、司法所介入調查和調解,家屬向公司索要450萬元的賠償金,公司未予接受。

8月7日公司會同家屬到圭峰會城安監領取工亡確認書,並向家屬講解工亡賠償政策。

8月9日圭峰會城安監再次組織雙方協商,家屬向公司提出250萬元的賠償金,未果。

七、公司態度:

1、全力救治,以生命為前提,墊付全部醫療費用。

2、此次事件屬工傷意外。

3、公司積極配合家屬處理工傷賠償事宜,在相關工傷賠償金之外,公司出於人道主義,給家屬適當慰問金。

4、建議雙方聘請律師參與。合法合情合理處理事宜,決不能影響公司生產經營正常開展。

5、隨時與區和街道安監、公安等部門保持聯繫,妥善處理好該事件後續事宜。

廣東新會美達錦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8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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