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03 辦卡時好話說盡,退卡時卻各種推脫——會員卡:讓消費者總在糾結的“套路”

辦卡時好話說盡,退卡時卻各種推脫——會員卡:讓消費者總在糾結的“套路”

辦卡時好話說盡,退卡時卻各種推脫——會員卡:讓消費者總在糾結的“套路”

“您辦張卡嗎?充1000元打85折,充2000元打65折。”這套“說辭”,相信每一個消費者都曾遇到過,無論是理髮店,還是健身館,會員卡成為不少商家招攬客戶的利器。但是,只要辦了卡,消費者立刻從主動變為被動:錢花不完挺難受,想要退卡不容易,商家跑路更心煩……伴隨會員卡的預付機制而來的隱患顯而易見,廣大消費者該如何保證自己不落入不良商家的“套路”?

案例:

會員卡變成“糟心卡”

“卡我都沒用過,想不明白為啥不能退。”近日,家住太原西礦街的劉女士向記者反映,稱她前段時間在迎澤西大街附近的一家游泳館花1500元辦了一張1年期的會員卡,“卡辦好後沒幾天,我有問題想諮詢顧問,發現對方的手機號碼已經停機,另一位業務員的電話也打不通。”這種情況讓劉女士覺得這家游泳館有點“不靠譜”。結果第二天她前去要求退卡時,卻遭到拒絕。

“他們說這都是特價卡,不退不換,還說辦卡時籤的合同裡有註明不退不換,我不知道這種註明是不是合理。”劉女士告訴記者,對方表示辦卡後會把會員資料錄入系統,錄入後就不能改。如果實在不要了要轉給其他人,需交納200元轉卡費。

無獨有偶,太原市民齊女士最近也遇到了類似的糟心事。齊女士曾以1499元一張的價格在太原市永樂苑附近的一家健身館辦了兩張雙年卡,消費了半年時,健身館說場地租期到了要換地方,並承諾會為自身換址和裝修的時間負責,為會員延期兩個月。等到裝修好了,齊女士去了那家店才發現店名換了,老闆也換了。前臺告知齊女士她的卡無法在店內消費,但是可以去太原國際能源中心附近的一家健身店使用。但當齊女士來到這家店後,又被告知他們為原來健身店換卡的時限只有一個月,過期就不管了。

為了兩張沒有消費完的會員卡,身心俱疲的齊女士前前後後跑了好幾次,最後卻依然沒能解決問題。“我實在沒精力跟他們糾纏了,自認倒黴吧。”齊女士無奈地說。

記者採訪中發現,炎炎夏日對很多行業來說都是淡季,為了吸引顧客,不少商家推出特價優惠的產品吸引顧客辦理會員卡。在中國消費者協會於2018年1月發佈的《2017年全國消協組織受理投訴情況分析》中,與劉女士、齊女士類似的經歷成為消費者維權的重要組成部分。

現象:

預付模式監管存漏洞

事實上,會員卡應該如何規範管理,並非沒有規章制度可遵循。早在2012年9月,商務部便公佈了《單用途商業預付卡管理辦法(試行)》,並於2012年11月1日起施行。該《辦法》中,對於預付卡的備案、發行、資金管理等方面均有相應規定。如《辦法》第三章第十四條中規定,髮卡企業或售卡企業應公示或向購卡人提供用卡章程,並應購卡人要求籤訂購卡協議。而章程和購卡協議應包括退卡方式、當事人的權利義務、糾紛處理原則和違約責任等內容。

然而該《辦法》試行多年後,仍有為數不少的商家,並不清楚預付模式是“有人管”的。

“我們有財務軟件可以管理會員,但你說的《辦法》沒聽說過。”在太原興華北街經營著一家理髮店的裴先生告訴記者,由於地處居民區,來他家的消費者多是熟客,大多也辦了“會員卡”。最初,裴先生將會員的充值信息記在紙上,弄成了一本本資料夾。最近兩年,他的理髮店也用上了“電子化辦公”,所有會員數據都放到了電腦中。不過,裴先生也承認,辦卡的消費者不少,但從沒有簽訂過什麼合同,“就是往卡里充值,充得多折扣大”。

一家兒童早教機構的負責人則坦言,對於商家而言,預付卡能夠迅速回籠資金,有利於企業很快站穩腳跟,但直接把企業跑路等違規行為與預付卡掛鉤的行為他不認同:“我們這都有營業執照的,跑路也能查。”與此同時,這位負責人也坦言,《辦法》中對預付資金雖有管理要求,但實際執行難度很大:“說預付卡不允許投資買股票,這怎麼去查我遵守不遵守呢?說到底還是靠自律。”

說法:

需按合同內容執行

山西新晉界律師事務所的馬律師表示,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經營者以預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應當與消費者明確約定商品或者服務的數量和質量、價款或者費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項和風險警示、售後服務、民事責任等內容。

馬律師認為,一般商家和顧客簽訂服務合同,合同應該約定服務的門店以及能否轉店、轉讓他人等。如果合同約定了不能轉讓他人使用,或者轉讓時需要轉讓費等,因為顧客在合同上簽字了,就得依據合同履行。“不過,如果消費者認為其中存在霸王條款的內容,依然可以向消協投訴來維護自己的權益。”馬律師說。

對此,省消協工作人員表示,案例中齊女士在辦理健身中心會員卡時,只要按店方要求預存或繳納了相關費用並由店方提供了相關服務,消費者與店方之間的合同關係就已成立。健身中心的經營主體發生變化時,原經營者應與新的經營者妥善處理相關事宜,包括會員權利的承繼問題。

此外,省消協還提醒消費者,在選擇預付式消費時,要提高防範意識,在辦卡前要“摸底”,甄別其規模、設施及口碑,最好選擇連鎖性強、品牌度高的店面辦理。瞭解消費卡的使用範圍、期限、功能、退款條件、違約責任等相關條款,特別要關注商家終止服務、轉讓等限制性約定。關注商家的經營狀況,注意保留消費憑證,如合同、協議、發票等,遇到糾紛時及時與商家溝通,必要時可向12315申訴。

誠信規範是根本

會員卡在帶來優惠與便利的同時,也滋生了種種亂象。預付卡問題頻出,一方面是由於消費者辦卡盲從和不謹慎所致,另一方面也暴露出相關預防、監管和處罰機制不健全。

因此,監管部門要走出辦公室,主動督促發卡主體備案,將其納入監管範圍,做到事前備案也要加強事後監管。當出現違法現象時,要對違法經營者嚴厲處罰,並及時對企業的失信信息予以公示,使其一時失信,處處受限,增大其違法成本。通過這種懲罰方式,警示經營者把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始終放在法律規制的框架下充分保護。

此外,相關方應建立風險保證金制度,由監管機構對髮卡商家進行定期評估,根據商家的經營狀況和信譽決定風險保證金繳納的比例,從而增強會員卡的信用基礎,在商家破產、跑路時,降低消費者的損失;同時,應加快建立消費預防機制和懲罰賠償機制,對跑路和惡意侵佔的,要進行治安處罰甚至追究刑事責任。

總之,會員制的目的是培養顧客的忠實度,增加顧客對商家的忠實度。如果商家用會員卡來實現回籠資金等目的,這個卡的本身已經變了味。無論是商家自身,還是監管部門,以及消費者本身,都是督促預付規範化發展的重要組成部分,而唯有大家都記得辦理會員卡的初衷,都做到問心無愧,消費者才不會有辦上“糟心卡”的憂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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