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20 四川藍光發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六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本次會議是否有否決議案:無

一、 會議召開和出席情況

(二) 股東大會召開的地點:成都高新區(西區)西芯大道9號公司三樓會議室

(三)出席會議的普通股股東和恢復表決權的優先股股東及其持有股份情況:

(四)表決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規定,大會主持情況等。

本次會議由公司董事會召集,鑑於公司董事長楊鏗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會議,根據《公司章程》相關規定,本次會議由公司副董事長張巧龍先生主持。本次會議以現場投票與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表決,會議召開程序及表決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規定。

(五) 公司董事、監事和董事會秘書的出席情況

1、 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7人,董事長楊鏗先生未能出席會議;

2、 公司在任監事3人,出席3人;

3、 公司副總裁、董事會秘書羅瑞華先生出席會議。

二、 議案審議情況

(一) 非累積投票議案

1、議案名稱:《關於增補公司董事的議案》

同意選舉餘馳先生為公司第七屆董事會董事,其任期自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至本屆董事會屆滿為止。

審議結果:通過

表決情況:

(二)涉及重大事項,5%以下股東的表決情況

(三)關於議案表決的有關情況說明

本次股東大會審議的議案為普通議案,已經出席本次股東大會的股東(包括股東代理人)所持表決權二分之一以上表決通過。

三、 律師見證情況

1、 本次股東大會鑑證的律師事務所:泰和泰律師事務所

律師:李林澗、關永強

2、律師鑑證結論意見:

本所律師認為,公司本次會議的召集和召開程序、出席會議人員的資格、表決程序和方式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規定,表決結果合法、有效。

四、 備查文件目錄

1、 經與會董事和記錄人簽字確認並加蓋董事會印章的股東大會決議;

2、 經鑑證的律師事務所主任簽字並加蓋公章的法律意見書;

3、 上海證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四川藍光發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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