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10 「微曝光」7月份危險駕駛罪典型案例

「微曝光」7月份危險駕駛罪典型案例

一、呂某某,女,漢族,1986年07月21日出生,河南省三門峽市人。

2018年07月05日22時36分許,呂某某駕駛豫MR7499號小型橋車與朱某某駕駛的豫MHQ558號小型客車刮撞,致兩車不同程度受損,造成交通事故。經鑑定:事故發生時,呂某某血液中乙醇含量為:109.1mg/100ml,呂某某涉嫌危險駕駛罪。

2018年7月10日三門峽市公安局對呂某某涉嫌危險駕駛案立案偵查,7月13日對呂某某刑事拘留。

二、趙某某,男,漢族,1987年05月27日出生,河南省陝州區菜園鄉人。

2018年07月05日01時10分許,趙某某駕駛豫MR1065號轎車沿上陽路由南向北行駛至崤山派出所門口處時碰撞隔離花帶,致車輛及花帶內樹木受損,造成交通事故。經抽血檢驗,趙某某血液中乙醇含量為205.8mg/100ml。

2018年7月10日三門峽市公安局對趙某某涉嫌危險駕駛案立案偵查,7月11日對趙某某刑事拘留。

三、丁某某,男,漢族,1971年07月30日出生,河南省三門峽市湖濱區人。

2018年7月11日20時27分,張某某駕駛車牌號為豫M07110的小型轎車沿河堤北路由東向西行駛至交通花園門口處,碰撞從右側超車的丁某某駕駛的無號光速牌普通二輪摩托車,致丁某某受傷及兩車不同程度受損,造成交通事故。經檢測:丁某某血液樣本中的乙醇含量為179.6mg/100ml,屬醉酒後駕駛機動車,涉嫌危險駕駛罪。

三門峽市公安局於2018年7月17日對丁某某涉嫌危險駕駛案立案偵查,7月20日對丁某某刑事拘留。

四、王某某,男,1986年8月20日出生,河南省靈寶市人。

2018年4月15日6時30分左右,王某某駕駛無號牌雅馬哈牌二輪摩托車沿靈寶市公園路由北向南行駛至公園路與新靈東街交叉口路段,在駕駛車輛進入靈寶市新靈東街向東左轉彎行駛過程中,與沿新靈東街由西向東行駛的閭某某駕駛的無號牌大河牌正三輪載貨摩托車相撞,造成兩車受損、王某某受傷的交通事故。經檢驗:王某某的血液樣本中乙醇含量為299.6mg/100ml,涉嫌危險駕駛罪。

2018年5月9日立案,5月10日取保候審,6月7日起訴。

五、李某某,男,1990年10月11日出生,,河南三門峽靈寶市大王鎮人。

2018年2月01日16時08分許,李某某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豫MR6831號力帆牌小型汽車,沿陝州區陝州路由東向西行駛到聯通公司前路段時,與孫某某駕駛大陽牌三輪電動車由北向南通過道路時相撞,造成孫某某受傷、車輛受損的道路交通事故。經檢測,李某某血液中乙醇含量為239.5mg/100ml,涉嫌危險駕駛。

2018年2月11日立案、3月6日拘留、3月12日逮捕、3月12日取保候審。


分享到:


相關文章: